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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的历史内涵及现代警示

2016-12-23李进如

青春岁月 2016年22期
关键词:尚书天人合一和谐

李进如

【摘要】《尚书》记载了我国上古时期公元前二十三世纪至公元前七世纪夏商周时期治国安邦的历史,自古誉为“政事之纪”。本文从“钦若昊天,敬授民时”、“不浮天时,恪谨天命”、“天叙有典,彰善惩恶”三方面阐释《尚书》所蕴涵的天人合一思想,以求推陈出新,古为今用。

【关键词】《尚书》;天人合一;和谐

“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指导人们如何处理人与天之间关系的基本哲学思想,千百年来对“天人合一”的解释众说纷纭,其中最能为大家所信服的解释是:“天”就是“自然”,“人”即“人类”,“天人合一”就是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尚书》是我国目前唯一能全面反映远古夏商周时期历史的古典文献,“天人合一”四个字在《尚书》中虽未直接出现,但是字里行间处处透露着有关天人合一的思想信息,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不懈追求天人合一思想历程的起点,其中不乏有深刻的见解和新意,其精华能给我们现实工作和生活以启迪和警示。

一、钦若昊天,敬授民时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天人合一思想最基本的问题,也是人类产生就必须面对和妥善处理的问题。《尚书》记录的历史表明,我国远古夏商周时期的先人们对天的认识,起始于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探寻天(自然)的奥秘,《尚书》中不但有“钦若昊天”、“敬授民时”(《尚书·尧典》)探求宇宙星辰奥秘的记载,还有“随山刊木”、“予决九川距四海”(《尚书·皋陶谟》)治理洪水等追求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的描述。

首先,《尚书》记录了我国夏商周时期探索天的奥秘和规律,引导百姓认识自然,追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尧典》篇是《尚书》记录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帝尧与帝舜执政的史实,其中就记载了帝尧与帝舜为改变百姓靠天吃饭、听天由命的耕作方式,积极引导百姓认识自然,利用自然,使百姓逐渐由靠天吃饭、听天由命耕作方式向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按天气季节的变换从事相应的农业生产生活和耕作方式转变。如:帝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即帝尧任命羲氏与和氏两名官员认真考察天地宇宙星辰,并根据天地宇宙星辰运行规律,制定历法,敬慎地把天时节令传授给百姓和民众,为百姓和民众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方便和帮助。同时,《尧典》篇还详细记叙帝尧分别派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四名官员分驻东、南、西、北四方,各负其春夏秋冬四季“钦若昊天历象”责任,教授人们在四季如何把握自然规律,不误农时,从事农作,以维护自身生存和发展。众所周知,远古时期的农业社会没有天文历法,在变化无常的天气、自然灾害面前,百姓只能在愚昧、迷茫和迷信中耕耘。显而易见,农业生产不能掌握农时,不知气候季节变化,百姓又怎能使一年的辛勤耕作不付诸东流而在秋天获得丰收?因此,人类如果在愚昧、迷茫和迷信中耕耘,一般意义上的靠天吃饭,是难以维持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所以,“钦若昊天”,“敬授民时”是中华民族追求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最早的文字记载,也体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的源头就蕴含着天人合一的优秀传统文化因子。

其次,《尚书》记录了我国夏商周时期面对洪水泛滥,百姓流离失所的现实,或委派官员治理洪水,或引导百姓搬家避水害,以追求天人合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必然要探索天地、自然环境等内在活动的规律性,趋利避害,与自然和谐相处。《尚书·皋陶谟》篇记录大臣禹向帝舜汇报了自己受命治理洪水的工作,他说“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昏垫。予乘四载,随山刊木,暨益奏庶鲜食。予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暨稷播奏庶艰食、鲜食,懋迁有无化居,烝民乃粒,万邦作乂。”其大意为:洪水弥漫接天,淹没了山陵,百姓被洪水所围困,禹用四种运载工具,沿着山路砍削树木作为路标,同伯益一起把一些新鲜的食物送给百姓。禹疏通了九州的河流,使它们流入四海,疏通了田间的水渠,使水流进大河,同后稷带领百姓一起播种粮食,把谷物、鸟兽肉送给百姓。让百姓相互调剂多余的食物。于是百姓安定了,各个诸侯国也逐步得到治理和安定。无独有偶,《尚书·盘庚》篇也记载,商王盘庚率领百姓迁都的原因,就是“今我民用,荡析离居,罔有定极。”即旧殷都的百姓近年来,年年都遭受洪水侵蚀,荡析离居,所以,才下决心率领百姓迁都。我国远古时期百姓遭受洪水侵害,流离失所,大禹奉命治理洪水,商王盘庚则率领百姓迁都避水害的事实,在这里有了真实记载,这充分说明我国自尧舜以来的四千年的中华农耕文化中,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活动方式不是从外部去征服自然,而是探索自然的内在活动的规律性、时节性,以便制天命而用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尚书》记载的事实表明,远古时期的中华民族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追求天人合一,能在不断认识自然、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适应自然,利用自然为自己服务。这说明在我国远古时期,人们对天地自然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包含着朴素的唯物主义的成分——天地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与人类相生相依的唯一可信赖的朋友,形成尊重天地自然、利用天地自然为自身发展服务的传统,这一传统开启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不断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天人合一的新纪元。

