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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后税负影响与应对创新措施的研究

2016-12-13王锋,杨波,刘彬

市场周刊 2016年11期

王 锋,杨 波,刘 彬

“营改增”试点后税负影响与应对创新措施的研究

王 锋,杨 波,刘 彬

送变电企业作为建筑行业最后纳入“营改增”试点,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在短期内税负有所上升,对税务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和挑战。围绕“营改增”后公司税负的变化及业务流程管理创新入手,重点阐述如何构筑增值税风险防控体系,降低税负,控制纳税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为送变电企业在增值税风险管理体系上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大企业税务管理提供参考。

“营改增”;税务风险;创新

为响应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相较于营业税模式,增值税贯穿于整个业务始终,对企业财税管理要求更严格、管理更规范。“营改增”初期,对送变电公司造成较大的冲击,影响税负的变化。

一、“营改增”后送变电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税负分析

(一)经营业务涉及税率和征收率

1.送变电公司主营业务涉税情况

送变电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工程服务,包括送电线路服务、变电安装服务、土建工程服务等。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电力工程服务属于建筑服务,适用11%税率和3%征收率。其中,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及为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营改增”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

2.送变电公司非主营业务涉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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