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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网络反腐热”冷思考

2016-12-27张迪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28期
关键词:制度化法律法规

张迪

摘要:民间网络反腐是反腐败的新形式,相对于传统的书面上访方式以及官方网络举报而言具有成本低、快捷方便以及影响力广的优势,但其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与风险。民间网络反腐热折射出官方渠道的不足,也促使政府进行优化与改革。相较民间官方反腐具有专业性等优势,因而网络反腐需要官民合作。根据网络反腐的运作逻辑以及其本身性质决定需要把网络反腐纳入到制度反腐的大框架中,这样民间力量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关键词:民间网络反腐;官方网络反腐;制度化;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8.058

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掀起了一场“打虎拍蝇”查处惩治腐败官员的风暴。诸如对周永康、薄熙来等人的专项调查等一大批省部级官员的纷纷落马,让全国人民拍手称快。正如习近平主席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所讲到的对待腐败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现在反腐败工作已经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惩治腐败。

除了党中央、纪检监察部门对腐败的查处和惩治外,民间的反腐热情也异常高涨,民众的上访、举报都给腐败分子沉重一击,为中国的反腐事业添砖加瓦。在信息高速传播与共享的今天,互联网冲击着传统的反腐格局,网络以其公开透明快捷等特性成为反腐败同盟军。网络反腐逐渐成为了反腐斗争的新方式。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这是最早出现的中国官方网络举报。同年10月被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创立了“中国舆论监督网”。在反腐机构抓住网络作为利器的同时网络也开辟了民间反腐败的“战场”。

1 民间网络反腐成为反腐斗争新形势

近年来,民众通过自办网站或微博发帖、转帖等方式在互联网对有关腐败行为(案件)进行曝光、传播使其成为新闻热点或通过网络破获震惊全国贪腐大案的现象层出不穷,如“表叔”杨达才、“房叔”蔡彬等。这让人们惊叹网络的神奇力量,也让那些求助无门的上访者、维权者等看到了“新出路”。“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6发布报告称,近3年每年通过新媒体曝光反腐舆情事件数量已超传统媒体。一项在线调查显示,公众最愿意参与反腐的渠道,排在首位的是‘网络曝光,占总票数75.5%。”

民间网络反腐不仅仅是一种新型的举报行为还可形成公众舆论。互联网本身具有传播速度快、透明度高、受众面广以及影响力强等特性。因此民众利用互联网举报维权相对于传统的书面上访及官方网络举报具有成本低、快捷方便以及影响力广的优势。举报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便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几分钟乃至几十秒便可使其成为广为人知的新闻事件。而书面上访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效率十分低下,举报信大都“泥牛入海”,纵使举报人有“千般武艺”历经“磨难”也少有修成“正果”。但是网络却塑造了一个获悉、复制与传播消息、形成舆论并寻求帮助的平台。因此民众网络反腐热情高涨,民间反腐对官员的言行起到了监督作用,也给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实现正义以压力,对于办案效率的提升起到了促进作用。

2 网络反腐需“双腿”同行

民间网络反腐的热火朝天更加衬托出官方网络举报的冷清。一方面由于公众的权利意识高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官方网络举报制度的不完善、低效,让民众对于官方渠道丧失信心。是否民间网络反腐将成为信息化时代反腐的支柱?还需要进一步分析。

民间网络反腐的优势与成效不能掩盖其自身的局限以及风险。首先匿名和低门槛的特点让网络成为了滋生谣言或恶意中伤的温床。其次网络舆论也有可能会演变为网络暴力。通过网络公布、传播的特定信息进入人们的视线后便会被植入个人理解进而对当事人进行道德批判甚至群体围攻。另外网络会产生虚假民意,别有用心者甚至利用网络引导民意,破坏社会秩序与稳定。除此之外民间网络反腐也具有自身的局限性。首先持续时间短,“网络事件具有发生快,传播快,消失快的特点,这让大多数的网络事件很快消失,被新事件所替代。”其次分散性、片面性强,由于网民都是独立个体,因此反映的信息大多趋于碎片化,缺少系统性。另外民间网络反腐只是反腐斗争环节中的信息收集部分,有倒逼纪检部门的意味,但是否介入案件调查却取决于纪检部门本身,公众并没有足够的能量与力量展开反腐败斗争。

