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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虞山诗派对晚明吴中诗风的继承与发展

2016-12-09李亚峰王兵

贵州文史丛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晚明比兴

李亚峰+王兵

摘要:“虞山诗派”被誉为“明末清初转移一代风会者”,但其在明清诗风转换过程中的具体实现路径却少有人论及。实际上,就一定程度而言,虞山诗派的诗学宗趣,是对晚明吴中盛行的取法六朝、晚唐的“绮艳”诗风的继承和发展。海虞“二冯”通过其“比兴”说,适时地从理论方面对“绮艳”诗风与传统“诗教”的矛盾关系进行了创造性的重新平衡和调整,从而使形成于晚明侈靡世俗中的“浮艳”诗风,能够适应清初“美刺教化”、“经世致用”的新的社会需要,发展为讲求“比兴寄托”的虞山诗学,进而促使了虞山诗派发展和兴盛。

关键词:虞山诗派 晚明 吴中诗风 比兴

虞山诗派是清初的三大诗歌流派之一,在明末清初的诗坛上与云间、娄东两派鼎足而立。它虽是一个地域性流派,却有“凌中原而雄一代”之势,是“明末清初转移一代风会者”。但是,虞山诗派诗学宗趣的形成,并非凭空而来,它与晚明吴中诗风有着密切联系。而关于这方面,学界却几乎无人提及。只有理清虞山诗派对晚明吴中诗风的继承与发展关系,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明清之际诗风转换的轨迹与发展的脉络,从而正确认识和评价虞山诗派的地位和作用。

虞山诗派虽然以钱谦益为魁首,但其诗学的主要宗趣,却是“海虞二冯”倡导的“温李”诗风。王应奎《海虞诗苑》说:“是时邑中诗人,率以冯氏为质的”,可见,当时海虞地区诗歌的主要风气。钱良择亦说:“吾虞从事斯道者,奉定远为金科玉律。此固诗家正法眼,学者指南车也”。所以,赵永纪先生认为:“一般所谓虞山诗派,主要是指二冯及其追随者中提倡晚唐,学西昆体的那一部分诗人”。

而“二冯”取径“晚唐”、上溯齐梁的诗歌宗趣的形成,则深受到晚明吴中盛行的“绮艳”诗风的影响。这方面,冯班有过明确的论述,其《同人拟西昆体诗序》说:“余自束发受书,逮及壮岁,经业之暇,留心联绝。于时好事多绮纨子弟,会集之间,必有丝竹管弦,红妆夹坐,刻烛擘笺,尚于绮丽,以温、李为范式。”这则材料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它明确地交待了冯氏诗歌取径“晚唐”的时间问题。“自束发受书,逮及壮岁”,说明大约在十五岁至四十岁间,冯班诗歌已具有明确的师法“温李”的倾向了。冯班生于万历三十年(1602),崇祯十四年(1641)四十岁。而三年后(1644)明朝灭亡。可见,冯班师法“温李”的诗歌倾向正形成于晚明时期。其二,它清楚地说明了“温李”诗风盛行的社会氛围。它是“绮纨子弟,会集之间”,“丝竹管弦,红妆夹坐,刻烛擘笺”的产物。这正是晚明吴中“绮艳”诗风流行的社会氛围。冯氏一生以里居为主,而晚明吴中地区豪奢淫靡的社会风气盛行,这是影响、孕育其“绮丽”的“温李”诗风的重要因素。所以说,虞山诗派师法“温李”的诗学宗趣,与晚明吴中盛行的“绮艳”诗风一脉相承。