二、不浮天时,恪谨天命

人类社会早期,人们在追求天人合一的过程中,当非人力所能主宰的自然现象频繁出现危及人类且无法解释时,人们便对天产生敬畏害怕情绪,认为天无所不能,至高无上,人只有服从于天,行为合于天,才能获得自我生存与发展。久而久之,统治阶级则从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出发,利用民众对天的恐惧心理,把天地自然人格化或神化,认为天地自然具有人格,且无所不能而主宰人类,把天地自然称之为“上天”或“上帝”,并以“不浮天时”、“恪谨天命”,宣称自己受命于天,把“天人合一”中的“人”的概念偷换为“统治阶级自己”,利用天(与统治阶级合一)来巩固加强自己的统治。《尚书》从三个方面对统治阶级的手段进行阐述。

一是以替天行道,惩处异己。在我国古代指责敌人上不敬天象,下不敬大臣,不能做到天人合一,是足能引起天怒人怨的大事,《尚书·甘誓》篇描写的是夏王启征讨不服从他领导的有扈氏的战前动员。在这篇文章中,夏启利用民众对天的信奉和盲从,指责“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里“五行”指天上五星,代表上天,“三正”指朝廷及官员。其大意为,有扈氏侮辱和违背人人信奉的“上天”的旨意,又不尊敬大臣。夏王启又自誉自己肩负天的使命——“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共行天之罚”。显然,夏王启为征伐异己有扈氏,为征服民心,取得动员民众的效果,以“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为罪状,以“天用剿绝其命”自诩,号召民众与其“共行天之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以奉天承运,巩固统治。商代统治者为加强对民众的统治和奴役,利用民众敬天畏天崇拜天的心理,借助于天的力量,强调天人合一。在商王朝几百年的历史中,商王的每一行动,如征战讨伐、兴修城邑、迁黜官吏,无不以“天”或“上帝”的名义来进行。如《尚书·盘庚》篇,记叙商代第十九任君王盘庚迁殷的过程,盘庚声称迁殷的原因是“恪谨天命”、“以不浮于天时”,宣称如果盘庚“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如能顺利迁殷则“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在《盘庚》篇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盘庚为使自己迁殷的目的得以顺利进行,处处用上天和祖先的旨意威胁百姓,如果百姓违抗上天和祖先的旨意,那么上天和祖先将处以最严厉的惩罚。导致商王朝封建宗教崇拜泛滥,上天与鬼神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上天与鬼神的意志高于人的意志,帝王们主观片面地认为自己与上天及鬼神相通合一,可随意使用上天或鬼神这一工具,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加强对百姓的奴役。以至于商末代帝王纣,直到商王朝濒临灭亡之际,还狂妄地说“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认为商王朝有上天和神佑护是不可推翻的。这样,千百年来人民群众对不可抗拒的“自然之天”敬重和崇拜,逐渐被历代统治者所亵渎,逐渐被演化为对“神化之天”的虔诚崇拜,导致上天与鬼神逐渐禁锢人民思想,作为一种神权政治登上中国封建社会的舞台,威慑或主宰着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

三是以服从天意,规范君民的行为。从《尚书》的有关篇章中,我们还可清楚地看到,天人合一思想对统治者的行为也有一定的制约。商代神权政治思想相当浓厚,君主言行、政治举措、国家大事等都与“神化之天”挂上了钩,对统治阶级自身起到了一定警戒作用和约束功能,在《尚书·高宗肜日》篇中,大臣祖己用上帝天命来劝谏商王高宗:“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其大意是:上天监视民众,是按照一定的规定的,上天赐给人们的寿命有长有短,并不是上天要使人短命,而是有些人自己的行为断送自己的性命。若人品德不好,又不顺从天意改正罪过,上天就要发出命令纠正他们的德行。这就是说,上天作为至高无上的权威,监视人们(无论是君王还是平民)是公平公正的,人的行为符合上天的旨意,做到天人合一就是有德,就能得到上天的佑护,反之则会遭到上天的谴责而短命。商王高宗武丁是一个虚心纳谏的君王,听了大臣祖己劝谏后,励精图治,勤政为民,使商王朝得以大治,武丁被称作商“中兴之王”。

