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首次公开发表内容摘登(二)(连载一)
2016-11-27
支部建设 2016年12期
关键词:制度
《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首次公开发表内容摘登(二)(连载一)
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重要措施。对那些在为民务实清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在教育的基础上视情节依纪依法处理。对那些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要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那些风气不正、社会形象不好的机关和单位,要进行必要的组织整顿。当然,处理要慎重稳妥,经得起历史检验。这方面涉及哪些情形,违纪界限如何划分,政策尺度如何把握,要深入研究、反复斟酌。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的地方往往在集中换届时加大查处力度,平常就不那么注意了。不换届时选的干部跟换届时选的干部一样重要,不能完全不设防。组织部门要抓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件,抓住了以后从重从严处理,并要警示天下。
《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9月23日~ 25日)
要让每个干部都明白,七十二行,每行有每行的规则。既然选择了当干部,就要自觉遵守当干部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按党章等党内法规办,按党确定的干部标准办,按党的纪律办,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存在对干部进行苛求的问题。对干部要求严一点,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改进作风、管理队伍的基本着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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