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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化视角下农民身份变迁的路径及未来

2016-12-16建,

关键词:个体化

刘 建, 王 前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个体化视角下农民身份变迁的路径及未来

刘建, 王前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摘要]从传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国乡村社会发生了激烈变迁,其中个体化是现代社会呈现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在个体化的影响下,农民从传统社会“先赋性”身份脱域以后,逐步经历了集体主义时期集体化身份建构及改革开放以后个体化身份建构的历史变迁。研究认为在个体化社会,农民现代公民身份的塑造是农民身份整合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个体化;农民身份;公民身份

[DOI]10.13322/j.cnki.fjsk.2016.01.006

一、个体化和农民身份的相关研究

(一)个体化的相关研究

“个体化”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提出的,用以解释后工业社会转型的一个术语,后经鲍曼等的研究,发展成为西方社会学界的一个重要概念。而贝克和鲍曼的个体化理论,都内含着三重“个体化”的分析维度:“脱离,即从历史规定的、在统治和支持的传统话语下的社会形式与义务中脱离(解放的维度);与实践知识、信仰和指导规则相关的传统安全感的丧失(去魅的维度);以及重新植入——在这里它的意义完全走向相反的东西——即一种新形式的社会义务(控制与重新整合的维度)。”[1]个体在经历脱离、去魅的个体化维度以后,个体化使农民从传统乡村共同体脱域,进而解构了传统农民基于原有乡村共同体的社会关系网络,个体化又通过对新社会机制的再造以促进农民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从而推动了农民现代公民身份的构建,促进了农民身份的重新整合。

在中国社会的语境下,个体化是指“绝大多数个体在私人生活领域都从家庭、亲属关系、社区、工作单位以及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束缚中获得了更多的权利、选择与自由”[2]。我国社会的个体化实质上是国家与个体关系的再造,通过把个体从集体中有限度地抽离以达到推动社会变迁和农民身份的历史变迁。在不同的国家与社会格局的影响下,我国社会的个体化可以分为“集体主义的个体化”与“市场主导的个体化”2个阶段,农民身份也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面向。

(二)农民身份的相关研究

对于农民身份问题的研究,一般包括职业的农民与身份的农民2种分析维度:农民作为与土地紧密联系的群体,其首先代表了一种职业的属性;而农民本身也是一种社会身份的表征,体现了农民在共同体中的身份资格。无疑,职业农民与身份农民这2种分析维度为理解农民身份问题提供了较好的分析框架,但身份历来是与认同相互联系的一对术语,忽视农民的文化认同将会淡化农民的主体意识,也无法真正理解农民身份问题。在当代中国,农民的内涵在实质上包括职业的农民、身份的农民和文化的农民三重意蕴[3]。职业的农民是基于社会分工的产物,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份的农民是制度安排的产物,代表了个体在共同体中应该享受的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而文化的农民则是社会演变中逐渐形成的社会观念及价值形态的表征,代表了个体的文化认同。农民职业身份、制度身份及文化身份在不同的时代也呈现不同的面向,而这3种身份变迁的最终导向是农民现代公民身份的建立。

通过梳理现有研究发现,学界对于农民身份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公民身份、城镇化、农民权利、农民工身份认同等视角来探讨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身份的转变。大多数研究者认识到我国社会转型带来的农民身份的变迁及整个乡村社会的变化,但相对忽视了农民身份变迁的历史路径研究,且在现有的历史性研究中,多数研究者都是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进行阐述,对农民身份变迁内在逻辑的探讨较少。本文将以个体化理论为分析框架,分析自传统社会以来农民职业身份、制度身份及文化身份的历史变迁,厘清我国农民身份变迁的内在逻辑,并对于个体化社会农民现代身份的建构提出相应对策。

二、传统社会农民“先赋性”身份的建构

在传统中国社会,由于受“双轨政治”的逻辑及村庄共同体的社会结构的影响,农民身份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一种“先赋性”的存在。农民在职业上是基于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小农,社会身份依附于宗族共同体,在文化上则形成基于伦理本位的文化身份,农民尚无权利概念,是附属于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一个阶层。

1.职业身份的小农。经过长期演化,我国传统农村社会逐步形成了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由于缺乏商品市场的影响,小农经济具有分散经营、封闭性强、自给自足等特性,农民以传统方式从事农业生产,以家庭作为基本的生产与消费单位。农民在职业上是以土地及家庭为基础的小农,尚无“公民”概念,在传统旧社会形成的相应术语是“臣民”“草民”“子民”等概念。在这种小农身份建构的场域中,身份是社会阶级的标志,不同阶层的身份代表着不同的权利与义务的集合体,“农民只是作为征召、粮食生产、税收等方面的匿名‘贡献者’出现在统计数字中”[4]。由于缺乏制度化参政渠道,远离国家权力中心的农民在政治上属于“无政治身份的阶层”,尚未形成阶级化的身份认同意识。

