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低保制度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2016-12-15长春市广播电视大学孙斐长春市实验中学赵思敏
福利中国 2016年6期
· 长春市广播电视大学 孙斐 长春市实验中学 赵思敏
完善低保制度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 长春市广播电视大学 孙斐 长春市实验中学 赵思敏

围绕着如何实现低保制度良性发展,如何使低保制度与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如何发挥低保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提出几点建议。
一、实现低保制度良性发展,必须要坚持保障与扶持并举,处理好入与出的关系
从调查情况看,实施低保制度近二十年来,保障资金逐年增多,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覆盖面逐年扩大,群众对此基本满意。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保障面虽然逐年扩大,但申请低保的人数有增无减;资金虽然逐年增加,但保障压力有增无减。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其根本原因是在施保的过程中,忽视了一个重要环节——“重保不重扶”。
低保制度不同于其他保障制度,它的管理方法是动态的,这就意味着有些人虽然享受低保,但一旦条件有所改善,收入有了变化,就要自然退出低保。只有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者才可终身享受低保。
就大多数人来说,享受低保是相对的、暂时的,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都应该积极地想办法增加收入,自食其力。因此必须要保扶兼施,切实把低保制度与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衔接起来,做到保一批、扶一批,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轻压力。
但是,由于低保对象家庭贫困,文化程度较低,谋生手段落后,就业门路较窄,要想摆脱贫困必须借助外力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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