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流域生态补偿中的市场与政府角色

2016-12-29刘瀚斌

中华环境 2016年10期
关键词:生态

刘瀚斌

流域生态补偿中的市场与政府角色

刘瀚斌

要使上下游环境得到改善,既需要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又需要政府统筹调配资源。

生态补偿,是我国针对区域性或流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制定的一项环境经济政策。由于面对的问题是寻求公共资源的最优配置,生态补偿的政策意义就是进行公共产权资源的分配和运营,这样一来,生态补偿便自然转化为制度经济学中经常谈及的产权分配问题。

生态补偿的政策沿革

早在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文件中,我国就曾明确要求:“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在2011年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则明确要求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2015年,新《环保法》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将“生态补偿明确为生态保护补偿,要求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而首次以专门性文件论述该问题,则是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建立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机制,以实现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这也是首次在顶层设计层面,详细规定了如何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的转变,特别提到将生态补偿和精准扶贫相关联,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均等化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生态
“生态养生”娱晚年
住进呆萌生态房
生态之旅
生态之旅
生态之旅
大营镇生态鸡
生态之旅
润丰达 微平衡生态肥
生态保护 有你有我
“知”与“信”:《逃逸行为》的生态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