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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政同责 构建共治格局

2016-12-20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建新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12期
关键词:食品药品农产品监管

文 / 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刘建新

近几年来,宜昌市严格按照“四个最严”、“四有两责”的要求,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以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助推食品全产业链健康发展,以食品产业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全市拥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3111家,2015年,全市食品产业产值突破1500亿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44.8%。五峰成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宜都、当阳、枝江成为首批省级“双安双创”试点县,宜昌已经形成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引领的“食品安全城市群”,在国家对首批创建试点城市中期评估中,宜昌顺利进入第一梯队。连续两年在湖北省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考核中位居全省第一,连续两年在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中位列全省榜首。

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保障

落实党政同责。宜昌市把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到实处,将“双安双创”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坚持一体化谋划、推进和考核。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提高了食品安全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市政府安排“双安双创”工作经费1200多万元,将食品检验检测经费按4份/千人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创建以来,市县两级财政食品安全投入1.5亿元,人均达到17元。宜昌在湖北省率先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了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现“一县一局、一乡一所”,增加监管人员编制636人, 111个乡镇(街办)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 75%的监管所达到一台执法车辆、一套快检设备等“十个一”的标准,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宜都市你点我检活动现场。

部门齐抓共管。在实行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制度的基础上,食安、公安、农安“三安”联席联动,形成了全域同创、部门共创工作格局。市文明办将“双安双创”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教育部门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校本课程和中考命题;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开展茶叶、柑桔加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了茶叶加工和柑橘打蜡过程中非法添加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联合开展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共收缴和查扣不明来源、无中文标识及无检疫证明的肉及肉制品130余吨,涉案金额800余万元。食安、公安搭建行刑对接合作平台,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出重拳。创建以来,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569起,查办刑事案件58起,刑事拘留64人,追究刑事责任31人。

强化企业自律。以抽检、分级分类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和信用约束为主要手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在生产环节,对食品企业加大抽检频次,开展分类管理和诚信评定;在流通环节,开展“积分制”监管试点,对食品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在餐饮服务环节,推行餐饮量化分级外置化公示,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在公众平台设置食安“红黑榜”;市食安办将各类市场主体食品安全信誉情况推送到全市社会信用系统,并适时通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利用行政监管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自律。

严格考核问责。市食安办对照创建目标,对各县市区进行模拟验收,对市直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每月进行考核、督办、通报。对查出来的问题定人定责、挂牌督办、不解决不销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宜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对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截止目前,已对市县两级47名干部进行了问责。

提升监管能力,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实施网格化监管。将全市324个食品药品监管网格与11000个社区网格对接,社区网格员负责采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动态信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代办服务;监管人员跟进监管、跟进服务,对食品安全小隐患、小纠纷、小案件早发现,早处置,早规范。

构建检验检测体系。宜昌市在全省率先整合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粮食等部门的检验检测资源,组建了综合性、区域性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该中心为市政府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食品检测能力从过去的9个产品、116个项目增加到594个产品、664个项目。创建以来,我们又投入1.78亿元,划拨土地45亩,新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各县市也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成立了综合性的检验检测机构,全市构建起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第三方补充“三位一体”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坚持底线思维,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率,通过群众投诉举报、监管部门例行检查和飞行检查、随机抽检、倒查食品安全事故、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查找问题;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医院全覆盖,让创建过程成为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把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最低。将12331、行风政风热线等有关食品安全诉求渠道归并到12345市长热线,实现一门式受理;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建立了集中受理、及时分办、高效处置、全程监督的快速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宜昌市食品安全公众诉求受理量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位居第一,纠纷化解率95%,群众满意率达到99%。

打造监管信息平台。市政府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项目纳入创建国家信息惠民示范城市和“智慧宜昌”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元,借助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打造一体化的“智慧食药监”信息系统。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目前已将全市蔬菜、柑橘、茶叶、畜禽、水产的标准化示范基地纳入到该追溯系统。

实施精准治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图为监管人员在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规范重点环节。一是在种养环节推行生产标准化。坚持有标贯标,无标定标,全市制修订农产品地方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259项,在1600多个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行,已建成标准化示范基地148个。对分户生产的农户,探索以“生产承诺制、农户联保制、监管责任制”为核心的自产自销农产品监管改革,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100%。探索以“农药经营处方制”为核心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改革,促进了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二是在食品生产环节提高产业集中度。宜昌市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每个县市都建成专业农产品加工园区,为加强集中监管奠定了基础。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449家,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拥有27件食品类中国驰名商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倒逼种养业提档升级,一批产品质量低劣的农产品种养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被市场淘汰。三是在农产品批发环节实现检验全覆盖。三峡物流园批发的农产品辐射鄂西、渝东,占宜昌城区农产品消费量的90%以上。农业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紧密配合,建立了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在三峡物流园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检验检测站和准入关口,无产地证明的逢进必检;全面落实索证索票、一票通等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四是在餐饮消费环节推行明厨亮灶。以规范厨房管理为重点,大力推行“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实时监督后厨操作,并开展“最佳阳光厨房”评选活动, 50万市民参与投票。全市已建成“阳光厨房”2100家。

集中整治“三小”。通过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严格监管、优化服务等多种手段,对“三小”开展集中整治。市县两级政府投入以奖代补整治资金2000多万元,在整治食品小作坊中,引进龙头企业建设生产基地,通过引导小作坊入股、签订供销合同等形式建立合作关系,带动了320多家小作坊联营,实现集中加工、标准化生产、互利共赢。在整治食品小摊贩中,拿出中心地段商业性土地建设夜市集中经营场所,对夜市实行定点定时经营,目前已建成西陵区CBD夜市、夷陵区峡江夜市、秭归县坝头公园餐饮示范街等46个集中消费区。通过大力度综合治理,宜昌市“三小”建档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证照办理率达到95%以上,经营行为规范落实率达到90%以上。

聚焦监管难点。一是加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建档,开展专项整治,对达不到基本卫生条件且不愿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予以取缔,惩治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对家庭困难的从业人员,政府给予帮扶,监管人员上门指导其守法诚信经营;对房屋出租人宣传为食品安全违法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应负的连带责任,促使他们协助监管,使这些区域食品安全进入可控状态。二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治理实现常态化,努力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销售“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等行为。引导和规范校园周边“小饭桌”健康有序经营。今年以来,全市检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单位3279家,抽检食品720批次,下达整改意见书231份,立案查处56起,有效地规范了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三是加强农村聚餐监管。针对农村聚餐安全隐患多、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制定了管理办法,要求农村厨师班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聚餐活动必须提前一天向村委会备案,鼓励和支持聚餐举办者购买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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