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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回族四大译著家前定与自由思想

2017-01-05童斌

关键词:回族自由

童斌

摘 要:明清回族四大学者利用中国传统文化的观点对于自由与前定关系进行了辩证的、创造性的阐述,形成了以“半以天定,半以自由”为特色的前定与自由的思想,这不仅提高了回族穆斯林的实践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性,而且为回族穆斯林的实践活动中探索和利用自然和社会规律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明末清初;回族;自由;前定

中图分类号:B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1-0041-03

在伊斯兰哲学史上关于自由意志与前定的关系进行了长期的争论。在这些派别中以穆尔太齐勒派为主的理性主义和以罕百勒为代表的宿命论派之间的争论最为激烈。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以后,这一问题也得到了穆斯林各派的注意,特别是在明末清初时期得到了很多学者的重视,纷纷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阐释,其中以王岱舆、马注、马德新和刘智为代表。通过四大学者关于这一问题的比较分析,发现他们关于自由与前定关系的论述,并没有因为运用儒、道、佛等各家的思想而改变伊斯兰文化特质,相反却更加使这一思想得到了创造性的阐释,从而使伊斯兰文明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提高了回族穆斯林的实践活动的主观能动性,而且为回族穆斯林的实践活动中探索和利用自然和社会规律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指导。

一、明末清初回族四大学者的前定与自由思想

(一)王岱舆论自由与前定

王岱舆(1570—1660年),别署“真回老人”,金陵(今南京)人,是中国回族最早系统研究伊斯兰哲理并著书立说的宗教学者之一[1]。与刘智、马注、马德新等并称为清代回族四大伊斯兰学者,并处4人之首。据目前所知,他共有3部作品,即《正教真全》《清真大学》《希真正答》,后余振贵点校本合为一本,以下引文皆来自此书。

王岱舆对于自由与前定关系的讨论,首先是承认人性是善恶两重性,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但人性的善恶是由真主前定的。人类的意志自由是由于真主给人类创造了善恶两重的人性,人类的自由也是由真主前定的。这是典型的伊斯兰文化所提出的前定思想,可见王岱舆继承了这一思想。

王岱舆认为善和恶虽然由真主前定,但善恶的具体执行则由人的意志决定。王岱舆认为“前定乃先天之分派,后天之发露,所谓‘欲识先天真种子,眼前一一发根芽是也。”他认为:“真主造化了人神,因为试人之善恶也,成立善恶乃前定,作用善恶乃自由。”[2]紧接着他认为自由与前定的关系是:“若无前定,亦无自由。非自由不显前定,然自由不碍前定,前定亦不碍自由,似并立而非并立。”“前定之外无自由,自由之志囿于前定。”这就肯定了自由与前定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前定是自由的前提和基础,自由是在前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前定是必然的绝对的,而自由是相对的和有限的,前定决定了自由的目标、方向和程度等,也就是说人类行为的自由只有在真主前定的范围内活动,才能得到自由。

人性善恶的前定直接决定了人类的行为结果的善恶,因此,王岱舆受中国传统儒家“人性本善”和“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在人性善恶问题上基本赞成儒家的观点。在有人问到人性善恶的来源时,他说:“善本原来,恶即新有。”接着他认为人与天之间是有感应的,认为人类之所以有恶就在于人有情,因此真主给人类降下灾难,以惩罚人类的恶行。“上古时,藏余粮于亩首,置婴儿于巢上,猛兽可尾,巨蛇可蹈。今人贪酷无厌,损人利己,天地亦感之,而产诸恶物以应之,岂非人之情乎?”

王岱舆认为人的富贵、贫贱、妍蚩、夭寿等都是前定的。“因其高者则高之,因其下者则下之,君子任其为君子,小人任其为小人,使万物各得其所,其至公之谓也。”“是故当贫者则与之贫,当富者则与之富,是为至公至慈,设若转移其位,则两伤矣。”接着,他又认为真主的前定不是绝对的,而不是完全的剥夺了人类的所有自由的权利,“前定者,天事也;自由者,人为也。人为总不出乎天定,而又非天使之也”。

(二)马注论自由与前定

马注(1640—1711)[3]字文炳,云南保山县西郊九隆地区人,为中国著名的伊斯兰学者,经名郁速馥,晚年号称指南老人。主要代表作是《清真指南》,其前定思想主要体现在这部著作中。

马注在《清真指南》中将自由与前定的关系比喻为大海和舟楫的关系,对后人的影响很大。他认为:“前定如大海,自由如舟楫,事因若风涛。无大海自无舟楫,是前定不离自由;无舟楫不显大海,是自由不出前定。”[4]当有人问到他关于前定能否更转时,他答道:“更转亦属前定。非前定自无更转,非更转不显前定。”说明前定不是绝对的,而是可以更转的,但是前定的更转不是其他的任何物或人,包括穆罕默德,也不是任何的神仙,只有真主才是其惟一的更转者。

(三)刘智论自由与前定

刘智(1660—1730),字介廉,自号一斋,江苏上元(今南京)人氏,清代著名回族伊斯兰学者之一[5]。其代表作有3部:《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其前定思想主要体现在前两部著作中。

刘智在继承前人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观点。刘智利用中国宋明理学的“理本气末”和“知先行后”思想解释了人有圣贤智愚的品级,他说:“圣贤智愚之分也,为以先天理气,亦分以后天知行。先天之理气,天定者也,人之所不得而与。后天之知行,自由者也,人之所可得而与也。是故,圣贤智愚之分也,半以天定,半以自由。……理分次第,气有清浊,而其所所谓天定者在此也。天事定之于前,而人事又分之于后,此圣贤智愚所以终成其分,而其品不相越也。知行虽属于后天之事,而其所以有深浅安勉之不同者,则又皆由于先天禀赋之气,有清有浊也。”[6]

