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英国消费者权益法案》中不公平条款机制的剖析
2016-12-23齐鹏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齐 鹏
(西安交通大学 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对《英国消费者权益法案》中不公平条款机制的剖析
齐 鹏
(西安交通大学 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2015年《英国消费者权益法案》整合完善现有相关立法,对消费者合同中不公平条款内容进行详细补充完善,构成了调节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核心规范;设立扩大了消费者权益法案的适用范围,给予不公平条款的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扩大了“黑名单”“灰名单”的内容,对合同条款免于公平性测试的条件进行规定,并增加了法院主动参与合同条款公平性考量的权利等;同时,也存在部分规则不够完善的遗憾,甚至可能引起对部分制度有效性的质疑;基于此,对此次法案相关规定进行剖析建议,以助其更好完善,为中国相关立法积累经验。
消费者权益法案;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
英国是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立法最早的国家。在追求合同自由重大价值目标中,不公平条款制度作为弱势消费者最后一道“保护伞”,不仅有效维护了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形成消除合同磋商严重失衡的补偿机制。基于此,英国先后出台多部法律*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英国先后出台1979年《货物买卖法》等12部法规,其中《1977年不公平合同条款法》是英国现行有关不公平合同条款的专门性成文法,主要对不合理的免责条款进行了规定;《1994年消费者不公平条件条例》则充分吸纳了1993年欧共体第93/13号指令;《1999年不公平消费者合同条款规范》根据欧共体指令与其执行中的问题对1994年条例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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