晚明时期,吴中地区颇为流行取径齐梁、出入中晚唐的“绮艳”诗风。这种风气的形成可上溯至明代中叶。明中叶的“吴中四才子”,就“才情轻艳,倾动流辈”。他们的诗歌多有宗法六朝、出入中晚唐的倾向。顾磷评祝允明诗歌说:“学务师古,吐词命意,迥绝俗界,效齐梁月露之体,高者凌徐、庾,下亦不失皮、陆”,指出祝诗具有齐梁、晚唐风貌。徐祯卿早年也“沉酣六朝散华流艳”,王世贞称“其语高者,上仿佛齐梁,下亦不失温李以为快”,颇具吴中声气。而唐寅的早期创作也“颇崇六朝”,文征明诗歌也有出入“晚唐、胜国之间”的痕迹。“四杰”之后,吴中的代表诗人“二黄”、“四皇甫”也颇喜六朝绮艳诗风。皇甫汸称黄省曾诗是“譬玄黄杂组而缛采炫目,金石叠奏而英韶盈耳”,强调了其诗歌绮靡艳丽的特征。其子黄姬水也克承家风,王世贞称其:“所为颂、雅、骚、选、赋、诔之属,始务以精丽宏博自喜。中年游白下,稍变而趣澹辞雅调,然其意不能无为工”加,指出他早年诗文崇尚宏丽的特征。皇甫氏兄弟也不满“七子”派的“汉魏”、“盛唐”的狭隘取径,论诗力求打通汉魏、六朝和三唐,颇为推重六朝诗风。四库馆臣评皇甫津曰:“其诗宪章汉魏,取材六朝”,指出了他取法汉魏六朝的取向。其弟皇甫汸亦颇受吴中绮靡诗风的影响,胡应麟《题皇甫司勋集》云:“诗调本于中唐而取材齐梁,取韵韦、柳,故五言律高华迥出。……先是吴中为六代者数家,类矜局未畅,至子循操笔纵横,靡旨弗如志,几化于六代矣。以较江左诸子,虽渊藻不足,而神令殊超”,认为皇甫汸取法六朝、中唐,能于吴中六代诗风中独树一帜。而且,这种“尚情重彩”的绮靡诗风并不限于苏州本地,就大吴中言,亦多有响应。如华亭的徐献忠,就是这一时期绮艳诗风的作手,钱谦益称其“论诗法初唐、六朝,杂组成章”,说明他师法六朝绮靡诗风的特征。而且,徐献忠还整理六朝诗歌文献,编选了《六朝声偶集》,这对吴中骈俪诗风的弘扬产生了重要影响。此外,徐氏的同乡何良俊,论诗也颇服膺六朝,他推许“黄五岳(黄省曾),皇甫百泉(皇甫汸)之诗”,以为“徐迪功之后,当共推此二人”。可见,明代中叶,吴中诗歌就呈现出与北方“复古”诗风不同的“绮靡侧艳”的地域特征。

到了晚明时期,吴中地区虽然深受复古、公安、竟陵各派诗歌的影响,但本地这种“尚情重采”的绮靡诗风,依然是多数诗人诗歌创作的底色。晚明的吴门风雅领袖王稚登,就反对吴人丢弃本地的传统,去追逐时代风气。他认为复古诗歌具有“调高而意直,才大而情疏,体正而律庸,力有巧不足”的弊病,希望吴人能弘扬有本地特色的诗歌传统。他的诗歌也具有“雕香刻翠”,纤秀“华整”的特征。钱谦益评其日:“今体尚余王百毂,百年香艳未成灰”,就高度评价了王氏传承吴中“香艳”诗歌传统的作用。王氏之子王留,诗歌也具有奇艳特色。他与湖州董斯张倡行“吴下体”,董斯张《哭王亦房四首》云:“与汝倡成吴下体,一时凿破瓮中天”。所谓“吴下体”,大体是诗歌以“性情”为宗,“古瘦则穷追秦汉,冲淡则兼采大历、会昌,怪丽则出入飞卿、长吉,务期自成一家,不袭前哲。”而张清柯认为“‘吴下体无疑是一种本地化‘晚唐体模式”。被称为“三张”的凤翼、献翼和燕翼兄弟,也是晚明吴中的代表诗人。其中,张献翼成就最高,他的诗歌虽不名一家,但早期作品亦“以清圆流丽为宗”。他自名早期诗集为《纨绮集》,其意趣可见一斑,“繁缛以昌辞”也正是《纨绮集》的特征之一。而稍后太仓地区兴起的以吴伟业为首的“娄东”诗派,虽以继承王世贞的复古传统为旗帜,但也未摆脱这种“绮艳”诗风的影响。吴伟业本人的诗歌就“本以香奁体入手,故一涉闺房之事,辄千娇百媚,妖艳动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曰:“伟业少作,大抵才华艳发,吐纳风流,有藻思绮合,清丽芊眠之致”,可见,吴中“绮艳”诗风对吴伟业早期诗风的影响。

