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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税费对中国冶金矿山的影响

2016-12-12连民杰赖木收

中国矿业 2016年11期
关键词:资源税税费矿山企业

连民杰,赖木收

(中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北京 100080)



铁矿石税费对中国冶金矿山的影响

连民杰,赖木收

(中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北京 100080)

矿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生产行业,其税费政策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兴衰。本文概述了中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喀麦隆、巴西、印度以及南非等国铁矿石所涉及的税费种类,同时将我国铁矿企业的综合税费负担率与国际四大矿业公司(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及FMG)进行了比较,总结出我国铁矿山企业综合税费负担率比国际四大矿业公司高出近6%的主要原因是:矿业的产业定位不合理、资源税和增值税税率偏高,增值税可抵扣项目少,以及地方性特殊税费不合理征收等,最后围绕如何降低铁矿山企业税费负担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完善税收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纳税体系;二是调整矿业的产业定位;三是制定国家战略,保障铁矿石供应安全;四是资源税税率征收标准由国家统一确定;五是增加矿山企业燃油税抵扣。

铁矿石;税费;产业定位;建议

矿产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保障国家安全的物质基础。矿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它是直接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产业,矿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4年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全球铁矿石需求增速放缓,产能快速释放,价格一路跌宕下行,至2015年底,铁矿石价格跌破40美元/t,创下历史新低。而国内大部分铁矿山企业由于资源禀赋差、开发利用成本高、集约化利用程度低、竞争手段单一,导致企业经营亏损严重,纷纷减产、停产、甚至关闭,铁矿石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而此时铁矿山企业税费负担过重问题更加显现,矿业界对降低铁矿山企业税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1 国内冶金矿山的税费情况

国内铁矿山企业税费种类多、税负重。据相关资料显示,国内铁矿企业平均要交25种税费,除国家规定的税费外,一些地方还强制收取地方性费用。据统计,2011~2013年国内重点冶金矿山企业销售税费负担率平均为22.51%[1],部分铁矿山税费负担率甚至超过25%[2]。

1.1 资源税

1984年10月,国家首次将资源税确立为一个独立税种。资源税开征初期,仅对原油、天然气、煤炭三种非金属矿产品征收。

1992年1月1日起,铁矿石纳入资源税课征范围,采用“从量定额”方式征收,税率为2~30元/t。由于当时铁矿石价格还没完全理顺,决定采取临时性减税措施,规定联合企业矿山暂减按规定税额的75%征收,独立矿山暂减按规定税额的50%征收;同年8月1日起按规定税额标准征收资源税。

此后,国家又多次对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进行调整,分别为:1994年1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2002年4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2006年1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2012年2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2015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2016年国家对资源税进行再次改革,自7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精矿销售额,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1%~6%。

1.2 增值税

1979年下半年,我国先后在上海、柳州、长沙等地进行增值税试点。

1984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标志着增值税正式成为我国的一个新税种,此后增值税经历了多次改革调整。1994年1月1日,我国全面推行产品增值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由于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对于铁矿山企业,一般基建期较长,且需要采购大量设备,但却不能产生销售收入,导致企业在建设期存有大量的留抵进项税。当企业进入生产期后,又面临可抵扣的进项税很少的尴尬局面。同时铁矿山企业所缴纳的矿业权价款、项目基建施工费用以及资源税等都无法用于增值税抵扣,因此相比一般制造业企业,矿山企业无法把这部分税负转嫁出去,导致铁矿山企业增值税负担偏高。

1.3 矿业权使用费及价款

根据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按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同时,申请由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但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但是近年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收缴矿业权价款时,呈现出扩大化的倾向,而且愈演愈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不是国家出资的也要收缴矿业权价款。探矿权人自己投资进行勘查发现矿产地,或采矿权人自己投资形成资源储量增加,在申请采矿权或采矿权扩界时,一些地方强令矿业权人缴纳价款,否则不予受理。有的地方则规定空白地收取价款的最低标准,要求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按照每平方公里上万元到数十万元缴纳一定费用后,才可以获得勘查许可证。

其次,超越“已探明的矿产地”收取价款。有的地方只要有国家出资进行过勘查工作,无论是否形成矿产地,在出让探(采)矿权时就要收缴价款。有的地方受理矿业权项目,先责成资料室查阅地质资料,只要做过一点地质工作,即使是公益性小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也列入收缴价款项目。

