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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原则研究》的仁爱观探析

2016-12-19曾繁琪

西部学刊 2016年19期

摘要:当今社会文明高度发展,人性却逐渐冷漠,在冷漠之中探索温情与仁爱迫在眉睫。休谟在《道德原则研究》中利用一个章节专门阐述了其仁爱思想。“仁爱”这一社会德性源于同情机制的内在作用与有用性的价值驱动。判断一个道德行为是否可以称之为仁爱,不仅仅要观察其作用效果是否有价值,更要看其所选择的作用对象是否符合理性分析的结果。仁爱情感对个体对象产生效用的同时也会对自身起到反作用,使自身感到愉悦的同时可能还会收获意外的利益。

关键词:仁爱;同情;自爱;理性

中图分类号:B561.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11-0078-03

西方社会崇尚理性,讲求规则,然而又不失温情,能够使社会维持在这样的状态中,可以说休谟是功不可没的。他否定了道德是完全源于理性的,提出情感也同样对道德的形成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他将道德描述的更加符合人性,使德性不仅仅见于圣人洞穴之外的海阔天空,也使洞穴之中的人能够窥见光亮而向外探索。如果说康德理清了道德的每一条脉络,给予了道德筋骨与精髓,那么我想休谟一定是那个给道德筑以血肉的人。

一、仁爱的来源

休谟说过“熄灭一切对德行的火热的情和爱、抑制一切对恶行的憎和恶,使人们完全淡漠无情地对待这些区别,道德性则不再是一种实践性的修行,也不再具有任何规范我们生活和行动的趋向。”的确,道德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理性的冰冷规则中,我不知道失去了情感作为辅助的道德还能否称之为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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