就大吴中而言,吴中盛行“绮艳”的诗风也影响甚巨。崛起于松江地区的“云间”诗派,是明末清初的诗坛影响最大的诗派之一。他们论诗虽继承了七子派复古传统,但同时也深受吴中“绮艳”诗风的影响。其领袖陈子龙就一方面主张“诗必宗趣开元”,另一方面又指出“齐梁之赡篇,中晚之新,偶有间出,无妨斐然”,认为可以吸收齐梁、中晚唐诗歌的“华艳”色彩。而他自己的诗歌也是“有齐梁之丽藻,兼盛唐之格调,早岁少过浮艳,中年骨格老成”,深受吴中诗歌“侧艳”传统的影响。而常州金坛的王次回,更是以艳体诗闻名于世,堪称晚明吴中“绮艳”诗风的代表。王次回父亲王楙锟的诗文就在“徐、庚、温、李之间”,而他承袭其父诗风,尤工香奁艳诗,其诗“穷情尽态,刻露深永”“格调逼真韩致光”,“深得唐李商隐遗意”。王士祯曾将王次回与晚唐李商隐、韩僵两位艳情诗创作大家相比,认为王次回诗甚至“有义山、致光所未到者”。雷瑨也认为王诗“描写闺帏状态,香艳缠绵,销魂蚀骨,虽有唐温、李无以过之”。所以,袁枚称赞王次回的诗是“香奁绝调”,李祥《疑雨集注序》说“明之季叶,金坛王次回所著《疑雨集》出,遂集此体之大成。其侔色揣称,尽态极妍,读之使人回肠伤气”。王次回的艳体诗在吴中地区影响很大。贺裳《皱水轩词筌》曰:“王次回,名彦泓,后为云间学博,余从母孙,喜作艳诗而工,凡数百首,见者沁入肝脾,其里习俗为之一变,几于小元白云”,描述了王诗对其乡里诗风的影响。而严绳孙云:“今《疑雨集》之名籍甚,江左少年传写,家藏书一帙,溉其余渖,便欲名家”,陈维崧也称王次回“以香奁艳体盛传吴下”,都指出了王次回诗在吴中的盛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时吴中的诗学风气。

