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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国防领导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建设初探

2017-01-01颜慧

国防 2017年5期

颜 慧

中国特色国防领导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建设初探

颜 慧

1954年成立的中国国防部体制的组织形式、工作职责以及与军委总部之间的关系一直处在摸索改进的过程中,在1954~1958年经历了国防部的角色定位之争、国防工业和国防科技领导机构的逐步完善后,中国特色国防部体制基本形成。

国防建设 组织体制 国防部

国防领导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建设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国防领导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建设经历了非凡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及其所属的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构成。此时的政务院“是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不设国防部,军事工作由中央人民政府所属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负责。”①金冲及:《周恩来传》(三),869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之所以称为政务院而不用国务院,董必武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作《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报告中解释道:“国务院包括军事,不太合适。”②金冲及:《周恩来传》(三),1035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新中国初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很多工作都涉及政务院,尤其是国防工业建设和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当时,协调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两个机构的主要做法是成立联合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各自成立机构履行相应职责,横向建立协调机制等。如新中国初期的中央复员委员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兵工委员会都属于这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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