最后,不经过评估确认。有的地方取消矿业权评估程序,以行政定价方法收取矿业权价款。

矿业权价款收缴扩大化,无形中加重了矿业权人的负担,打击了地勘单位和社会资金进行矿产地质勘查的积极性,也直接导致了矿业权价款评估和收缴的混乱,同时也严重违背了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

1.4 燃油消费税

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六项收费,同时提高价内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费改税之前,矿山自行承担道路建设以及维护费用,矿山的大型柴油车及工程机械类设备均在矿山和厂区内运行,不上牌照,不上路行驶,企业实际免缴公路养路费等六项费用。改革后,矿山企业不仅要继续自己投资修建和维护道路,还要缴纳车辆用油的价内消费税,形成重复支出。另外,对于矿山生产炸药所使用的柴油,成品油税费改革后,也需缴纳燃油消费税。由于冶金矿山生产使用的汽车和装载机都是消耗柴油的大型设备,2009年实施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际增加了铁矿山企业的生产成本[3]。

1.5 地方性特殊税费

1)矿石出境费。在河北省南部某县,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迫使铁矿山企业建设选矿厂及铁矿产品深加工,对辖区内销往其他地区的铁矿原矿征收20~30元/t的出境费。

2)扰民费。在山东维坊某地区,以铁矿山企业采矿爆破、选厂破碎磨选产生噪音,干扰周边居民为由,按区内居住人数,向区内的铁矿山企业征收1000元/人·a的扰民补偿费。

3)地方利益垄断。在山东某地区,当地一些利益集团垄断了基建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如水泥、沙子、钢材等,人为抬高原材料价格。同时还垄断当地产品运输市场,通过各种手段阻止外来竞争对手,操纵产品运输价格,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铁矿山企业的生产成本。

目前国内铁矿山企业涉及各种税费率见详表1。

表1 国内铁矿山企业税费率一览表

2 国外部分国家的税收情况

2.1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是一个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分为联邦税收和州(领地)政府税收,其中联邦税收主要有: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商品与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燃油消费税、预提所得税(Withholding Tax)等;州(领地)政府税收包括:工资税(Payroll Tax)、印花税(Stamp Duty)、土地税(Land Tax)、资源特许权使用费(Royalty)等。

1)企业所得税。澳大利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没有免税起征点。

2)商品与服务税。 联邦政府对注册企业或作商品与服务登记的企业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按税率10%征收商品与服务税。对年营业额低于75000澳元的企业和出口物品实行豁免,对进项税实行抵扣。

3)燃油消费税及燃料税抵扣。采掘业所耗用的燃料需要交消费税。燃料不同,税率不同,最高可达38.143分/L(澳元)。企业可为用于开展符合条件的采矿活动的车辆及设备使用的柴油和燃油申领燃油税抵扣。例如采掘业所耗用的柴油可申请32.143分/L(澳元)的抵扣,实际税率为6分/L(澳元)[4]。

4)预提所得税。对于非澳大利亚纳税企业支付的利息、股息和矿权使用服务费应缴纳澳大利亚预提所得税,其中利息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特许权使用费和股息为30%。在采矿领域,以下情况也可能征收预提所得税:①支付与原著民土地相关的采矿权或采矿权使用费;②支付给完全或部分按照在澳大利亚生产或回收的自然资源的价值和数量定义的外国纳税企业的自然资源费。

5)工资税。各州税率不同,为5%~7%。根据工资税规定,雇主向员工支付的年工资收入超过最低起征点就需要缴纳工资税。各州对最低起征点也有不同规定。

6)印花税。各州(领地)都对不动产交易和不动产收益的交易、经营性资产交易、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均征收印花税,税率一般为4%~6.75%。

7)土地税。除北领地外,所有州都需征收土地税,征缴幅度和税率各州均不相同。

8)资源特许权使用费。由州政府征收,有些矿山还需向原矿主或土著缴纳权利金。各州征收税率不一样,如西澳政府是按离岸价的7.5%征收;南澳政府是按5%征收,昆士兰则为2.7%。原矿主或土著征收税率则根据双方签订协议缴纳。