可见,自明中叶以来,吴中诗歌就呈现出与主流“复古”诗风不同的“绮靡侧艳”、“尚情重采”的地域特征。到了晚明时期,虽然复古、公安、竞陵等各大诗派在吴中地区轮番登场,但本地的雅好“绮艳”的诗歌传统一直非常盛行,几乎对吴中重要的诗人和重要流派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孕育、成长于这一地区的虞山诗派,承继这种“绮艳”诗风,师法晚唐而上溯齐梁,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晚明时期,“绮艳”诗风之所以在吴中地区流行,自有其深厚的社会文化背景。以苏州为中心的吴中地区,是明代中后期经济、文化最为繁荣发达的地区。当然,其地的享乐奢靡之风也是甲冠于天下。明末张瀚说:“至于民间风俗,大都江南侈于江北,而江南之侈尤莫过于三吴。自昔吴俗习奢华、乐奇异,人情皆观赴焉。吴制服而华,以为非是弗文也;吴制器而美,以为非是弗珍也。四方重吴服,而吴益工于服,四方贵吴器,而吴益工于器。是吴俗之侈者愈侈,而四方之观赴于吴,又安能挽而之俭也”,生动地揭示了吴中豪奢淫靡之风引领天下的情景。明末清初范濂《云间据目抄》云:“吾松素称奢淫,黠傲之俗,已无还淳朴之机”,也说明了松江等大吴中的风俗也是以豪奢淫靡而著称。在这种“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高”的社会氛围中,文学创作自然也就呈现“绮靡侧艳”、“尚情重采”的特征。这不仅仅表现在通俗文学领域里,晚明吴中产生了大量的以男女情爱为题材的艳情小说和戏曲;而且在传统诗歌领域里,取法齐梁、出入中晚唐的绮靡侧艳诗风也流行开来。严绳孙《疑雨集序》揭示了王次回艳体诗风形成的原因曰:“金沙当承平之日,甲第相望。一时裙屐子弟,席华腆,擅才情,平居以声色相征逐,拂袖挂钗、留髡送客之事,习为故常。至于擘笺刻烛,才亦足以副之。故当日能诗之士,盖多其人,而风尚所归,并同一辙。”这充分说明了,正是江南富足豪奢的社会风气,少年“声色相征”的纨绮生活,推动了晚明吴中“绮艳”诗风的流行。

而冯班师法“温李”,也深受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其自述曰:“于时好事多绮纨子弟,会集之间,必有丝竹管弦,红妆夹坐,刻烛擘笺,尚于绮丽,以温、李为范式”,正是晚明吴中少年“声色相征”的纨绮生活的写照。所以,我们说,冯班倡导的师法“温李”的诗歌宗趣,与王次回代表的晚明吴中“绮艳”诗风一脉相承。因而,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在论述冯班时,将其与王次回并提,他说:“启祯诗人,善言风怀者,莫若金沙王次回,定远稍后出,分镳并驱,次回以律胜,定远以绝句见长,大都次回全学温李,而定远多师,其源出才调集也。”朱彝尊生于崇祯二年,其少年时曾亲炙启祯诗风,他将冯班和王次回并论,这也说明,在当时学人眼中,冯班的师法《才调》,与王次回的全学“温李”,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二者都是晚明诗歌“善言风怀”的代表。

现代学者之所以忽略虞山诗派的诗学宗趣,与晚明吴中“绮艳”诗风的这种传承关系,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明清易代的社会巨变,促使清初诗人更为注重诗歌的社会功用,而晚明这种“绮艳”诗风并不符合清代诗歌发展的主流趋势。而且,天翻地覆的社会变革,也摧毁了江南奢侈浮靡的生活环境。晚明“绮艳”诗风显然丧失了其生存的土壤,而虞山诗派却能在清初诗坛产生了近百年之久的重要影响,这种悖离现象也很难解释。

实际上,晚明“侧艳”诗风,之所以能够摆脱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从而适应清初诗歌经世致用、关注教化的新的发展需要,“海虞二冯”对其进行的创造性改造,功不可没。正是“二冯”独创的诗歌“比兴”说,适时地解决了“侧艳”诗风与传统“诗教”的矛盾,在理论上重新调适了“侧艳”诗风与“诗教”的关系,从而使虞山诗歌能够继承并发展吴中“绮艳”传统,在清初诗坛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冯”论诗极为重视“比兴”。冯舒说:“诗无比兴,非诗也”,将“比兴”视为诗与非诗的标准。其弟冯班也说:“文无比兴,非诗之体也”,也将“比兴”上升到了诗歌本质层面。“二冯”之所以能够将“比兴”上升到诗歌本质层面,是因为其“比兴”的意义,并不只局限于诗歌的表现手法,它还与传统“诗教”建立了必然的联系。冯舒曰:“大抵诗言志,志者,心所之也。心有在所,未可直陈,则托为虚无惝恍之词,以寄幽忧骚屑之意。昔人立意比兴,其凡若此。自古及今,未之或改。故诗无比兴非诗也。读诗者不知比兴所存,非知诗也。余兄弟于此颇自谓得古人意,故能以连类比物者区分美刺”。在冯舒看来,“诗”的根本之义在于“以连类比物者区分美刺”,即以“比兴”之体来实现“美刺”教化之用,这是古人立意“比兴”的旨趣所在。因为,诗歌虽然是言志之物,但如果“直陈”其意,不仅词意激切有违礼制,而且“讽谏”之意也不易被采纳,甚至可能带来杀身之祸。因而,诗歌要真正发挥其“美刺”教化功用,就必须采用合理的形式,“主文而谲谏”。所以,诗歌需要运用“比兴”手法,“托为虚无惝恍之词”,使其内容就会变得隐秘婉曲,从而激切不平的棱角自然磨掉,情感也就归于中正和平了。这也正是古人“温柔敦厚”的诗教之旨。这样,“二冯”就将“比兴”与“温柔敦厚”的“美刺”诗教融为一体。“比兴”就成为实现“美刺”的手段,而“美刺”就是运用“比兴”的目的。二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体用”关系。所以,“二冯”认为,诗歌的本质就是,以“比兴”之体,求“美刺”之用。这也是其“比兴”说的涵义所在。

