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机持续适航事件收集研究概述
2016-11-25林桂平
科技视界 2016年25期
林桂平
【摘 要】根据《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持续适航体系的要求》(AC-21-AA-2013-19)的要求,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在交付首架飞机之前,必须按照咨询通告的要求建立持续适航体系,并经适航当局批准同意。本文通过对持续适航事件收集机制、事件收集系统、事件收集范围和来源、事件收集标准和样例等研究要点的概述,给出了持续适航事件收集研究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民机;持续适航;事件收集
0 引言
航空器在获得适航证并投入运营后,为保持航空器在设计制造时所获得的固有安全性,使其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国外先进航空器制造商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后发现:持续适航体系在避免事故和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提高航空器安全性和可靠性,改进航空器的设计,提升航空器的市场竞争力等诸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3)的相关条款、《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持续适航体系的要求》(AC-21-AA-2013-19)等对型号合格证持有人的持续适航责任均提出了要求,其中,咨询通告要求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在交付首架飞机之前,必须按照要求建立持续适航体系,并经适航当局批准同意[1-2]。
1 事件收集的作用和意义
根据咨询通告的要求,持续适航体系主要由事件收集、事件判定、事件调查、制定和管理改正/改进措施等模块组成,其中作为体系源头输入的事件收集,其收集的事件数据是有效识别航空器潜在不安全状态、评估航空器安全性水平、制定相应改正/改进措施的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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