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添”绿色 经济又环保
2016-11-27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31期
建筑“添”绿色 经济又环保
■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于5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能够有效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推进“两美”浙江建设,实现绿色发展。
地方政策解读
筑绿屋、谋发展,浙江走在前列
在《条例》中,绿色建筑定义为,“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符合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
据统计,浙江省每年新增建筑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建材生产和建筑建造、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约占全社会总耗能量的40%,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相对于传统建筑,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65%,建造成本只增加1%左右,还能改善建筑的健康性和居住、办公的舒适性。按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技术应用水平,将绿色建筑由低到高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
但是绿色建筑的理念,不只体现在建筑物上。“这是贯穿建筑全寿命周期的,从规划设计一直到建设、使用,直至最后的拆除。截至目前,浙江省已累计实施绿色建筑5782项,建筑面积2.7亿平方米,约占全国绿色建筑实施总量的20%,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和规模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保民生、促环保,《条例》亮点多
亮点一是建立全装修成品住宅推广机制。《条例》明确,新建保障性住房应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进行建设,并鼓励其他居住建筑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进行建设,推行以菜单式装修等方式一次装修到位,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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