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关系,也能申请工伤认定
2016-11-26
莫愁 2016年32期
没有劳动关系,也能申请工伤认定
(王景龙,黑龙江省大庆林甸法院一级法官)
用人单位没有招工、用工资格
案例: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个小区的改造工程,将水、电、气、路面等改造项目分别包给了八个包工头,包工头又分别把工程包给了八个个体工程队。这些工程队都没有施工资质,人员大部分都是临时从劳务市场招来的农民工。因为没有经过培训,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开工不到一个月,先后有人登高作业摔伤、搬运材料被砸伤。有关部门已叫停该工程进行整顿,而伤者的工伤一直得不到认定,因为他们拿不出劳动关系证明。
A说法:人们普遍认为,受理工伤认定,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拿不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工伤就无法认定。现实中,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因工伤亡时有发生,受伤者却很难拿出劳动关系证明。因此,很多劳动者的工伤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工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第一款第四项中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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