自十七大以来,中央多个文件都着重提出反腐败要依靠民众,民众是反腐斗争的重要力量,显然这对腐败分子确实起到监督和震慑的作用。民间网络反腐热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反腐形势下的必然产物,反映出官方网络反腐乃至整个制度反腐的问题尚多。而这股热潮将成为我国反腐从初见阶段走向专业化、理性化的推动剂。在今后的发展中,民间网络反腐逐渐降温,官方途径逐渐增加将是网络反腐的新趋势。

中纪委监察部的反腐举报网站应该借鉴民间的网络反腐,更加注重信息的公开、效率以及对举报人保护。相对于民间的网站,纪检系统的网站更具专业以及权威的优势。通过信息的权威发布、官民沟通交流等方式以及案件的快速查处增强人们对于纪检部门的信任,不仅有利于官方网络反腐渠道的畅通,更是下一阶段反腐工作的基础。因此反腐败信息化时代不可避免,尽管民间网络反腐扔持续增温,但是官方渠道将会成为主路径,反腐斗争需要官民共同合作,打持久战。

3 以制度化手段引导网络反腐

如何能够真正把网络民意的力量转化为治理腐败的行动是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网络反腐基本遵循“反腐信息披露→网络热议→媒体追踪→事件放大→反腐机关介入”的运作逻辑,网络反腐的主要作用在于对腐败信息的收集、传播、对腐败行为的监督或利用舆论压力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真正对于腐败的查处开始于反腐机关的介入,因而关键在于官方机构对于腐败问题的惩治是否有效。因此如何用制度化手段引导网络反腐并实现其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是当前反腐工作的重点。

我们看到民间网络反腐出现的问题是信息化时代发展初期很难避免的社会现象,不过可喜的是公民舆论以及监督的意识增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应该重视和顺应这一潮流,在保护和尊重公民权利的同时以制度理性加以引导和规范,将网络反腐纳入到制度反腐的整体框架中。所谓制度反腐是指“以制度和法律的手段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行使来反对腐败的一种治理方式。”因此首先应加快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制定,肯定网络反腐的正当性。把网络举报、网络曝光等作为反腐线索来源,把网络监督等作为权力监督的新形式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保持网络反腐的可持续性。与此同时加强网络自身建设,实时监测信息并尽快出台互联网安全、侵权方面以及设计网络反腐程序规范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规制网络并保障举报人等相关权益。第二,严格执行与落实反腐倡廉的相关制度规范。习近平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因此官员需认真对待民众提供的反腐线索、举报的反腐问题。检察机关等纪检部门要设立专员随时关注舆情,收集和整理网络反腐最新信息和动态,真正了解民众所反映的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然、违法必究”。第三,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通过网络正确反映自身问题,树立道德意识以及法制观念,冷静看待和分析问题,提高公民素质以及参政议政、监督表达的能力。第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官员及时与网民进行互动,对于网民所关注的信息做出解答,并且公开和汇报政府反腐工作的最新进展,让民众看到网络反腐的作用和意义,提高反腐热情以及对纪检部门的信任。

4 结语

本文认为反腐败信息化时已经来临且不可逆转,网络反腐呈现官民两条路径,民间网络反腐热潮兴起有其必然性与时代性,同时折射出官方渠道的不畅通也鞭策政府进行改革。但是反腐败不能也无法独依民间力量需官民合作。但是如何让民间力量真正有效打击腐败,则需要把网络反腐纳入到制度反腐的宏观框架中,通过制度层面的设计增强民间网络反腐的有效性与持续性,有效打击、惩治腐败并增强民众对于政府工作的信息以及提高反腐热情。反腐败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需要社会各界对腐败持有“零容忍”的态度,以期早日真正实现“三不腐”。

参考文献

[1]刘一丁,邢世伟.网络反腐:中纪委从幕后走向台前[N].新京报,2013.9.18.

[2]李彪.网络事件传播阶段及阀值研究——以2010年34个热点网络舆情事件为例[J].国际新闻界,2011,(10).

[3]陈潭,刘建义.网络反腐的限度及其优化[J].探索与争鸣,2013,(5).

[4]周罗庚,夏禹龙.从人治反腐转向制度反腐[J].科学社会主义,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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