2.2 俄罗斯

俄罗斯矿业的税费主要包括矿产采掘税(Mineral Extraction Tax)、公司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增值税(Value-added Tax)、关税(Custom Duty)和勘探费(Exploration Fees)等,俄罗斯联邦政府的税收管理部门是联邦税务局(Federal Tax Service)[5]。

1)矿产采掘税。矿产采掘税是俄罗斯矿产资源产业的一个主要税种,其税基是所开采矿产的价值减去生产成本,或者是扣除增值税、关税和清关费之后的销售价格。矿产采掘税按月计算缴纳,有色金属税率为8.0%;黄金税率为6.0%;贵金属(黄金除外)税率为6.5%;标准黑色金属矿石税率为4.8%。

2)公司所得税。最大税率为20%,包括2%向联邦政府支付的公司税率和18%向地方政府支付的公司税率。公司所得税税基是总的收入减去相关支出和扣除的补贴。总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和非销售收入。对矿业公司而言,矿床勘探相关费用、获得矿产资源使用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矿床的评估、可行性研究、获得地质信息等费用),矿山建设征地、井建以及环境治理等相关费用均可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摊销。

3)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主要有三种:0%、10%和18%,其取决于供给的性质。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8%。

4)勘探费。对固体矿产勘探许可证,根据面积和勘探矿种的不同,有不同的缴费要求。其缴费额计算建立在许可证涵盖面积基础上,由俄罗斯国家矿产资源资源基金确定相关支付标准。同时俄罗斯矿产资源法也规定了应定期支付的最低和最高比例。

5)关税。俄罗斯对矿产品包括油气产品的出口征收关税。对于固体矿产,其出口关税依矿种的不同而不同,其税率多低于6.5%。

6)企业财产税。纳税人资产负债表中记录为财产的动产及不动产(包括转移临时占有、使用、处置、资产管理,在合资企业取得或获得特许权合同财产)(土地除外)须缴纳企业财产税。税率最高不超过 2.2%,具体税率由各联邦主体的权力机关根据企业活动的类型确定,如果没有确定,则就适用 2.2%的最高税率。

7)土地税。按照土地的用途,区分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适用不同的征税办法和税率,最高税率不超过1.5%,最低税率不低于0.1%,其中农村居民用地的税率不超过0.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则根据法定的平均税率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并按照不同的地区制定差别税率。

2.3 喀麦隆

喀麦隆矿业的税费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CIT)、收入特种税(SIT)、增值税(VAT)、注册费、营业执照税、视听牌照税、采矿税等。

1)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8.5%,税基为公司当年营业净利润,但公司所得税总额不得低于当年营业总额的1.1%。要求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营业额的1.1%,差额在下一年的3月15日前支付。根据喀麦隆新矿业法第98条规定:净利润是年末和年初净资产的差值减去合作伙伴额外的注资加上分红;矿业公司在采矿开始之前的勘探总投资由国家认可的机构审计后,这些资金在一个暂记账户中进行冻结并根据采矿公约规定的条件在开始盈利的第一年进行推销,并从应纳税利润中扣除,直至全部摊销完毕。

2)收入特种税。收入特种税是指因服务支付给喀麦隆之外的自然人或法律实体的薪酬需缴纳特种税,其适用范围比较广。税基组成包括:国外服务提供商签发的发票总金额以及客户在喀麦隆发生的任何其他成本,如客户在喀麦隆停留期间的住宿、饮食等相关费用。特种营业税税率为15%。

3)增值税。税率有两个:19.25%和0%。其中在喀麦隆当地销售或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9.25%;须纳税货物出口,增值税税率为0%。税基为购买货物或提供服务所支付的货币。在投产前购买用于生产的进口物资及设备所缴纳的增值税,矿业公司可申请退还,但需要经过严格并且复杂的增值税退税程序。

4)注册及登记印花税。注册及登记印花税均为按比例或固定税额缴纳,其计算方式因注册文件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税率由税务部门决定。

5)营业执照税及视听许可税。营业执照税按年度支付,以预计年度营业额为税基。新注册公司可申请免除头两年营业执照税。视听许可税依据营业执照税,按年度征收。

6)采矿税。2002年3月喀麦隆颁布的矿业法实施细则法令规定:在开采阶段,矿业公司需支付“从值税”。铁矿企业税率按铁矿纳税价值的2.5%缴纳。

7)采矿许可证费用。在采矿许可证设立时,申请人需支付5000000 XAF(西非法郎,100XAF=1.26元);许可证更新时,需支付10000000 XAF;许可证转让时需支付25000000 XAF。