有人问道:“圣贤智愚之知行,皆因乎先天禀赋之气而以为安勉,而以为浅深。是人事,皆天事之所缚也。但有天定绝无自由,而何谓半以天定,半以自由耶?”刘智不仅回答了天定与自由之间的关系,而且提出了自由之中有自由的新观点:“天定之中有自由焉,其自由在几微之间;自由之中有自由焉,其自由在胜心之用。何谓天定之中有自由?盖天定之中,有理有气,气即己也,气之所在,有己即自由之根也。何谓自由之中有自由?凡事莫不起于胜心之用也,亦莫不成于胜心之用,各因乎其所禀赋之气,而以为知行,是自由之中有天定也。各极其心之所胜,而以为知行,是自由之中又有自由也。”在这里刘智将人有欲望解释为“胜心”,而胜心是自由之中有自由的主要原因。

(四)马德新论自由与前定

马德新(1794—1874年),字复初,经名优素福,云南大力俯下关豆糠坡人[7]。他的主要著作有《大化总归》《四典要会》《朝觐途记》《天方诗经》等。本文主要引自马福祥民国时期的《大化总归》与《四典要会》的合印本。

马德新在《大化总归·四典要会》中对于自由与前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总体上还是与王岱舆的观点基本一致,坚持“半以自由,半以人为”的前定思想,认为前定和自由之间不可分割,前定在主,自由在人,但在有些方面有自己独特的思想。他将自由与前定的关系比喻为一个事物的表里关系:“凡有表里者,当表里同论,自由为表,前定为里,论善恶之表,似乎全然由己,论其里,似乎全然之主。所谓半以天定,半以自由也,是自由之中有天定,乃命该如此,天定之中有自由者,人之所以然也,……即前定不离自由,自由不离前定之意也。”

马德新运用中国传统理学的天理与人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主张自由与前定之间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前定来于天理,自由来于人情。他说:“我信善恶有前定,乃造物预定于先天,当然不易之理,而为万化之所以然者也。性出于天而所秉者明,由明而生善,由暗而生恶,故造物之于人又受以变化之能焉。”[8]马德新认为人类在后世所受到的惩罚和奖赏之不同是由于真主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对待,体现真主的公正性,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伊斯兰式的解读。“善者得善位,恶者得恶位,是布置在真主,而修造者仍在斯人也,此前定之所以不离乎自由也。假使斯人无自由之事,则善者入天堂,固无所不喜也,而恶者入地狱必有所不服。……故真主将善恶两等人俱生世界。”

在谈到对于自由与前定之间关系的态度时,马德新批判了“只言自由”或“只言前定”的两种极端观点,反对任何只谈自由或只谈前定的观点,认为它们都是片面的、错误的观点,主张辩证地、全面地谈论二者之间的关系,避免犯过犹不及的错误。他说:“不知前定自由分合之妙,不明内外相关而不相碍之理者,不沦于太过,必沦于不及。太过者,惟论前定而不论自由,不及者,惟论自由而不论前定。各执偏见,纷纷聚讼。”

二、明末清初回族四大学者的前定思想的意义

首先,这一问题的论述提高了回族穆斯林的实践活动的主观能动性,为他们在自然和社会规律的探索方面提供了理论依据。四大家对于自由与前定的论述避免了阿拉伯哲学史上那种无休止的争论,和造成人们的思想混乱不堪的局面。他们运用理性的信仰,避免了宿命论的倾向和那种盲目的信仰,给回族同胞理性的信仰提供了很好的解释。这些思想还为回族在以后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于规律的探索解除了思想的约束,回族在以后的科技、天文历法、医学、建筑、文学等方面都做出了贡献是与这一思想解放运动分不开的。而且回族善于经商,进行合法的商业贸易,讲究诚实守信;积极配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督促子女入学,接受教育;积极进行生产活动,创造财富,为回族群众的物质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其次,四大家关于前定与自由关系的论述,为回族的生存、发展以及建立与其他民族和睦关系提供了信仰上的支持,可以说是回族的一次“思想解放”。回族作为一个新的民族,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生存下来,一方面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恕道”精神,另一方面在于回族学者对于伊斯兰文化的中国式解读,使他们能够在文化上、心理上趋向于认同中华民族。回族在日常活动中掌握一定的分寸,这样他们即可以享受应有的自由,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为回族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空间。因此,回族在以后的生活中进一步学习儒家文化,为很快融入中华大家庭提供了依据。

再次,这一思想不仅为他们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和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而且为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平台,更为后来国际上以唐君毅和杜维明为代表的新儒家所倡导的“回儒对话”提供了理论平台,特别是又为后来国际上以杜维明等为代表而主张的“文明对话”提供了样本。从四大家的思想渊源来看,其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造诣颇深,而且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使中国哲学更加完善,对于世界文化都是锦上添花。

由于历史局限性等原因的影响,他们在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优秀成分的同时也吸收了一些糟粕,如宗法等级观念、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但大部分的思想是合理的、有益于民族发展的。

参考文献:

〔1〕〔3〕〔5〕张永庆,马平,刘天明.伊斯兰教与经济[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73,83,79.

〔2〕王岱舆.余振贵点校.正教真诠 清真大学 希真正答[M].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

〔4〕马注,余振贵点校.清真指南[M].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69-70.

〔6〕刘智著,马宝光.李三胜译.天方性理[M].中洲古籍出版社,1994.276.

〔7〕孙振玉.马德新及其伊斯兰思想研究[M].兰州大学出版社,2002.1.

〔8〕马德新.大化总归·四典要会(合印本)[M].1922.60.

(责任编辑 赛汉其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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