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就近入学政策的内容、评价及反思

2017-01-05孟庆艳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6年12期
关键词:免试教育资源优质

摘 要

我国实行就近入学政策,旨在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进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但是,在实际的发展历程中,也会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从就近入学政策的基本内容、基本评价等方面进行解读,试图通过对就近入学政策发展现状的反思,探索其发展的基本方向。

关键词

就近入学 内容 评价 反思

我国的就近入学政策出台于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旨在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进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第二章第十二条再次对“就近入学”做出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1]。2014年到2016年,我国教育部相继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由此可见,就近入学政策已日渐得到国家的重视。

为此,本文拟从就近入学的基本内容、基本评价及基本方向三方面展开论述。

一、就近入学政策的基本内容

随着国家教育资源的逐步丰富以及国民对教育需求的增长,义务教育不再是一种竞争性的教育,而是一种普惠性的教育。于是,将教育资源的有效使用转变为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成为趋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取消了小学升初中的选拔性考试,不再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招生,小学生和初中生都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学校就读。

就近入学政策的基本内容则包括免试、均衡、择校三方面。

1.免试是就近入学的基本前提

取消具有竞争性的初中入学考试,改为标准化的小学毕业会考,小学毕业会考成绩与初中入学不再挂钩,这是就近入学政策内容的要点。同时,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市县,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先试点,逐渐过度,争取在近几年内完成改革。因此,就近入学的前提是学生不再参加具有竞争性的初中入学考试。免试就近入学中的免试并不是指取消所有考试评价,而是指不再进行各种竞争性的考试与评价,学生具有小学毕业资格仍然是升入初中的必要条件。事实上,对免试的落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要优质初中还存在,只要他们选择学生的可能性还存在,由于不同的人对“试”的理解不同,考试评价的形式就不同,这也成为免试难以落实的重要原因。

2.均衡是就近入学的有利保障

实施就近入学政策之后,家长和学生不但有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更有必须在户籍所在地附近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学校不但有接受学生到校接受教育的义务,更有接受学校周边划片内的学生到校接受教育的义务。也就是说,就近入学政策把划片内的学校与学生捆绑在一起,这就要求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能够比较均衡地进行学校布局,以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教育水平不出现太大的差异。只有学校布局合理,就近入学政策才容易被民众接受。只有政府加强改善薄弱学校,才能让学生和家长逐步认可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进一步讲,如果希望通过就近入学政策真正体现教育公平的理想,那么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就显得至关重要,因为只有成功改造薄弱学校,缩小学校之间的差异,才能使教育资源均衡,让学生接受公平的教育。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校际差距,已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3.择校是就近入学的必要补充

择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就近入学的一种补充。它是根据家长或学生的意愿而产生的一种自由行为,打破了学区制度下的居住地或者户口等因素的限制。尽管教育部门严格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实行就近入学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择校的现象依旧屡禁不止。为此,国务院纠风办和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其中第11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3]。随着我国教育的不断发展进步,追求优质化的教育成了大多数家庭的必然选择。他们认为,就近入学算是学生的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如果自愿择校也不违背义务教育制度,只是为了追求更加合适的教育场所,提升孩子成长的质量和空间。

二、就近入学政策的基本评价

在理论界,有学者通过调查研究,对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效果提出质疑。单纯地只看就近入学的弊端或者益处,不能对就近入学政策作出全面而辩证的判断。综合分析就近入学政策实施所产生的积极与消极影响,才能够为就近入学政策的优化或变革提供更为全面的认识。

1.就近入学政策的积极作用

就近入学政策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有教无类思想得以初步实践。“有教无类”是孔子提出的教育主张,认为学生无论贫富、贵贱、贤愚,只要有学习的要求,都应该给予接受教育的机会。义务教育制度规定了学校有为所有学生提供义务教育的义务,从法律上确立了有教无类思想,就近入学政策则规定了承担这项义务的具体学校,保障了有教无类思想的践行。二是教育利益观向权利观的转变。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教育中含有利益的获得,从而也就存在竞争,凭考试评价的成绩竞争优质教育资源是天经地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就近入学政策让民众明白,接受教育是国家赋予每个儿童、少年的权利,儿童、少年无须竞争就能拥有。同时,义务教育学校也有义务向居住在就近地区的孩子提供义务教育的机会,而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三是推进了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许多教育政策都明确提出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缩小校际差异。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从客观上要求学校之间缩小差异,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化。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义务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受政府的支配。如果在分配教育资源时只注重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那么势必会产生竞争,导致强校越来越好,弱校越来越弱。因此,就近入学打破了这种效应,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均衡合理配置。

2.就近入学政策的消极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区域间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分层日益加剧,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失衡愈演愈烈。尽管实行了就近入学政策,但是实现的前提受经济水平制约,很明显,中低层社会群体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201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通知》中规定,按片区实施就近入学,实质上就是依据地理位置来划分,保障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从而实现教育公平。但实际上,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社会资本早已割裂,社会分层已然固定。就近入学的核心因素在住宅,而住宅作为人们经济实力、文化内涵和社会地位的象征,城镇居民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强度往往是与其住房的城市空间坐标紧密相关的。中上层群体居住的地域往往是片区的核心,那里经济发达,教育发展水平高,自然,他们就成为就近入学的最大受益群体。相反,受经济条件的限制,中低层的社会群体只能聚居于片区的边缘地带,比较来说,那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发展水平低,优质资源相对匮乏,这一批群体将成为就近入学政策受益的边缘群体。