8)关税。矿业公司在项目建设期进口生产所需要设备、材料、货品以及随设备进口的首批备品备件免征关税及税费。

9)适用于矿业公司的税费优惠制度。①结构性项目税费制度。依据2008年财政法,喀麦隆设立了结构性项目鼓励税制,包括:新公司头两年免营业税,老公司免部分营业税;在当地购置建筑材料及进口材料建设项目时免除增值税;允许企业亏损年限可延长4~5年。②再投资宽松税费制度。矿业公司再投资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再投资宽松税费年度优惠:a建设或扩建采矿用永久建筑(如技术办公室、提供给职工的免费住房,永久性嵌埋在固定场所的矿业设施,购置专用拖拉机及其他重型设备,工业场地的平整土方准备成本);b再投资的金额不少于2500万XAF。③投资法鼓励税费制度。对从事提炼及加工矿资源的企业可享受免除注册税、减少公司所得税及特惠关税待遇。

2.4 巴西

巴西整体税收体系分为联邦税、州税和市税。此外,对于矿业公司还需缴纳矿产资源勘查补偿金。

2.4.1 联邦税

联邦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IRPJ)、净利润社会贡献费(CSLL)、收入税(PIS/COFINS)、工业产品税(IPI)、关税(II)。

1)企业所得税。根据规定,企业利润低于24万的部分所得税税率为15%,超出24万雷亚尔的部分税率为25%。

2)工业产品税。工业产品税税率一般在0~35% 之间,税基在进口清关环节是到岸价;在国内销售环节,税基为产品的销售价格。

3)净利润社会贡献费。实际上属于所得税的一种,其计算机制与所得税基本一致,一般企业税率为9%。对于金融机构,在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税率为17%,2019年起为15%。

4)收入税。收入税包括社会一体化费(PIS)和社会保险融资税(COFINS)。这两种税费是针对企业收入征收的税金,其纳税环节为企业的收入以及进口清关。

税基为企业每月的收入,税率则根据企业的税制而定,累计制的PIS/COFINS为0.65%和3%;非累计制的税率为1.65%和7.6%。

5)关税。目前,巴西铁矿石出口关税为2%。

2.4.2 州税

州税主要为流转税(ICMS),只要商品发生流通,就需要征收流转税,无论是同一公司商品的转移,还是发送到展会的商品、赠品、样品,都需要交纳流转税。

由于流转税是州税,各州税率不一样,在大多数情况下,州内的流转税税率为17%~19%;跨州税率一般为4%、7%和12%。

税基一般是产品的销售价格加上一些销售费用,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加上工业产品税。在进口环节,流转税税基为到岸价、关税、工业产品税、收入税等金额的总和,加上一些清关的费用。

2.4.3 市税

市税主要为商品流通服务税(ISS),是针对提供服务的企业征收,税率在2%~5%之间,税基是服务价格。

2.4.4 矿产资源勘查补偿金(FCEM)

根据巴西联邦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矿业公司需缴纳矿产资源勘查补偿金。

补偿金费率为矿产品净销售额的0.2%~3%。其中:锰矿、铁矾土、岩盐和钾矿的费率为3%;铁矿、煤和费率为2%;金矿的费率为1%;部分贵金属矿的费率为0.2%。补偿费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65%属于采矿生产所在地的市当局,23%属于州,12%属于矿业总局[6]。

2.5 印度

印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联邦中央政府和各邦政府,地方市一级政府负责征收少量税种。中央政府主要征收所得税(农业所得税除外,该税种由邦政府征收)、关税、中央消费税及服务税等。邦政府主要征收增值税(未实施增值税的邦为销售税)、印花税、邦消费税、土地收入税等。地方政府机关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财产税、入市税,以及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税等。

1)公司所得税(Tax on Corporate Income)。根据印度《所得税法》规定,印度本地公司需就其在全球范围内所有来源的收入缴纳税收。非印度本地公司需就其与印度有关的业务或其他来源于印度的收入缴纳税收。本国公司的基本税率为35%,另有2.5%附加费。外国公司的基本税率为40%,另有2.5%附加费。另外,所有公司均必须缴纳额度为已征收税收2%的教育税。如果公司净财产超过150万卢比(约合33333美元),还需缴纳1%的财产税。如果公司根据一般税收规定所实际缴纳的税收低于公司账面利润的7.5%,还需缴纳税率为账面利润7.5%的替代性最低税(加上附加额和教育税)。

