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
——以近年的制度改革为视角
2016-12-22佐久间泰司平野武著张英译
中国司法鉴定 2016年6期
关键词:制度
佐久间 泰司,平野 武著,张英译
(1.大阪齿科大学,日本大阪54-0008;2.元龙谷大学,日本 京都612-8577;3.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710122)
日本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
——以近年的制度改革为视角
佐久间 泰司1,平野 武2著,张英3译
(1.大阪齿科大学,日本大阪54-0008;2.元龙谷大学,日本 京都612-8577;3.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710122)
系统地介绍了日本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制度。为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方便民众利用司法,2003年的日本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对鉴定制度作了很大的修改,新设了专业委员制度,专业委员参与到民事诉讼程序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经验辅助法官准确地找到争点,确定鉴定事项,有效地加速了裁判所审理案件的进程。同时,对日本民事鉴定中的专业委员以及民事调停中的专家调停委员的构成体系,以及在医疗、建筑等诉讼中的作用等实际运作情况作较为详细的介绍。
民事诉讼;日本司法鉴定制度;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意见书;专业委员制度;调停委员会;专家调停委员
1 日本的裁判制度
日本采用三权分立的原则,司法权全部属于裁判所所有。日本的裁判所是以最高裁判所为顶点的司法裁判所①所谓的司裁判所是指针对具体的争议事项,适用法律去解决的国家机关,裁判分为民事事件和刑事事件。民事事件适用民事诉讼法(民诉法),刑事事件适用刑事诉讼法(刑诉法)。尽管有行政诉讼法,但是行政事件也是民事事件的一部分。,最高裁判所以外的下级裁判所依据法律(裁判所法)而设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