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的俗语(之九)
2016-12-10刘建农
武汉广播影视 2016年11期
刘建农
被误读的俗语(之九)
刘建农

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俗语的最初语义与现在人们的理解,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的语义相左,出现严重的误读;有的语义因出处不明,而失去了原来韵味。这其中的演进,很值得探究。我想我或许能试着做一点抛砖引玉的工作,万一不小心堵了俗语研究方面的一个“漏洞”,填了一丝空白,岂不“无心插柳”。
有眼不识金镶玉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凡是经历过“样板戏”时代的人,都会记得《沙家浜》里有这么一句台词:“阿庆嫂,我刁小三有眼不识金镶玉!”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金牌设计为“金镶玉”,一时间,“有眼不识金镶玉”成为一句热门俗语。
“有眼不识金镶玉”这句俗语,和“有眼不识泰山”一样,都是比喻一个人见识浅陋,不知人,不识货,与成语“有眼无珠”同义。然而“有眼不识金镶玉”却是由另一句俗语,“有眼不识荆山玉”演变而来。
关于“荆山玉”,古文献中有多处记载。先秦《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壁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为诳,而刖其右足。”这里说的是楚人和氏从楚山得到一块玉石,他把玉石前后献给两代楚王(即:楚厉王、楚武王)的事,这两个昏君都有眼不识真宝玉,反而责罚和氏欺君,一前一后分别残忍地砍断了和氏的左脚和右脚。
那么文中所说的“楚山”又在哪里呢?
晋·庾仲雍《荆州记》云:“西北三十里有清溪(清溪位于今当阳、远安之交界处),溪北即荆山,首曰景山,即卞和抱璞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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