2)消费税(Excise Duty)。根据《1944年中央消费税法》及《1985年中央消费税法》规定,商品生产需缴纳消费税。此处所指的生产是指研发出一种具有全新称谓、特点、用途及适销性的物品,包括包装和标签等。大部分产品的消费税税率都是16%。某些产品在16%的基础上还需缴纳8%的特别消费税/消费附加税。在消费税基础上还可能额外缴纳2%的教育税。

3)关税(Customs Duty)。印度对品位高于58%的所有出口铁矿石征收30%关税。

4)服务税(Service Tax)。印度对其境内由特定服务提供商提供的需课税服务征收10%的服务税(加2%的教育税)。

5)销售税/增值税(Sales Tax/VAT)。印度对动产商品的销售征收销售税。增值税适用于销售的各个阶段,已缴纳的进项增值税可享受抵免机制。铁矿产品销售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2.5%,跨邦销售还需缴纳4%的中央消费税。

6)矿业税(Royalty)。2014年8月22日,印度国会批准对矿业税进行调整,将铁矿石矿业税自10%上调至15%。

2.6 南非

南非实行中央、省和地方三级课税,矿业公司涉及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公司二级税、增值税、股本税、技能发展费、碳排放税、陆地矿产勘查费、权利金及环境保证金。

1)所得税。普通公司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9%,并对公司股息、红利等征收12.5%的公司辅助税(STC,二级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综合税率为33%。年营业额在600万兰特以内的小企业,其公司所得税按累进税率征收:应税收入小于4万兰特,零税率;4万~30万兰特之间部分,10%税率;30万兰特以上部分,29%税率。外国公司在南非所设分支或代表机构按34%税率纳税;在南非的分公司要缴36.5%的公司税,但免缴STC[7]。

2)增值税。在南非境内销售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中,均须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4%。

3)股本税。南非要求公司成立时,应缴纳170兰特的税金。另外每1000兰特核准发行的股本或不足1000兰特的部分应缴纳5兰特税金。发行股票时,每20兰特发行价格或不足20兰特部分须缴纳5分印花税。

4)技能发展费。自2000年4月1日起征收,规定年支付工资超过50万兰特的企业,需缴纳其工资总额1%的技能发展费。

5)碳排放税。自2010年9月1日起,南非对新上市的轿车和轻型商用车征收碳排放税。碳排放税的起征点为二氧化碳排放量120g/km,超出部分按照75兰特/(g/km)征收。

6)矿业企业特有税费。①陆地矿产勘查费。从2004年5月1日起,对所有探矿权包括私有土地上的探矿权,执行统一的预先制定的勘查费率(表2、表3)[8]。②权利金。现有采矿权的应付权利金为收入总额的1%。③环境保证金。南非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获取矿业权必须进行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环境管理计划及矿山闭坑计划(采矿阶段),而随同环境管理计划和闭坑计划提交的,需要有执行相应计划的财务证明,即环境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环境管理计划或环境管理项目批准前提交。

表2 南非陆上矿产勘查或勘探费率

注:1 兰特=0.5元。

表3 南非陆上矿产勘查或勘探续期费率

3 国内外税费比较

3.1 主要税种费率比较

国内外矿山企业所涉及的税费中,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或类似增值税,如澳大利亚的商品与服务税、巴西的州流转税)、资源税(权利金)是三个最主要的税种,其综合占比超过总税负的50%。各国矿山企业所需缴纳的主要税种费率见表4。

由表4可以看出:澳大利亚的增值税(商品与服务税)最低,资源税率与中国相关不大,企业所得税率高于中国,但对占矿山成本很大比例的燃油消费税有相当优惠的政策,从一般企业的38.143分/L(澳元),抵扣后实际税率只有6分/L(澳元),相当于降低了84%。另外对矿山前期的投入也可以分年摊销,实际税率并不高,而其10%的商品与服务税税率(类似增值税率)就极大地提高了澳洲矿山企业相对于其他国家的竞争力。

