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一级稽查模式的调查研究—以武汉市国税局为例
2016-11-27蔺大勇郭晓霏
决策与信息 2016年33期
蔺大勇郭晓霏
1.吉林工商学院 吉林长春 130000 2.长春市地税局稽查二局 吉林长春 13000
我国税务一级稽查模式的调查研究—以武汉市国税局为例
蔺大勇1郭晓霏2
1.吉林工商学院 吉林长春 130000 2.长春市地税局稽查二局 吉林长春 13000
一、武汉市国税局税务一级稽查模式的现状
一级税务稽查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各级税务稽查机构合并统一,设立一个稽查局,集中稽查执法权的一种稽查运行模式。2010年5月武汉市国税系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税制改革的趋势,撤销了所有行政区、经济开发区区属稽查局,进行了以推行跨区一级稽查管理的机构改革。根据武汉市地域广阔、企业众多的特点,在市局设立了五个跨区域性的市局直属稽查局,将征管和稽查彻底分离,分片负责稽查业务管理、查处大案要案重点税源户,构建了跨区一级稽查体制,并设立了税务检查科、人事教育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综合选案科、举报中心和办公室等9个内设机构,成为提高税源管理质量的又一重大突破。到2015年底,武汉市的总户管量突破了17万户,反映了武汉市国税局在所辖纳税企业覆盖面很广。虽初见成效,但是为整合并有效利用税收征管资源,实现征管与稽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现就征收、管理、稽查工作的有效衔接和互动问题进行探讨。
二、当前武汉市国税局税务一级稽查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稽查制度未彻底完善
1.传统工作方式尚未完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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