2.“祖荫化”的制度身份。在传统社会“国家权力止于县”的权力格局影响下,国家为了加强对于农村社会的管理,逐步在农村社会施行“编户齐民”的制度体系,将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进而将农民控制在乡村社会的空间内。因此,在乡村社会逐渐形成了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宗族、士绅”为代表乡村治理权威,村落传统共同体几乎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全部空间载体,“个体自出生以后,就被镶嵌于一个等级森严的宗族共同体,生长于伦理关系浓厚的‘祖荫之下’”[5],宗族及村庄共同体构成了农民社会身份定位的基础。“宗族及村庄共同体对农民分享权利资格的界定权,村民各项行动的正当性——依据通常的分类,有政治(选举)、财产(受益)和社会权利——传统上是由‘村庄’这个社会单位界定的,而且这种界定通常不需要依据更大范围的宪法”[6]。村庄共同体的边界范围也是农民权利与义务的临界点,它象征了农民社会身份的现实定位。附属于小农经济及村庄共同体之上的农民,其财产、生活共同体的基础是家庭或家族,这导致即使农民有个人意识,也没有权利意识的觉醒。

3.伦理本位的文化身份。在小农经济的影响下,产生了基于血缘、地缘基础上的宗族共同体,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我国传统社会“家国一体”的传统伦理文化。正如梁漱溟从“伦理本位”出发,提出中国社会实质上是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传统伦理文化不仅成为农民处理个人与家庭、个人与国家的基础,也成为农民文化身份的重要面向[7]。基于乡村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农民文化身份,赋予了农民一种价值共同体与生活世界的归属感,让农民的文化认同服从于乡村伦理价值,既促进了家族共同体的整合与延续,又维护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及国家权力体系的正常运转。

在“先赋性”身份影响下,传统社会的农民身份主要受传统社会关系机制的影响,农民的利益服从于村庄共同体的集体利益,这种传统身份格局也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结构的基础。尽管在清末动荡的社会格局的影响下,农民身份也有相应的变化。但总的来看,个体农民尚没有从传统社会关系结构中解放出来,仍然处于一种蒙昧的状态。

三、集体主义时期农民集体化身份的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加强了对于乡村社会的改造,由此开启了集体主义时期农民个体化的历程。从传统社会关系机制脱离以后的农民在集体主义浪潮的影响下,农民身份的建构集中体现在3个方面,即通过建立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国家权力对于个体的文化规训、农民对于集体或者国家的心理及组织归属,逐渐形成了集体主义时期农民社员化的职业身份、城乡壁垒分明的制度身份及去魅化的文化身份为表征的农民身份。

1.社员化的职业身份。集体主义时期,农民身份的划分是与阶级斗争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把个体从宗族及社区的权力中解放出来以后,然后又被分配到社会主义集体的再分配系统中,由此每个人属于在政治上控制和经济上管理的组织——农村的集体或城市的单位”[8]。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作为农民职业身份定位的重要基础。农民身份的社员化,使农民不再是依附于土地之上的小农。农民身份的社员化,使集体之外无个人,农民不仅作为一种职业身份的存在,还作为一种政治身份,使农民从分散的状态向集体化的身份转变,不仅使得农民的集体身份得以建构,还能有效塑造农民的政治认同感。

2.城乡壁垒分明的制度身份。人民公社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组织,它还是一种包括文化、政治、制度为一体的组织架构。政府通过“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有效建立了农民的制度身份。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将个体的农民改造成集体农民,成为依附于集体的公社社员。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大影响就是解除了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宗族组织和宗族观念,“从家族共同体之中解放出来的个体被强大的国家权力通过人民公社体制网罗到行政化组织中”[9],最终建立起基于公社集体的社员身份。同时,为了应对农民进城的盲流压力,政府通过严格的户籍、就业等一系列城乡二元体制的制度建构,在空间上将农民限定在农村,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农民的自由流动,“户籍制度不仅在空间地域上,而且在身份认同中建构了一道边界,从整体上确立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框架,也确定了中国农民的身份”[10]。通过人民公社制度、户籍制度和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构,有效塑造了农民城乡壁垒分明的制度身份。农民尽管获得了一定的社会权益,但缺乏实现与农民公民身份息息相关的私有财产、人身自由、迁徙自由等权利的制度渠道,城乡壁垒分明的制度身份导致农民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

3.去魅化的文化身份。通过对传统农村社会关系机制的改造,使原有的宗族伦理文化趋于解体,家族主义的文化观被集体主义的价值理念取代,农民基于宗族共同体的文化身份逐渐被摧毁,进而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相契合的公社共同体的文化身份。但这种基于公社基础上的农民文化身份,相对忽视了农村社会传统逻辑,集体化的农民事实上缺乏独立的意识及自由环境。伴随着国家意识及集体意识的建立,国家及公社集体被塑造为农民心中“想象的共同体”,个体的身份定位也从宗族转移到集体,乡村社会开始走出“祖荫”,并最终建立起基于社会主义国家认同的农民文化身份。

