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装修学生病亡法援律师依法索赔维权
2016-12-28韩琦燕李秀生
司法所工作 2016年7期
关键词:学校
文 韩琦燕 李秀生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学校装修学生病亡法援律师依法索赔维权
文 韩琦燕 李秀生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马某是北京市昌平区南口中心七间房小学(以下简称七间房小学)四年级学生。2012年夏天,七间房小学开始翻建、装修,直到2012年9月1日开学,装修仍未完工。2013年1月10日,学校开始装暖气,并在暖气管上粉刷油漆,马某的课桌正好紧挨刚刷过油漆的暖气管。2013年1月下旬,马某母亲无意中发现马某脚面和小腿上有多处出血点。2013年1月31日,马某母亲带马某赴北京儿童医院检查。2013年3月14日,马某被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极重型)。公开资料显示,再生障碍性贫血以骨髓造血细胞增生减低和外周血全血细胞减少为特征,临床以贫血、出血和感染为主要表现,发病与化学药物、放射线、病毒感染及遗传因素有关,苯及其衍化物和该病的关系已经被许多研究所肯定。苯进入人体易固定于富含脂肪的组织,抑制其DNA和RNA的合成,损害染色体。
患病8个月后,11岁的马某离开人世。
【承办经过】
2013年6月,马某父母代理马某将七间房小学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013年8月,马某因再生障碍性贫血医治无效死亡,其父母以法定继承人身份继续参加诉讼。要求七间房小学赔偿医疗费100万元、护理费26850元、营养费1837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950元、住宿费2000元、交通费13232元等共计1069402元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87.8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万元、丧葬费38778元、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5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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