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冒名开百余信用卡
2017-01-10唐宁
蓝盾 2016年11期
唐宁
22岁的男子李某非法收购他人身份证后,做起了团伙头目,雇人以每张60元的价格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随后再以高价销售给境外的电信诈骗犯。今天上午,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李某等4人在朝阳法院受审。在法庭上,4人认罪。
冒用身份证办多张信用卡 被银行举报
今年5月17日,朝阳警方通报,3月16日下午2时许,亚运村派出所接一家银行报警,称有一名男子携带他人身份证办理多张信用卡,情况十分可疑。
民警赶到现场时,该男子已被银行保卫部门控制。
民警询问时,这名男子无法说清他人身份证来源,民警随后在其身上发现了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6张银行卡。在证据面前,该男子供认用他人身份证件非法办理银行卡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同伙。当晚9时许,民警在昌平一平房大院内将团伙成员抓获,并当场起获35张身份证及百余张银行卡。经询问,嫌疑人对持有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人团伙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据朝阳检察院介绍,团伙成员文化程度都不高,团伙头目李某最小,22岁,高中文化,郭某和姚某都是初中文化,38岁的女子袁某只有小学文化。郭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检方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李某陆续雇佣并伙同袁某、郭某、姚某等人,在朝阳等地,冒用多人居民身份证骗领信用卡100余张。
姚某于3月16日下午在使用多个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时被当场抓获,随后李某、袁某、郭某也被查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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