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状研究
——以杭州市下沙大学城高校为例
2016-11-27吴雨露
决策与信息 2016年33期
关键词:大学生
吴雨露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杭州 310018
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状研究
——以杭州市下沙大学城高校为例
吴雨露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杭州 310018
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趋势和普通高校的持续扩招,使得女大学生在校比例大幅增加。然而,文化水平的提高并未有效促进女性平等就业。社会对两性的刻板印象和女性自我认识的偏差等因素,导致女大学生处于男女不平等就业的窘境中。基于这样的社会现象,本文以杭州市下沙大学城高校为例,通过问卷的发放和文献检索,对调查数据进行相关分析,来说明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状,为后期研究奠定基础。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
一.背景与定义
就业性别歧视,是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主要分为显性歧视和隐性歧视。显性歧视,最主要指的就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条件中直接列出的男女不平等录取条件;隐性歧视,则是指用人单位以不公开透明的方式差别对待男女职工的现象。目前,由于《劳动保障法》和《就业促进法》①等有关法律规定出台后,显性歧视很容易转化为隐性歧视,以隐蔽的方式规避法律制裁。例如,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的岗位设置等。种种迹象表明,在这种界限模糊不清,惩罚制度不明的情况下,隐性歧视比显性歧视更为普遍,也更加地让人难以判断。
在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2013年6月对21个省份30所高校的问卷调查中,男性初次就业率(77.3%)显著高于女性(65.9%)。2014年的《全球性别差距报告》②在对142个国家男女平等指数的排名中,中国位列第8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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