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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与唐仲友交恶原因及其思想史意义

2016-11-28林育丹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000

人间 2016年4期
关键词:朱熹学术政治

林育丹(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朱熹与唐仲友交恶原因及其思想史意义

林育丹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摘要:1182年,朱熹连续六次上书弹劾唐仲友,弹劾的结果是两人都离开官场潜心学术研究。两人在学术上都有很大的造诣,也有很大的学术分歧。而在后世的学术发展过程中,朱熹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儒学大家,唐仲友却鲜为人知,这样截然不同的命运不禁让人深思。在学术的长河中,有分歧才会有前进,有容乃大才是学术前进的动力。

关键词:朱熹;唐仲友;弹劾;学术;政治

南宋乾道、淳熙年间,南宋的政权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其学术研究也是空前繁荣,同时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学术派别,有朱熹的理学,陆九渊的心学、吕祖谦的性命之学、陈亮的事功之学,更是有唐仲友的经制之学。当然,朱熹之学最为兴盛,而唐仲友的经制之学也是博大精深,当时深受一些文人的赏识,其门徒也常有数百人之多,所以朱、唐二人在当时可以说是学术的两大巨擎。但由于朱熹六次上书弹劾唐仲友,最终导致二人的命运发生巨大的转变,也影响了整个学术界的转变。朱熹六次上书弹劾唐仲友的这场旧案,学界持有不同的看法,都试图为这宗旧案找到真正的原因。其中有人偏袒朱熹,也不乏有一部分人为唐仲友喊冤叫屈,当然也有大部分人是站在一个比较公正的角度去看这场旧案的。本文笔者试图综合查阅现存各家文献,还原一个真实的案件,寻找其中真正的原由。

一、朱熹六劾唐仲友

唐仲友,字与政,南宋金华人,十五岁中进士。据周学武《唐仲友年谱》记载:“唐仲友绍兴六年后通判建康府,上万言书论时政,收到孝宗的赞赏。隆兴元年十二月,诏试馆职。二年十二月,除秘书省正字。乾道元年二月监南岳庙,六年十一月复除秘书省正字。七年七月,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八年五月迁著作佐郎,八月知信州。淳熙三年五月,于信州任上,荐郑建德应制科。其何时移知台州,今不可考。”至淳熙九年,与朱熹的公案正式发生了,此时唐仲友位居台州知州,朱熹是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朱熹是唐仲友的顶头上司。

南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年)七月,朱熹在任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因在巡视途中遇到台州流民,问其因,得知为当时台州知州唐仲友催税急促,不顾民生所致。为此朱熹在七月十九日上书弹劾唐仲友,接下来三个月连续六次上书弹劾唐仲友,“朱文公文集卷十八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状(七月十九日),第二状七月二十三日),第三状(七月二十七日),卷十九第四状(八月八日),第五状(八月十日),第六状(九月四日)”(《朱熹年谱长编》)。

朱熹六次上书弹劾唐仲友,期间唐仲友也有上书为自己辩护,为期三个月的弹劾对于朱熹和唐仲友来说都不是好的结局。对于朱熹弹劾唐仲友,当时的宰相王淮则认为只是“此秀才争闲气耳。”(《朱熹年谱长编》),故在朱熹上书弹劾的前面三次奏折都没有采取重视的态度。见前面三次上书都没有回应,朱熹继续第四次的上书,这一次朱熹的态度远比之前的三次来的强硬,也不顾王淮之前对他的引荐,直接就在奏折中表明弹劾唐仲友不成是因为有人从中偏袒。“臣窃见仲友本贯婺州,近为侍御史论荐,又其交党有是近臣亲属者,致臣三奏,跨涉两旬,未奉进止。深虑本人狡猾,别有计会,兼恐所司观望,或致灭裂,切乞圣明照察,严赐戒勑施行。”(《朱子全书·按唐仲友第四状》)。在朱熹第四次上书弹劾时,孝宗皇帝才对这一场的弹劾事件做了一番处理,革了唐仲友的官职,并把此官职给予朱熹。但是朱熹并没有接受这样的安排,而是辞官归乡,“事下绍兴府鞠之,狱具情得,乃夺其新命授先生。先生以为是蹊田而夺之牛,辞不拜,遂归。······曰‘所劾赃吏,党羽众多,并当要路,大者宰制斡旋于上,小者驰騖经营于下,若其加害于臣,不亏余力······惟有乞身就闲,或可少于患害。’”(《朱子全书》)。

因为这一次的弹劾,唐仲友退出官场闭门讲学,致力于学术研究,唐氏的一生在学术上有很大的造诣。但后来朱子之学占据了主导的地位,唐仲友作为朱熹的政敌,朱氏弟子也认为这场公案是后来庆元党争的起因,其学术成果也没能很好的保存并流传给后世。