俄罗斯的资源税率和中国相差不大,但其税基是矿产品的价值减去生产成本,实际交税额较低;企业所得税比中国低5%,而且矿山所有的前期投入,包括矿床勘探费用、各种许可及评估费、征地费用、矿山基建投资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摊入成本,所以俄罗斯矿山在综合税费上比中国有很大的优势。

作为矿业大国的巴西,资源税平均比中国低2%~3%,增值税基本持平,但对于利润较低的企业又有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整体竞争优势不言而喻。

表4 国内外矿山企业所需缴纳的主要税种费率一览表

注: ① 澳大利亚为商品与服务税;巴西为州流转税。

② 澳大利亚为权利金;俄罗斯为矿产采掘税;喀麦隆为采矿税;巴西为矿产资源补偿金;印度为矿业税。

非洲矿业大国南非,增值税比中国低3%,资源税只有1%,虽然企业所得税高于中国,但对于目前矿价低迷,绝大部分矿山企业亏损或微利的时期,就具有极大的竞争优势。

印度的资源税明显偏高,但增值税较低。

由于中国除增值税外,还有以其为税基的城建税5%~7%;教育附加费3%;地方教育附加费2%,合计为10%~12%,相当于增值税税率增加了1.7%~2.04%,而中国的增值税税率又偏高,所以增值税高是中国矿山企业税费负担重的最大根源。

综合以上各种因素,我国冶金矿山企业与国外主要矿山企业相比,由于税费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其缺乏竞争力。

3.2 矿山企业综合税费负担率比较

以中钢集团在山东地区生产规模分别为100万t/a和200万t/a的两个铁矿企业为例,2012~2014年各年度所缴纳的税费见表5。

由表5可知,增值税与资源税是矿山企业税费的重点,占纳税总额的60%以上。从税费构成来看,100万t规模的铁矿企业2012~2014年所缴纳的总税费平均值占销售额、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0.93%和28.45%;200万t规模的铁矿企业2012~2014年所缴纳的税费平均值占销售额、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8.32%和25.36%。

同时,根据国际四大铁矿石生产企业: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和FMG的2013年年度报告统计:力拓向政府缴纳的税费约占销售收入总额的16%,向私人缴纳的权利金(特许使用费)约占销售收入的1%;必和必拓向政府缴纳的税费约占销售收入总额的14%;淡水河谷向政府缴纳的税费约占销售收入总额的15.3%;FMG缴纳的权利金和所得税约占销售收入的16.6%。

表5 2012~2014年企业税费负担一览表

注:表中括号内数据为增值税与资源税之和。

相比之下,国际四大铁矿石生产企业: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和FMG的税费负担率比国内冶金矿山企业要低6%以上,由此可见我国铁矿山企业的税负之重。

4 建议

4.1 完善税收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纳税体系

1)优化完善资源税征收制度。对以下三种铁矿山企业,给予免收或低限征收资源税。①根据资源禀赋条件不同,综合考虑矿床的地质品位、开采地质条件、矿石可选性、可综合回收利用伴生元素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资源税税率。对于品位低、开采地质条件复杂、矿石可选性差的低贫铁矿山企业,采用低限征收资源税。②对在经济落后、交通偏僻、基础设施条件差的地区进行铁矿床开发的矿山企业,按低限征收资源税。此类矿山开发建设首先需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产品外运通行道路、厂区供电等,而这些基础设施,尤其是道路交通可为当地居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其次是矿山建成投产后,需要大量的岗位工人,可为当地提供许多就业机会,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③对在水体下、铁路下、建筑物下通过充填方式开采的铁矿山企业免征资源税。此类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极其复杂,为确保地表不产生较大变形与塌陷,需要投入大量的基建工程:防水、防震、防塌,资金投入巨大,其生产成本很高。由于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而中国又是资源匮乏大国,此类矿床的开发利用可为中国的资源战略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2)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增加可抵扣项目,减轻冶金矿山企业负担。通过国内外矿山企业综合税费负担率对比可知,中国铁矿山企业的税费负担率比国际四大矿业公司高出6%以上,其主要原因就是中国矿山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可抵扣的范围小、项目少。建议将矿山企业投入的勘探费用、缴纳的采矿权价款、基本建设投资、开拓延伸工程及生产安全装备的投入作为进项税直接抵扣应缴纳的增值税,或按一定比例抵缴增值税[9]。

