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潜力陆续释放
2016-12-28于佳乐
经济 2016年36期
文/本刊记者 于佳乐
文化消费潜力陆续释放
文/本刊记者 于佳乐
文化消费是指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观光等方面。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文化消费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文化消费呈现出主流化、高科技化、大众化、全球化的特征。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曾表示,在中国,消费结构的第一次升级是基本生活用品消费,第二次是彩电和冰箱消费,第三次为汽车和住房,第四次消费升级是向旅游、教育、娱乐等文化类消费品转变,文化消费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要实现未来中国经济“升级版”,首先要实现文化消费“升级版”。
政策落实,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中共中央一直致力于推动文化消费的发展。2011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把“扩大文化消费”列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4项任务之一;2012和2013年11月分别召开的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要推行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成为文化产业改革创新的关键词;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工作任务,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将文化服务列为重点发展的消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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