三、天叙有典,彰善惩恶

统治者对天的崇拜和信奉,促进了他们进一步深入认识思考天。《尚书》记载,在夏商周时期,一些有作为的统治阶级的代表,他们在深入研究和考察人类社会发展演变进程或者亲身经历一次社会大变革后,认为人们所敬畏信奉崇拜的天,不仅是自然之天、人格之天,而且是主持社会公道、彰善惩恶的社会之天,追求天人合一,统治阶级不仅应象民众一样敬天信奉天,而且应按照天的旨意办事,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于天。

1、天叙有典,敬天治国。《尚书·皋陶谟》记叙大臣皋陶与禹的谈话,谈话中,皋陶指出:“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大意为:上天所规定的君臣父子等伦常秩序,自有其常典。这常典有五种,它敕正我们的行为成为五种敦厚的行为;上天所制定的尊卑贵贱等高低的品位秩序是五种常礼,这五种常礼应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遵循之礼;同朝为臣的大臣们应恭敬地互相尊重,互相和谐,和衷共济;上天要任命和嘉奖有德的人的,那就是用五种服色按德行的多少奖赏他们、彰显他们;上天是要讨伐有罪的人的,那就是用五种刑罚按罪行的轻重,用五种用刑方法执行。这里把国家和社会所具有的“典”、“礼”、“德”以及惩罚扰乱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的“罪”的刑法,都认定为至高无上的天所赐予,言外之意就是天是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公平公正,彰善惩恶,人们的生产生活、社会的安定有序、统治阶级的治国安邦行为等都属于其管辖,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若有任何差错和偏离,就会遭受天的惩戒。这既反映了夏商周时期开明的统治阶级对国家政通人和、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理想社会的向往,也是当时开明统治者天人合一思想在治国安邦问题上意志完整而又正确的体现;同时,也体现了夏商周有作为的政治家在对天深入认识的基础上,借助天的意志督促辅弼君王统治者追求天人合一,正确行使治国安邦权力的思想。

2、天人合一,爱护百姓。为促进君王统治者认识到广大民众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尚书·多方》篇记载,周公在回顾分析商代夏、周代商天命转移、朝代更替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天选“民主”(民众的主人)的思想。夏朝末代君王夏桀“有夏诞厥逸,不肯慼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即夏桀贪图安逸享受,不关心爱护民众,竟大行淫乐,终日不行上天的教导。所以上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尚书·多方》),即上天为民众寻找新的主人,就大降嘉命给成汤,命令成汤殄灭夏国,使成汤“代夏做民主”(《尚书·多方》);这里把上天的旨意(天命)与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宁联系起来,如果人民生活不幸福不安宁,就是统治者没有顺从上天的旨意,就必然遭受上天的惩戒和抛弃,上天就会为人民寻找新的主人(统治者)。由此可看出,在我国远古时期,有作为的政治家们能深刻揭示天命转移、朝代更替的原因不是由上天所决定,是由君王统治者能否勤政为民所决定。正如《尚书·皋陶谟》篇所说:“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达于上下,敬哉有土!”大意为:上天之所以聪明,其根源就是因为广大百姓的聪明(上天善于听取广大百姓的意见);上天之所以明智而具有威望,就是因为受广大百姓的明智和威望的影响(上天依据广大百姓的意见和好恶行政),这样,上天的意旨和人民的意见相通,上天与百姓的相互影响,相互协调和和谐,作为执掌治国安邦权力的君王及下属官员们谨慎啊!应敬重你手中的权力,尊重百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综上所述,我国远古时期人们追求天人合一的理想,随着人们对自己所生存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认识深入而使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展,广大民众就是统治阶级应该敬重和信奉的社会之天,这是我国古代有作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变迁中得出的真谛,体现着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的光辉。它以天“惟时求民主”作为一种威慑力,把天与广大百姓联系在一起(天人合一)——广大百姓就是君王统治阶级应该敬重的社会之天,号召统治者“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尚书·洪范》),告诫君王统治阶级敬重民众就是敬重天,敬重民众就会得到上天瞻顾(百姓的支持与拥护),如果不敬重民众就是不敬重天,就会重蹈夏桀、殷纣遭受上天惩戒而身败名裂的覆辙,因此而赋予天人合一思想以崭新的含义。

【参考文献】

[1] ﹝秦﹞伏生. 尚书大传[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2] 周秉均, 注译. 尚书(国学基本丛书)[M]. 长沙: 岳麓书社, 2001.

[3] 顾颉刚, 刘起釪. 尚书校释译论[M]. 北京: 中华书局, 2005.

[4] ﹝汉﹞司马迁. 史记[M]. 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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