二、朱熹弹劾唐仲友的罪状

纵观朱熹上奏的六篇状词,朱熹弹劾唐仲友的罪证多达五十多条,涉及面很大,如:违法促限催税、有染于营妓、买卖官位、易换报恩寺住持、私自刊印书籍等等。

(一)不顾民生、催税紧急。

上书状告唐仲友催税紧急,不顾民生疾苦是朱熹上书弹劾唐仲友的第一条罪证。“奏为台州催税紧急,户口流移,知台州唐仲友别有不公不法事件,臣一面前去番究虚实奏闻事。”(《朱子全书·按台州唐仲友第一状》)在此状中,朱熹因其在离开绍兴府前往白塔院的路上遇到了逃荒的难民,故问其详才知是但是担任台州官员的唐仲友不顾民生疾苦,催税急促,导致民不聊生。

因朱熹在第一状时也只是路上听闻,不敢定其真伪,故朱熹亲自去调查虚实。在第二状中更是细诉了唐仲友违法促限催税的做法,“今巡历到本州天台县,据入户遮道陈诉,本县夏税绢一万二千余匹、钱三万六千余贯,缘本州催税严峻,六月下旬已纳及绢五千五百余匹、钱二万四千余贯。而守臣唐仲友嗔怪知县赵公植催理迟缓,差人下县追请赴州。”(《朱子全书·按台州唐仲友第二状》)身为一方长官,理应为一方百姓谋福利,但是唐仲友身为儒臣没有体恤人民疾苦,催税不容刻缓,这是朱熹在上书第一状、第二状弹劾唐仲友的罪证。

(二)贪污枉法,私交营妓。

在第一状、第二状上书弹劾唐仲友而没有得到回应后,朱熹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继续收集唐仲友的罪证。在第三状中罗列了唐仲友在任台州知州时的种种罪证,而其中最严重的当属控告其贪污枉法、私交营妓严蕊这两条。

“及先据本州通判申,并据士民陈状,皆称仲友到任以来,少曾出厅受领词状,多是人吏应褒、林木接受财物,方得签押,无钱竟不得通。”(《朱子全书·按台州唐仲友第三状》)除此之外,在其状书中还举证唐仲友私收盐税、收买心腹为自己谋利益。

在其生活作风上,“仲友又悦营妓严蕊,欲携以归,遂令伪称年老,与之落籍。多以钱物偿其母及兄弟。” (《朱子全书·按台州唐仲友第三状》)唐仲友素与营妓严蕊有私交,在公共场合也是毫无顾忌,更是试图为严蕊落籍,将其占位己有。这样一个生活作风上的污点,对于任何时代的官员都是很大的冲击,对于处在南宋的唐仲友当然也不例外,那么朱熹在第三状中控告唐仲友私交营妓无非是想一击使唐仲友名声扫地。

(三)私自刊印书籍。

在朱熹控告唐仲友的众多罪证中,还有一条罪证的其私自刊印书籍。“仲友到任以来,关集刊字工匠在小厅侧雕小字赋集,每集二千道。刊板即成,般运归本家书坊货卖。”、“凡材料、口食、纸墨之类,並是支破官钱。又乘势雕造花板,印染斑袺之属凡数十片,发归本家綵帛铺,充染帛用。”(《朱子全书》第二十册)

除此之外,在朱熹上书弹劾唐仲友的奏折中还罗列了唐仲友在职时其他种种罪证,例如私造兵器、违法招兵、私开染坊等,在朱熹弹劾唐仲友的罪证之齐全,小至唐仲友交友,大到其私收贿赂,让后人看到都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可见朱熹在弹劾唐仲友之时是经过大量收集唐仲友罪证的,而朱熹收集唐仲友罪证的方法是否可靠,内容是否都是真实的,我们暂不考虑,笔者更加想要探究的是朱熹弹劾唐仲友背后的正真原因。

三、朱熹弹劾唐仲友原因探析

800多年以来,关于朱熹弹劾唐仲友的起因有很多种说法,都试图真实的还原案件的真实原因,为这场旧案的两位主人公寻找一种公正,又或者在这场旧案中寻找我们可以借鉴的道理。

(一)源于营妓严蕊,陈亮挑拨。

在朱熹上书的第三状中确有控告唐仲友和营妓严蕊私交之事,后世也有人认为严蕊就是这场旧案的起因。宋人周密在其著作《齐东夜语》中,对严蕊的品行才华更是大加肯定与赞扬,也对其在这场旧案中的处境给予了无限同情。而对于严蕊也是有不同的说法,在朱熹的状词中,严蕊是被指认为唐仲友私交的营妓,唐仲友与严蕊在公共场合都不曾有所顾忌,甚至于唐仲友欲以严蕊年纪大的原因要为其脱去妓籍,将其占为己有。