3)加强地方性税费清理,取消地方政府附加的各种不合理税收,减少矿山额外负担。地方性税费不合理征收也是矿山企业税费负担率偏高的原因之一。

4.2 调整矿业的产业定位,完善矿业相关政策法规

建国初期,我国学习苏联模式,把采矿视为冶金企业的一个车间,将其纳入加工业,即第二产业。而当前主要矿业国家除日本、德国把矿业划为第二产业外,其他国家均把矿业划为第一产业(或基础产业)(表6)。德国和日本是由于资源相对缺乏,经济发展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矿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低。而中国是资源需求和生产大国,矿业在经济中占比较大,其结果是矿业承担了更高的税负,高于制造业7%,导致整个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表6 国际矿业产业类别划分表

矿业开发对象是地下矿床,它的不确定性与差异性很大,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建设周期长的特性,生产的矿产品是加工业的初级原料,本身附加值有限,主要产值是在下游的加工业,如钢厂。把矿业和加工业混为一谈,必将严重扭曲矿业的税费制度。因此,把矿业重新定位为第一产业至关重要,它有利于根据行业的特殊性,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如与农业一样免交增值税或少交增值税),提高中国铁矿企业的竞争力,融入经济全球化。

4.3 制定国家战略,保障铁矿石供应安全

中国是铁矿资源消费大国,年消费量达12亿t以上,2015年国内铁矿石自给率下降到20%以下,高度依赖进口铁矿石。近两年,随着国际铁矿石价格的持续下跌,国内大部分铁矿企业因生产成本过高纷纷减产、停产。在这种局面下,中国钢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将更受进口铁矿石的掣肘。因此制定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维持国内铁矿石的适当自给率,控制对进口矿的过度依赖,从而保障中国钢铁工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4 资源税征收标准由国家统一确定

自2016年7月1日起对铁矿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税率为1%~6%。但地方政府为了地方财政收入,在确定资源税税率时,多采取高限征收,无形中增加了矿山企业的税费负担。建议根据矿床规模、开采方式、采矿方法、资源禀赋条件、矿山所在地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分析,由国家统一确定各地区资源税征收税率标准。

4.5 燃油税抵扣

由于矿山企业采矿活动的车辆及设备仅在矿区内使用,但其消耗的柴油和燃油却要承担着因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新增的燃油消费税部分,直接导致矿山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建议参考澳大利亚燃油税抵扣相关政策,根据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开采方式、采矿方法等,确定每年所消耗的燃油数量,给予相应比例的税额抵扣。

[1]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中国冶金矿山发展现状及趋势展望[R]. 2014.

[2] 李新创. 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方向开创铁矿资源开发新格局[J]. 中国钢铁业,2014(4):7-11.

[3] 李刚. 基于国际比较的我国铁矿企业税费改革探析[J].财会研究,2015(2):14-17.

[4] 刘朝马. 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环境分析[J].世界有色金属,2015(10):26-29.

[5] 何金祥. 俄罗斯矿业和油气业税费[J].中国矿业,2016,25(4):52-54.

[6] 王瑞生. 秘鲁和巴西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研究[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7(11):4-7.

[7] 王华春,郑伟. 南非矿业投资法律制度概述[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7):57-62.

[8] DMR. Annual Report 2010-2011[R/OL]. [2013-03-25]. http://www.dmr.gov.za/publications/annual-report/viewdownload/26/862.html.

The influence of iron ore tax on China’s metallurgical mines

LIAN Min-jie,LAI Mu-shou

(Sinosteel Mining Co., Ltd., Beijing 100080,China)

This paper summarized the main tax types of iron ore in China,Australia,Russia,Cameroon, Brazil, India and South Africa, compared with Rio Tinto, BHP Billiton, CVRD and FMG, the China’s iron ore enterprises’ tax burden rate is higher about 6%, concluded that unreasonable mining industry orientation, high resource tax and value-added tax rates, and the special taxes of local government are the main reasons to the difference. Finally, the authors put forward five suggestions on how to reduce the tax burden of mining enterprises.

iron ore;taxes and fees;industry orientation;suggestion

2016-08-12

连民杰(1962-),男,中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工、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采矿工程、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E-mail: lianmj@sinosteel.com。

F407.1

A

1004-4051(2016)11-0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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