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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成信问题

2016-11-28于智兰

商情 2016年40期

于智兰

【摘要】会计诚信是对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本质要求,是会计行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安身立命之本。然而会计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尤为重要。

【关键词】执业之本 失信原因 会计诚信建设途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会计信息已成为领导掌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来源,日益受到社会重视。但近几年来,会计领域的造假现象不断出现,有的单位主动造假、有的单位被动造假、有的单位和个人串通造假,会计领域不诚信所带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大大削弱了会计工作为经济服务的职能,危害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削弱了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控制,影响了国家税收,同时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市场经济呼唤真实的经济信息,会计诚信建设已迫在眉睫。

一、诚信是会计的执业之本

会计诚信是对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本质要求。诚,即诚实,是指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忠诚于自己的会计事业,诚恳和善待他人;信,即守信,是指遵守承诺,全面、及时履行承诺,树立会计信誉,让公众信服,让服务对象满意。会计诚信,涵盖了会计的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和保守秘密的基本规范。它是会计的执业之本,也是会计的职业道德的立德之基。正如中国现代会计先父潘序伦先生所说,“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

(1)会计核算离不开诚信。会计核算是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从数量方面反映企事业单位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各项经济活动情况。每项业务发生或完成后,都要编制书面凭证,并经审核,以保证其真实性,都要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其进行加工,以保证信息符合规范。尽管如此,对具体的会计业务,仍需要会计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职业判断。是否能实事求是的按照会计原则来办理业务,是对会计人员诚信水平的检验,是诚信程度的反映。这就需要会计人员有良好的业务功底、精湛的技术,更需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离开诚信,就难以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

(2)会计监督离不开诚信。会计监督是利用会计核算提供的信息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指导。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会计人员都要监督是否如实反映,同时还要审查是否符合有关财经法规,从而全面、完整地监督每一项经济活动。这就需要会计人员熟悉法规,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搀杂个人的好恶与偏见,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和事,要以“诚为本”,以“信为根”,还会计信息以本来面目,为各方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3)提供会计信息离不开诚信。单位会计人员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地根据核算资料,向管理当局、投资者和与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会计报表为载体,提供可靠、有用、公允的财务信息。但不少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采用编造、伪造等手段,编制虚假会计报表,以达到追逐政治或经济的目的,这就直接影响了投资者、债权人的经济利益,损坏了单位的良好形象。因此,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一定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这是搞好服务的最低要求,也是诚信所要求的。

二、会计失信的原因

(1)利益驱使令会计失信。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就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又由于现行的组织、人事体制及管理缺陷,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对领导干部的业务水平及政绩考核,往往根据任职期间的经营成果决定领导的去留升迁,从而导致一些单位负责人,不是在工作上下工夫,而是一味从数字上做文章,这就是所谓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

(2)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在现行会计管理体制下,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与单位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计人员的依法监督力度也必然受制于单位行为。因此,当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在单位领导权力压制下,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维护本单位利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3)监督机制不合理和监管措施不力。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共同构成了会计监督体系,但它们之间存在很大差异。现实中三种监督并没有完全按照设定目标进行,弱化了监督职能。现行的国家会计监督体系采取的是普查式一对一的监督方法,这种方法从理论上讲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但在实际执行中普通存在轻打轻罚现象,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途径

(1)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会计信用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以实现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监督审计,杜绝舞弊,采取联合办公,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牵制。对敢于检举揭发的检举人的行为要制定出具体量刑标准,使检举人真正做到敢说话、说真话,努力提高监督水平,确保会计真正做到诚信。

(2)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加大会计违法成本及惩罚力度。一是要尽快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二是要加大惩罚力度。对恶意造假者,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使造假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加大会计违法成本及惩罚力度,必然会有助于减少违法现象的发生。

(3)强化会计诚信教育,实施会计诚信工程。法律和信誉是维持市场有序进行的两个条件,与法律相比,信誉机制是一种成本更低的维护交易秩序的机制。特别是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信誉才起作用。因此对会计造假行为,我们不仅要加大惩罚力度,更重要的是加强诚信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诚信工程,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应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与个人要记录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及个人的诚信意识。教育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树立道德自律意识,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真正做到廉而不贪,刚直不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