在《宋元学案·说斋学案》中却有不同的记载:“同甫游台,狎一妓,欲得之,属说斋之脱籍。不遂,恨之,乃告晦翁:‘渠謂公尚不识字,如何为监司。’晦翁衔之,遂以部内有冤狱,乞再按台。既至,说斋出迎稍迟,晦翁益以同甫之言为信,立索印,摭其罪具奏。”这里就牵涉到了一个人——陈亮,如果按照《宋元学案·说斋学案》中记载所言,陈亮在此处就是一个小人,由于他想为严蕊脱籍,自己又没有能力,就托付给唐仲友。后因唐仲友没有帮他,他就去朱熹面前搬弄是非,以至于朱熹对唐仲友怀有芥蒂。这种说法可信的程度不高,陈亮作为一位学术上有很高造诣之人理应不会做这等小人之事。

对此,陈亮自己也有解释。在朱熹弹劾唐仲友之时,唐家、何家均托陈亮出面求情通融,但陈亮采取:“只因相劝,不应相助,治人合在秘书自決之。”在陈亮的书信中也有关于这场旧案的言论,“亮生平不曾会说人是非,唐与正乃见疑相谮,是真足当天光之死矣。”(《癸卯秋书》陈亮);“以秘书壁立万仞,虽群阴之中亦不应有所拖带。至于人之加诸我者,常出于虑之所不及,虽圣人犹不能不致察。”(陈亮《癸卯秋与朱元晦书》),这些书信当中陈亮表达了自己对于这场弹劾的看法,而对于外界加诸于陈亮的罪证,陈亮也是采用不予理睬的态度。此后,在朱熹回复陈亮的信中,也可看出朱熹对陈亮人格的评价是非常之高的,不会是搬弄是非之人。

在这一场旧案中,笔者认为严蕊只是朱熹检举唐仲友的一个罪证,而不是其导火线,若是导火线,朱熹也不可能是在上书的第三状才检举唐仲友这一罪证,而应该是在第一状中就有所陈诉。案件的导火线也更不可能是因为陈亮从中搬弄是非所致。

(二)朱、唐二人学术分歧。

对于朱唐交恶,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是两人的学术分歧所引起。两宋时期,士大夫之间早有因学术分歧而排除异己的先例,那么朱熹弹劾唐仲友是出于学术分歧也是正常现象。

在朱熹弹劾唐仲友的状告当中,最引人深思的是为何会有状告唐仲友私自雕刻刊印书籍。且不说唐仲友是否利用官银刊印书籍,根据历史文献的记载,在南宋时期利用官银刊印书籍的也不只是唐仲友,很多官员都有这样的做法。唐氏对荀子和扬雄尤其推崇,而朱熹则认为荀子“全是申韩”,扬雄则“全是黄老”,这是两人在学术思想上的不同之一。

唐仲友的“经制之学”是南宋“浙学”的三大学派之一,“经制之学”是一门专以研究国家机器组织结构以及宪章制度沿革演变为宗旨的学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文献基础为三代的礼乐文明。黄宗羲云:“三代弥文缛典,皆为有司之事,仲友乃创为经世之学。茧丝牛毛,举三代已委之刍狗,以求文、武、周公之心,而欲推行之于天下。” (黄宗羲《黄宗羲全集》)全谢山云:“方乾、淳之学初起,悦斋典《礼经》制本;与东莱、止斋齐名。” (黄宗羲:《宋元学案》)皆道破了唐仲友经制之学的由来、要义及基本特色。

唐仲友的学问有在地方为官的经历为基础,结合当时的社会现实注重于实用,对于孟子和荀子也是吸收其合理的成分,没有采用全盘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唐氏对理学政治思想清谈不务实之风有批评的言论,如:“浮伪之士,类以大学自居;实用之才,多以固陋见笑。”《说斋文钞卷·学论》

朱熹作为南宋儒学的集大成者,秉承“格物致知”的性命道德之学,对整个“浙学”持着反对的态度,但是当时在政治上“浙学”的地位和影响力都远大于朱熹的性命之学。但其具体的处置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唐仲友可以说是达到不可相容的态度,这与两人的性格特征也是有联系的,两人都是属于性格孤傲,相对偏激之人,互相僵持也属正常了。

由学术上的分歧导致到两人政治上的分歧,从而朱熹会在成为唐仲友的顶头上司之后就连续六次上奏弹劾唐仲友,在政治上唐仲友施加压力。或许这样的推论有失偏颇,但也不可否认朱熹在弹劾唐仲友的原因上没有打压学术异己的想法。

这样一场旧案,留给后人无数的猜测,后人也在这个基础之上不断发挥想寻求其中正真的原因。在朱熹弹劾唐仲友之后,唐仲友离开官场,学术上有很大的造诣,也是门徒众多,可是到后来唐仲友的著述却面临失传,这不免让人深思中国思想史上的包容性问题。有容乃大,一家之言的强大不足以振兴中华文化,而应该是百家争鸣的局势才能够使学术发展得更加稳健繁荣,中华文化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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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0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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