由此可见,在集体主义时期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政府通过国家意识及集体意识的建构使农民从传统社会关系结构的束缚中脱离出来,农民在形式上开始获得了较为平等的身份权利,农民身份地位的提升有效地实现了农民的利益诉求。

四、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个体化身份的建构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家权力的逐渐隐退及市场话语觉醒的背景下,农民身份开始从公社集体中的成员逐渐向社会化的个体转变,农民逐渐成为具有空前人身自由的个体。农民个体的身份意识开始觉醒,具有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的现代公民身份意识开始涌动。当前我国社会的个体化浪潮走的是国家建构的“有限度的个体化”路径,由于我国现代福利制度也尚未完全建立,且在市场化浪潮的洗礼下,去集体化的农民随之而来的是以“多元化的职业身份、社会化的制度身份及个体本位的文化身份”为表征的非完整个体化身份建构。

1.多元化的职业身份。伴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农民在身份上经历了一个从政治人向经济人转变的过程,基于人民公社基础上的政治阶级身份逐步瓦解,农民在形式上拥有同等的身份权利,开始成为一个具有相应权利与义务的个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后,农民不再是依附于公社集体与土地之上的社员,农民开始分化为不同职业、不同利益诉求的阶层,“农民”一词已经开始无法诠释这一群体。在市场话语的影响下,农民开始成为理性的经济人,基于职业的分化,原本同质的农民逐渐形成普通农民、承包大户(农场主)、现代农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家、农民工等不同职业身份,他们分别不同程度地卷入市场经济大潮之中。农民职业身份的市场导向,代表了“农民”不再是农民地位及身份的象征,农民职业的政治属性开始弱化,而是代表了一种社会分工的产物,农民的职业属性逐步显现。

2.社会化的制度身份。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集体化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开始松动,逐渐步入市场分化与流动时期。农民脱离公社共同体后,开始转变为社会化的农民。农民工也在农民社会化过程中得以产生,成为农民向现代公民过渡的特殊群体。个体农民从集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打破了以阶级化及结构化的身份定位,个体的身份意识开始觉醒,开始成为拥有权利与义务的个体。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农民个体的流动仍然是在国家制度转型的限度之内进行的,户籍制度的松动使农民借助市场自由流动成为可能。基于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就业、福利等权利的不对等性开始趋于弥合。但个体化的农民从传统及集体中脱离以后,由于社会缺乏重新整合的机制,我国社会的个体化面临着一个相互矛盾的悖论:一方面,个体化的农民已经无法依靠村社集体、家庭来获得福利及社会身份,他们必须学会依靠市场的规律来获取资源与重塑身份;另一方面,社会福利体系还不成熟,农民脱离了集体以后带来了各种不确定性,农民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个体本位的文化身份。无论是在西方社会,还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个体化的出现与文化民主化的潮流是密切相连的。文化民主化的发展促进了传统性与现代性的融合,使每个阶层的民众都拥有建构自我身份的权利。但在现代性与传统性的碰撞与融合过程中,个体化导致了原有的乡村伦理价值规范逐渐解体,而新社会价值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个体化的农民从集体中解放以后,正在经历从被动的文化身份塑造向积极主动追求其新文化身份认同的过程,随之而来的是传统农民集体公共文化生活逐步让位于个体文化生活,从而促使农民个体本位的文化身份的建立。文化身份的个体化代表了农民对于“我是谁”身份定位的意识苏醒。这种变化是基于市场经济及农村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部分农民从原有的村落传统文化脱域之后,游走于城乡之间。他们(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文化观念的影响下,行为逻辑及身份归属受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由此产生了个体本位的农民文化身份。

农民从集体主义的社会整合机制中释放以后,在市场化的洗礼下,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化职业身份开始建立;社会化的制度身份开始形成;个体本位的文化身份开始显现。农民个体化身份的建立,在某种程度上是我国农民公民身份建构的开端,但个体从传统及集体脱离以后,农民身份定位的基础在流动的现代性影响下越来越不具有确定性,农民在未获得与市民同等的身份地位的情况下,个体化使农民现代公民身份的建立陷入了困境。

五、个体化社会农民身份的未来:现代公民身份的塑造

从我国农民身份的历史变迁的路径可以看出,农民身份的变迁实质上是我国社会个体化的产物。在个体化的影响下,农民经历了从传统社会“先赋性身份”到集体化时期集体身份再到改革开放以后的农民个体化身份的历史变迁,农民身份的个体化为其现代身份的建立带来了可能性。但在我国社会的个体化过程中,由于缺乏重新整合的维度,导致了农民在个体化的进程中出现了农民现代身份转型的困境及一系列的社会治理危机。

