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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学生导师制在培育学生创新素养中的思考

2017-01-11井雨霞

关键词:导师制导师素养

井雨霞

(厦门理工学院,福建厦门361024)

对大学生导师制在培育学生创新素养中的思考

井雨霞

(厦门理工学院,福建厦门361024)

大学生导师制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模式的一种新尝试,其主要责任是培养学生的自学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有利于培育学生创新素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要全面推行大学生导师制,既要加强宣传推广,又要强化导师队伍,更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

导师制;学生创新素养;教育教学

大学生导师制是一项最初源自国外高校的教学制度。近年来,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我国众多高校在借鉴国外成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实践表明,大学生导师制作为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能够有效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生创新素养和综合素质。

一、大学生导师制溯源

“导师制”(tutorial system)最早起源于英国,是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所首创。17世纪,英国的牛津、剑桥大学等高校在其研究生教育中普遍采用导师制。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高校开始实行学分制,并将导师制推广运用于大学生培养。从此,导师制逐渐成为国外高校本科教学的核心和基础,对保障教学质量起到关键作用。

最早将导师制教学模式介绍到我国的是曾留学于牛津大学的费巩教授。1938年,浙江大学实行大学生导师制,开创了我国施行大学生导师制的先河。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本科教育主要是学习前苏联的教育经验,这一阶段导师制主要运用于研究生教育。1978年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关于大学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问题成为各高校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学分制的全面推行,作为对学分制进行补充的大学生导师制开始在高校试行。2002年9月,北京大学率先在部分院系新招大学生中实行导师制,引起较大反响与关注;与此同时,浙江大学也制订了《浙江大学大学生导师制暂行规定》,较完备地明确了导师的配备、任职要求、工作职责、工作考核等情况,规定了对学生的要求和对导师制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等问题。

在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的引领之下,大批高校纷纷试行大学生导师制,如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于2003年试行大学生导师制,南京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于2005年试行大学生导师制,厦门大学于2006年试行大学生导师制,南开大学于2007年在生命科学学院和物理学院开设试点,在本科教育中实施导师制。厦门理工学院于2008年开始实行大学生导师制,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奖项800余项,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结构设计、机器人等国家级大赛中获一等奖近100项;在省部级各类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被列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

二、大学生导师制下大学生创新素养培养的困境

大学生导师制是将传统的教与学改为导与学的一种教学模式。实践证明,让学院专业教师担任大学生导师,不仅可以对学生的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实践等方面提供帮助,还可以对学生的思想、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提供更为细致的关心与指导,有益于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终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表现为“四难”:

(一)学生对大学生导师制认识难深入

实行大学生导师制度,最直接的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素质。然而,广大学生对大学生导师制知之不多,低年级学生基本处于不了解的状态,随着年级的增长情况有所好转。高年级学生对大学生导师制的了解要相对透彻一些,但主动意识不强,与导师的沟通较少,忙于考研和找工作,创新实践活动参与热情不高;低年级学生对导师制认同感强,渴望从导师制中获取更多帮助和指导,但导师的实际指导有限,专业知识不够深入,能够参与的创新性实践活动少。

(二)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通道难打通

导师制是以增强师生双向交流与沟通为基础的一个制度。导师对学生的了解十分重要,只有充分了解学生的情况才能有的放矢给予指导和帮助,这是该制度实施的意义之所在。另一方面,导师的情况被学生充分了解,学生才能更信任导师,更有效地去寻求学习和生活上的指导。但是在真正进行导师分配时并没有实现双向选择,为配齐导师,往往由院系直接分配给学生,造成师生之间互相缺乏了解。

(三)导师对学生的教育指导质量难保证

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缺优质师资。虽然大学生导师不像研究生导师那样对学术水平有较高要求,但是更强调综合性的指导能力。大学生导师需要与学生直面接触,没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是不能真正胜任的。大学生导师对学生必须要有爱心、信心、恒心和细心,在这样的选择条件下,并非所有的老师都可以胜任大学生导师,优质导师资源稀缺的问题突出。二是缺指导时间。实行导师制要求有较高的师生比,这样才利于导师和学生充分交流,师生间更容易建立起亲密、信任的关系,实施个性化引导。以我所在学院为例,配备的大学生导师与学生的比例约为1∶26。尽管学校规定“导师每月与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对每个学生的个别辅导每学期每人平均一次以上;每学期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生开设讲座不少于一次”,但是,部分导师一学期约见学生次数明显偏少,指导的时间达不到要求,没有实际效果。三是缺监督激励。当前,大学生导师制虽然试行了多年,但空转、游离的问题还客观存在,不少制度机制有待健全。部分大学生导师反映,与不担任导师的教师相比,压力大、报酬少,积极性难提高。大学生导师不但要完成自己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有的还要带研究生,有的还要担任班主任,但是所得到的报酬却远远不能反映他们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贡献。因此,一些老师对待导师制缺乏热情,工作敷衍了事,达不到对学生创新素养的培养的要求。

