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发展的六点思考
2016-11-27陈爱霖
团结 2016年6期
关于党员发展的六点思考
一、以规范的程序发展党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了发展党员的程序,需要申请人申请,支部和地方组织考察,支部大会通过,地方组织审核、省辖市级组织批准报省级组织备案。但各地在具体操作中,有的设置有不同的程序,如预备期,有的半年、有的一年。与中共发展党员的程序相比相对简单,且不够规范。许多地方组织都根据自己的实践制订了发展党员的程序,党员发展是一项程序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形成统一规范的党员发展程序,以规范的程序来发展党员。
二、以有利于党派履职的要求发展党员。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其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在履行基本职能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参政资源,这种参政资源一方面来自于中共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更重要的是需要党派自身整合每个党员的力量发挥整体作用。因此发展自身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资源或潜在资源的党员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根据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履职要求,寻找履职短板,重点发展短板领域的党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
三、以提升党派凝聚力为目标发展党员。党派的凝聚力是发挥党派整体作用的重要条件,凝聚力来自于党员在党派组织中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在党派内得到锻炼提高,得到帮助、解决自身在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从而增强对组织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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