在现代社会,个体与政府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单向度的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更多的是以权利与责任的赋予来维系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它不再是依靠家族或者单位,而是直接面对公民个体,通过界定公民个体的基本权利并赋予相应的责任,可能是个体化社会最适宜的治理方式”[11]。中国乡村缺乏西方社会的自由主义传统和个人主义文化,权利边界是模糊的,进而容易形成“极端个人主义”[12]。因此,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身份的个体化作为农民现代权利意识觉醒的现实表征,个体化的农民还需要通过现代公民身份的塑造来促进农民身份的重新整合。在西方社会,公民身份经过“权利公民”与“责任公民”2种理论传统的演变以后,公民身份作为个体在共同体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核心,权利与责任是其核心内涵,它代表了共同体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平等的。通过农民职业身份、制度身份及文化身份向公民身份的转型,破除农民身份3个面向单向度的发展,这样既能保障农民平等的公民权利的实现,又能促进农民现代身份责任意识的确立,是个体化社会农民身份整合的有效途径。

农民现代公民身份的塑造,实质上是个体与共同体之间关系的重新建构,核心是建构权利一体化的政治社会秩序。但在现有的国情下,个体化过程缺少西方健全的医疗、教育、就业等福利性制度,个体从原有共同体之中脱嵌却无法有效嵌入国家、市场[12]。因此,我国农民、现代公民身份权利的实现,无法走西方社会从公民权利到政治权利再到社会权利的自然发展路径,而应该通过国家权力的重新介入、社会及市场共同参与来促进。农民经历了改革开放后,在当前新的国家与社会格局下,需要重新建构农民政治权利机制来推动农民身份的转化。但农民政治权利机制并不是集体主义时期的回归,而是指通过以农民权利的实现为价值导向的制度体系构建为依托,建立农民公民权利的实现路径。通过对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让政府在社会及市场“双向互动”中保持平衡,凭借政府权力的重新介入及社会体系的重建,破除市场化改革及城乡二元体制下带来农民权利的不对等,让农民享受平等公民权,呼应农民日益增长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诉求,进而通过平等公民权利的实现以推动农民现代公民身份的建立。

但权利与责任历来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如果过分关注权利而忽视公民责任意识的培养,将难以保障社会的有序发展。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的公民社会,或者乡村社会在转型的过程中,乡村社会关系机制的解体趋向不断明显,由此带来了个体化的农民现代公民责任意识的相对缺失。公民责任作为一个包括公民责任感、法律规则意识、理性意识及道德责任感为一体的责任体系。农民公民责任意识的培育,要求加强现代公民的教育,推动社会的民主、法治进程,同时扶持社会习俗、规范及社区与家庭体系的重建,给予农民一个包容性的公民身份,进而培育农民的公民责任意识,减轻个体化对于农村社会的负面效应。

通过权利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建设及农民现代公民身份责任意识的培育,保证农民权利与责任的对等性,给予农民一个包容性的公民身份来实现个体化的农民“再嵌入”的维度,以应对当前农村社会个体本位的价值理念的消极影响。

[参考文献]

[1]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156-159.

[2]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151-157,261.

[3]张英洪.农民、公民权与国家:1949-2009年的湘西农村[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326.

[4]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M].郑广怀,张敏,何江穗,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1.

[5]FRANCIS L K H. Under the Ancestors′ Shadow: Kinship, Personality, and Social Mobility in Village China[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48:48.

[6]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88.

[7]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93.

[8]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66-68.

[9]张良.村庄公共性生长与国家权力介入[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1):24-32.

[10]柏骏.农民身份——一个社会学研究的视角[J].唯实,2003(12):90-93.

[11]陈周旺.权界意识的生长:中国个体化社会的形成与国家转型[J].人文杂志,2009(1):47-52.

[12]张良.现代化进程中的个体化与乡村社会重建[J].浙江社会科学,2013(3):4-10,155.

(责任编辑: 林小芳)

Path and future of farmer′s identity transi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dividualization

LIU Jian, WANG Qian

(InstituteofPoliticalScience,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9,China)

Abstract:China′s process from tradition to modern has led to intense changes for its rural society, in which the coming of individualization is an obvious characteristic of modernity. Under the influence of individualization, farmers de-embedded themselves from the "Ascribed Status" of traditional society, and gradually went through the historical changes of the collective identity construction of collectivization period and the individual identity construction which came after the reform and open policy. Presentl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shaping of modern citizenship is an effective approach to integrate the individualized social farmers.

Key words:individualization; farmer identity; citizenship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22(2016)01-0029-05

[作者简介]刘建(1989-),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治理与乡村治理。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0ZD&018);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CCNU14Z02008);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3XKS011)。

[收稿日期]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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