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医疗服务首次在京试点
2016-11-28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40期
上门医疗服务首次在京试点
9月20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专题座谈会,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复,明确医疗机构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开展的医疗服务,属于合法执业行为。目前,北京市已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的先期试点。
上门医疗服务将在四区试点。目前,丰台区在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展先期试点,制定《社区居家老年人家庭卫生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为辖区内高龄、计生困难等家庭中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老人提供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北京已确定在东城、朝阳、海淀、丰台4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为居家老人上门服务的试点,制订试点方案,积极引导居家老年人与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签约,鼓励社区医生为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或有困难的老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居家康复护理等服务。截至今年6月,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与162万老年人签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292万份。
明年试点失能老人长期护理险。明年起,北京将启动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此前,海淀已率先启动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日常基本生活中吃饭、穿衣、睡觉、如厕四项基本生活能力为标准,建立了全新的失能标准。经评估认定和服务规划后,保险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居家、社区、机构照护服务以及亲情家庭互助服务、精神安慰、志愿者服务等其他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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