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天津市银行业及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
2016-12-28◎文/张惠
天津经济 2016年2期
关键词:财政收入
◎文/张 惠
“营改增”对天津市银行业及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
◎文/张惠
摘要:到2015年年末,天津市共有商业银行纳税户78家(188家纳税网点),共在天津市缴纳营业税款约85亿元,占全市金融业营业税款总额的90%以上,而金融业营业税款又占全市营业税总额的11%。因此,即将实施的金融业“营改增”,对天津市商业银行及上下游企业,以及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将是渤海银行2016年经济生活中一个大事件。本文试就上述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营改增;银行业;财政收入
一、“营改增”在天津市银行业的实施情况
虽然国家层面对于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出台时间一再延迟,但银行业业内,对于税制转换的复杂性、紧迫性形成了共识。在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五家总部银行,都已经积极启动和开展了“营改增”税制改革项目。由于“营改增”将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方方面面的深刻影响,尤其是IT系统改造方面都需要进行流程梳理和更新改造,是一项全行性的系统工程。因此,上述银行普遍制定了实施期约为一年的实施规划,具体内容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差异分析和流程梳理阶段,大约需要半年时间;第二阶段是系统开发和制度建设阶段,大约需要3个月的时间;第三阶段是系统测试和试运行阶段,大约也需要3个月时间。天津市五家总部银行普遍于2015年7月份启动了“营改增”项目,到现在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进入了第二阶段系统改造和开发阶段,实施进度与行业内其他地区的总行实施进度一致,预计到2016年7月1日前,天津市五家总部银行业应普遍达到实施“营改增”的软硬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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