从实施现状的角度来看,就近入学政策不但没能很好地实现教育公平,反而催生了另类的不公平现象。鉴于我国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体制,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自主权。而教育的发展又离不开经济的支撑,所以经济发达的地区,必然拥有充足的优质教育资源。一些优质人才为了追求好的收入和福利待遇,都愿意留在经济发达的片区,这就充分地发挥了优质资源的集聚功能和规模效应。优质人才必然带来更加优质的资源储备,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教育发展和优质资源之间的马太效应。相对而言,经济薄弱的边缘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优质资源匮乏,又缺乏吸引优质人才的契机,境况只会日趋向下。而教育的不发达,就无法催生经济的内驱力,经济与教育逐渐走入恶性循环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就近入学就无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入学的权利。即使可以入学,享受到的教育资源也是有限的。它不仅剥夺了经济薄弱地区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还引发了“学区房热”,加深了地域歧视,进一步固化了社会的阶级分层。

三、坚持就近入学是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

对于任何一项政策,都不能过度地苛求它只带来政策收益而不用承担相应的政策代价,就近入学政策也不例外。就近入学理应成为一种趋势,它可以避免学生因过早的竞争而变得功利,从而损害个体的可持续发展,而要真正实现这一愿景,不但要求就近入学政策本身的科学与完善,更需要对就近入学政策的落实提供足够的保障,需要对就近入学政策的执行给予足够的关注。

1.不断完善学校教育的均衡合理布局

在义务教育阶段,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配置相对均衡的教育资源,是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的基本保障。这里须强调的是,为学校配置相对均衡的教育资源,并不意味着为学校教师提供相对均衡的待遇,教师的待遇是以其工作的投入程度为标准的;为学校配置相对均衡的教育资源,也不意味着学校之间就没有了竞争,只不过这种竞争演变为不同学校的管理者之间的竞争。越是均衡地将教育资源配置给学校,不同学校管理者在学校管理业绩的竞争就会越突出,正是通过学校管理者和学校教师的努力,才能在资源配置相对均衡的情况下显示学校与众不同的办学特色与办学实力,而学校的办学特色与办学实力也成为学校管理者与学校教师办学智慧和办学方向的体现。

2.不断提高就近入学政策对社会变迁的适应能力

当一项教育政策只是以合法性与权威性自居时,就会面临新的教育实践问题的挑战,合法性与权威性只是对教育政策本身的保障,而教育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教育政策本身的科学性,在于教育政策对教育实践问题的解决力。要增强教育政策的生命力,就需要从各方面不断予以完善和优化。从完善就近入学政策来看,须明确就近的含义,使民众从这个含义中获得清晰的教育预期;须明确就近入学政策的目标,使民众明确就近入学政策可能带来的教育收益;须完善就近入学政策的内容,让民众感受到就近入学政策本身的一个完善系统,哪怕自己在某一方面利益受损了,但最终可以在其他方面得到补偿。随着我国城市居民条件改善、住房的搬迁,原有的学校布局与居民的居住格局已经产生相当大的差异。居民的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可能不同,而学校尤其是优质学校的布局未改变,家长舍近求远追求好学校就不可避免。目前,我国对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并非十分完善,这就会对各地区的具体落实情况产生阻碍作用。因此,必须进行广泛的讨论,科学的论证,才能真正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

3.加大就近入学政策的执行力度

一是严格控制择校行为,使之尽可能地减少。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瞬间的消费关系或者交易关系,而是一个长时期的教与学的过程,即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期开始时未能发现择校行为,但在学生就读期间也是完全可以发现的。现实表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择校行为是默认的,并没有严格执行就近入学政策。一旦有人违反就近入学政策而未受到惩罚,其他人就会加以仿效,为了让孩子进入优质学校,父母通常愿意承担违背政策的风险。而当大家都违背就近入学政策时,就近入学政策非但不能达到促进教育公平的目的,反而演变为助长教育非公平发展的工具。因此,必须严格控制择校行为,使择校者承担相应的政策成本或惩罚。二是整个就近入学过程透明化。适时向民众公布所在区域每年的招生人数,并公布当年所在区域可能的就近人数,将整个招生过程透明化,会大大提高就近入学政策的执行力度。每学年招生工作开展期间,要求每所学校公布招生的户籍区域,可以让民众了解有多少学生居住或不居住在本区域;对于学校招收的不在本区域居住的学生,同时公布其能够在学校就读的原因,看能否为大家接受。事实上,当学校被制定为近入学的特定学校时,就意味着该校的教育资源是配置给该区域居民的,该区域居民对该校教育资源最终由谁享用拥有知情权。但是目前,学校并没有将这些信息向所在区域的居民通报,而是只向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如果这两面能够同时做到,就一定能够加大就近入学政策的执行力度。

参考文献

[1] 黄娥,彭泽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的潜在公平隐患及其破解之道[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5(10).

[2] 孙绵涛,康翠萍,朱晓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就近入学政策的内容分析[J].教学与管理,2009(25).

[3] 张琴.就近入学之理想与现实悖论及其超越[J].教学与管理,2015(6).

[作者:孟庆艳(1984-),女,内蒙古赤峰人,集宁师范学院幼师学院讲师,硕士。]【责任编辑 王 颖】

猜你喜欢

免试教育资源优质
果桑优质轻简高效栽培技术
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 吸引优秀人才任教
夏季管得好 酥梨更优质
蔬菜桑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2021年对口升学考试获奖加分(免试职业技能)专业对照表
浅谈如何优质开展“三会一课”
2019年对口升学考试获奖加分(免试职业技能)专业对照表
外国人来华行医不应免试
面向数字化教育资源的Flash到HTML5转换研究
自主学习视角下的开放教育资源文献综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