“二冯”“比兴”说的意义在于,它通过“比兴”,沟通了“绮艳”诗风与“美刺”教化的关系。它一方面突出强调诗歌“美刺”教化的社会功用,从而顺应了天崩地坼的大背景下,明清之际兴起的“尊经复古”、“经世致用”的文化风气转换的需要;另一方面,它还重新调整了“侧艳”诗风与传统“诗教”的矛盾,为其合理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中国诗学向来注重“诗教”传统,因而齐梁、晚唐乃至宋初西昆诗歌,在中国诗歌发展史上一直是被批判、受压抑的一脉,主要就是因为,它们浮靡的内容和华丽的辞采,与以“教化”为中心的诗歌传统价值观念相矛盾。而“二冯”认为,诗歌的本质是“以比兴寄美刺”,只要其最终用意在于“礼乐教化”,它浮靡的内容和华丽的辞采也只是“比兴”之体,“寄托”之物,并非实指,也就无所谓“淫邪”了。这就大大提升了诗歌“尚情重采”的艺术空间。而且,冯班还从“礼乐”文化层面,对“尚情重采”的诗风进行了正面的肯定,他说:“韩吏部,唐之孟子,言诗称鲍、谢,南北朝红紫倾仄之体,盖出于明远。西山真文忠公云:诗不必颛言性命而后为义理。则儒者之论诗可知也。人生而有情,制礼以节之,而诗则导之使言,然后归之于礼,一弛一张,先王之教也。”冯班认为,诗之旨与“乐”相合,而与“礼”不同。“礼”是对人们的情感进行规范,而“乐”则是通过对人情感的合理疏导而使之归于“礼”。这样,诗歌的“尚情重采”也就属于情感的合理疏导范围,而具有了合法性。不仅如此,冯班还认为“礼”也是自“情”出,“礼者,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生乎人情者也。”强行压抑人性,并非“礼”之旨义,“先王因人心而制礼,岂以其违性者强之乎?”进而,他提出了“咏情欲以喻礼义”的主张。可见,“二冯”的“比兴”说,在坚持传统“礼乐教化”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诗歌的“绮艳”艺术倾向开拓了理论空间,从而重新平衡了“绮艳”诗风与“诗教”传统的矛盾,为诗歌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综上所述,“二冯”的“比兴”说理论,在明末清初的诗风转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它使形成于晚明侈靡社会风气中的“浮艳”诗风,成功地转化为清初讲求“比兴寄托”的诗学宗趣,从而促使了极盛一时的虞山诗派的崛起和兴盛,影响所及直至清代中叶的乾隆时期。只有理清虞山诗派对晚明吴中诗风的这种继承与发展关系,才能正确评价虞山诗派的在清初诗坛地位和作用,真正理解和把握明清之际诗风转换的轨迹与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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