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驾驶人“懵圈”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6-12-09董力军朱泽
驾驶园 2016年10期
关键词:高速公路
董力军 朱泽
无论是刚领驾照上路的新手还是老司机,有时面对自己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一脸“懵圈”:“啊?这个算违法,也要记分啊?”日前,浙江宁波交管部门做了一个微调查,发现有9种交通违法行为最易被驾驶人忽视。而究其原因,目前驾驶人培训体系中关于安全教育这一块儿还比较薄弱。
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引发追尾被处罚
高速公路上行车,车速过低也要被处罚。8月20日下午3时左右,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往台州方向临近宁海北收费站出口匝道附近发生一起四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原来当时下雨,导致行车视线下降。“被追尾车辆的驾驶人因为路况不熟,到达宁海北收费站附近时就在犹豫是不是要下高速,随后踩了刹车,结果‘坑了后方来车。”高速交警说,根据他们调查,确认被追尾车辆当时的车速约为每小时20公里。
在处理完事故后,高速交警对被追尾的轿车驾驶人开出了一张罚单——因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人对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超出最高限速行驶,也就是“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耳熟能详,但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少驾驶人并不清楚。比如,某条车道的最低限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当在高速公路正常情况下该车道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也就是每小时80公里以下时,即可认定为低速违法行驶。当然,如遇恶劣天气、节假日车辆拥堵滞留、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时,低速行驶不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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