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装质量监管所涉产品标准之比较
2016-12-13韩丽邵岩张敏航
中国纤检 2016年10期
韩丽++++邵岩++++张敏航

在学生服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无论是作为质量主体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还是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在承担各自的质量责任、质量义务或质量监督责任的同时,需要了解和掌握与学生服相关的产品标准。学生服生产中依据的产品标准具有可选性。选择常用的现行有效的学生服产品标准,就其主要的安全和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便于学生服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和纤维质量监督机构了解不同学生服产品标准技术要求的差异。
安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要求,“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学生服的安全要求主要涉及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前者是为了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后者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上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
根据指标要求程度可将安全类别分为A类、B类和C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学生服的安全要求属于默示担保的内容。也就是说,学生服的安全性能根据所标识的安全类别应符合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相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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