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能要工亡补助金吗
2016-12-13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121010杨学友
湖南农业 2016年12期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121010)杨学友
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能要工亡补助金吗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121010)杨学友
【案例】段某系某农用电力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8月19日,段某在工作中不慎从高处摔下,后被医院确诊为颅脑重度损伤。同年12月,段某被认定为工伤。
2015年3月,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段某构成二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随后,段某依法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万元(段某月工资2600元),并逐月领取了伤残津贴和护理费。2015年8月,段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因颅脑重度损伤恶化身亡。2015年10月,段某妻子向当地社保局提交申请,要求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妻子抚恤金。社保局认可了领取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请,而对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申请未予支持。段某妻子不服,以社保局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评析】段某妻子认为,段某从发生工伤事故入院治疗至死亡,整个过程均在治疗期间内,属于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法定情形,且其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工伤导致颅脑重度损伤恶化身亡。既然段某系因工死亡,依法应当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被告社保局认为,段某虽系因工伤病情恶化死亡,但其死亡时间发生在停工留薪期届满后,且段某已经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法不应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