(四)导师指导学生的载体难支持

目前部分导师对大学生的指导载体仅停留在见面时的交流。由于大学生的科研主动性相对研究生来说一般较弱,研究视野也有待拓展,在被分配了导师之后,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载体支持或任务要求,短期内较难积极主动地进行或参与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基于大学生知识学习有待加强的考虑,导师不可能完全运用指导研究生的方式指导大学生,在操作过程中具体指导大学生的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方法上还要不断改进。

三、实施大学生导师制培养学生创新素养的建议

(一)加强对大学生导师制的宣传推广和制度激励

首先,学校领导要重视大学生导师制对于人才培养的意义,形成思想共识,要培养老师对于导师制的责任意识和认同感。其次,要在师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学校可以通过组织教师进行师德教育,让教师增强责任感,从而多花时间与学生交流和指导学生学习、生活,而不是把指导学生作为一种任务来完成。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教育使学生认识到在导师指导帮助下全面成长的重要性,要主动多与导师联系,加强思想上的沟通,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订学习计划和学涯规划,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实践活动。第三,对导师的考核要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要把考核结果和学生评价与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和奖励绩效挂钩。对导师的考核与评价可以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单一的学生评价或领导评价都是不科学的,可以实行导师自评、指导学生评价、学生工作办、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等共同测评的制度。学生所获得的成绩也应作为导师考核的内容,学生考核主要看科研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第四,还要建立健全监督体制,如在学校教务处和院系设立意见箱,做定期导师调查,接受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批评等。第五,要强化激励措施,学校可设立大学生导师奖励基金,给予导师一定的津贴补助,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突出的优秀导师进行奖励表彰,对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考核不称职的导师加强教育管理,甚至可以取消其导师资格。学校必须保证导师制活动配套经费的落实,保证学生科研和创新实践活动的基本经费。此外,还要在组织机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学生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制度配套。

(二)加强大学生导师队伍建设

针对高校师生比偏低这一客观现状,采取多种方式来缓解导师资源有限的问题。构建多元层次型导师制,减轻低师生比的制约。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构建一个由学业研究导师、思想生活导师、社会实践导师和研究生助理导师所构成的四维协同指导体系。如图所示:

一是充分调动在职教师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高水平教师加入大学生导师队伍中;二是由优秀研究生在一定范围内协助导师指导大学生,通过定期的座谈会、讨论会、课题研究会,更促使学生们主动深入专业领域学习和研究,这样即可以减轻低师生比的制约,又有利于形成创新创业团队;三是充分利用校企合作资源,聘请合作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导师,结合自身科研和实践工作经验,吸收学生共同参与科研项目和生产实践,以培养学生创新素养;四是返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退休老教师担任导师,弥补师资队伍的不足,保证指导质量。

其中,生活思想导师(如班主任或辅导员)和研究生助理导师相对面向低年级大学生,学业学术导师(专任教师和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和社会实践导师(企业导师)相对面向高年级大学生。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不同阶段个性需求,给学生提供了系统有效的教育指导。

(三)落实导师与学生间的“双向选择”制度

可以采取如下方式:教师在导师介绍中应包括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和对所需学生的具体要求,这些信息都要明确告知学生,确保学生能够充分了解有意向选择的导师,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和兴趣爱好选择导师,从而对培养其创新素养打下基础。在师生的双向选择中,可能会出现很多学生选择一个导师的的情况,这时导师有自主权自主选择被指导的学生,可以通过面试等方式选择。或者由院系出面调配,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可根据师资条件、学科、专业的不同情况由院系具体确定。

(四)形成大学生导师制操作层面的有效载体体系

大学生导师制的载体体系即由四个“支持”组成的系统:竞赛指导支持、课题研究支持、论文发表支持、社会实践支持,以此培养学生创新素质和实践能力。具体来说,导师应鼓励并指导有较强兴趣有一定能力的大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如“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赛车和机器人大赛、电子技术大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导师应鼓励并支持有较强兴趣有一定能力的大学生申报创新项目,并在条件成熟情况下给予大学生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的机会。导师应鼓励并指导有较强兴趣有一定能力的大学生撰写研究论文或申报专利。导师应适当鼓励并帮助有较强兴趣有一定能力的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如企业实习,学术调研、科研竞赛,交流访问等,从而达到开阔眼界、丰富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素养的目的。

[1]刘振彪,陈晓红.对大学生导师制的思考[J].现代大学教育,2003,(4):81-83.

[2]钟智贤.大学教学模式革新:教学设计视域[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62-87,336-346.

[3]左军.大学生实施全员导师制的实践与成效[J].中国大学教学,2009,(7):65-66.

[4]张茜,李贵春,张昕.大学生导师制模式在学科竞赛中的应用与思考[J]教师,2014,(17):15-16.

厦门理工学院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JCY201310)

井雨霞(1980-),女,内蒙古人,厦门理工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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