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国籍问题
2016-12-07安立志
同舟共进 2016年12期
安立志
1818年,马克思出生于普鲁士莱茵省的特利尔城。1806年,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被拿破仑灭亡后,并不存在统一的德国,普鲁士则是拿破仑铁蹄之下,侥幸存活的一个比较小的独立王国。直到1871年普鲁士统一了大部分德语地区后,才建立了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因此,在当时,关于马克思的出生地或曰国籍,说德国者有之,说普鲁士者亦有之。前者大抵是民族或文化习惯(神圣罗马帝国的全称里毕竟有“德意志”这几个字),后者则较为确切——马克思出生后拥有的其实是普鲁士国籍。
1841年,年仅23岁的马克思获得柏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翌年4月给《莱茵报》撰稿,后又担任该报编辑。年轻的马克思初出茅庐,就体现了社会批评的本色与天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卷开始的几篇文章,集中体现了他的公共批判精神,其思想之深刻、文笔之优美,至今为人们所称道。但正是这些文章,激怒了普鲁士当局。在马克思看来,一个年轻学人监督权力,警惕权力的滥用,防止权力的腐败,这是“爱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在当权者眼里,他的所为就是不爱国。1843年3月底,普鲁士当局下令关闭《莱茵报》,马克思只好辞去主编职务。此事让马克思失望之极,心灰意冷,他记道:“在德国,我不可能再干什么事情。在这里,人们自己作贱自己。”
马克思与燕妮于1843年6月登记结婚,当年10月末即去国离乡,移居法国。马克思选择离开祖国,似乎坐实了当局对他的指控。
已经移居法国的马克思,仍处处受到来自祖国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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