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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路径研究

2016-11-25黄玉国

武昌理工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党委主体责任党组

摘 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障,是《党章》对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要求。但是,一些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认识偏差和行动障碍,导致各级党委(党组)忽视或轻视了管党治党工作。本文通过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及普通党员的广泛调研和深入访谈,通过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情况的梳理,发现认识上存在误区是最大的瓶颈,考核上难以量化是最大的绊脚石,形象上危及自身是最大的中梗阻。为此,要加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必须补好思想认识的课、结好责任体系的网、组好党务人才的队、树好带动示范的旗。

关键词: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路径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管党治党进入了全面从严的新阶段。一年后,中共中央修订和出台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通知中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以“八项规定”起步,以“打虎拍蝇”起局,以政治局率先垂范起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上率下,推动了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主要情况

(一)“严”的标准获得了深入共识

过去一段时间,各级党委(党组)普遍存在着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教育不经常、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各种各样的跑冒滴漏、跑风漏气,脱轨越界、脱纲离谱的现象比较普遍,并且进一步突破了自身思想防线、组织纪律底线、国家法律红线,滑向了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深渊。所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以更加严的标准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获得了更加深的共识。

一是以微腐败受到大整治来树立严标准。过去,有许多党员领导干部大问题没有,但小问题不少。公车私用、公款宴请等现象比较严重。在下基层时捎带一点土特产回家,帮人办事后收受一点不是很贵重的礼品,督促检查工作时笑纳几包香烟等等问题比较严重。据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就必须要“组织生活”,就要吃饭发烟。这些小问题、微腐败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没有引起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视,这种“白蚁筑地巢”、“温水煮青蛙”般的微腐败严重影响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使党的宗旨大打折扣,使党的地位日渐侵蚀,甚至酿成了大难题、造成了大影响。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背景下,大量的微腐败得到了大整治,全面从严治党的严标准得到了重新确立。

二是以讲规矩成为新常态来树立严标准。自古以来,我们就强调“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在市场经济的洗刷中,逐渐淡忘了我们党的一些规矩,丧失了规矩意识。在加强道德修养时有“松绑”念头,在遵规守纪时有“侥幸”心理,不按规则制度办事的行为比较多,在党面前阳奉阴非,做“两面人”,口无遮拦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现象比较多,最终导致一些官员落得“玩火自焚”、“玩水自溺”的下场,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习惯没有得到保持,使党的光辉形象和作风没有得到发扬,影响了党风政风社风。但是,近段时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规矩意识”,通过讲规矩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定了政治信仰,找准了政治方向,明确了政治立场,以首要的政治标准带动了其他全面从严治党标准的确立。

(二)“面”的广度取得了可喜成绩

十八大以后,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八项规定”专项整治、反“四风”活动等,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面”广度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党员领导干部的纵向方面实现了不仅抓“关键少数”而且管“绝对多数”,在部门条块的横向方面实现了不仅管“油水部门”而且治“清水衙门”。

一是不仅抓“关键少数”而且管“绝对多数”。在党员干部队伍中,领导干部虽然人数不多,但是作用关键,是一个地区或单位的领头雁,是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是党组织大厦的上梁。所以,我们党在党的建设过程中一直都高度重视“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还是“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其主要对象就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近年来,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通过“八项规定”专项整治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在抓住“关键少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领导干部肆意妄为、违法乱为、胡作为非的现象得到了大幅好转,很好地促进了党的事业往前发展。而且,针对仅仅抓住“关键少数”有可能会出现失之于宽的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加快了管住“绝对多数”、管住全体党员的步伐,不仅管好班子,还带好队伍,大幅扭转了一些党员过去在党不言党、在党不忧党、在党不为党的情况,使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得到了回归,使党员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得到了明确,使党的组织生活步入了正轨。

二是不仅管“油水部门”而且治“清水衙门”。权力是一种支配资源的强制力,支配的资源越多说明其权力越大,说明其寻租腐败的可能性越大。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会把一些支配资源比较多的部门称为“油水部门”,在管党治党的过程中会给予更多的关注。近年来,我们各级党委(党组)集中主要精力严查“油水部门”的“油水”,如交通部门、国土部门、业务处室等就是我们管党治党的重点,把一些“油水部门”的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加强了制度建设;大力开展宗旨意识和为民意识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强化巡视巡察力度,查处了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加大了对“清水衙门”的“排污”工作,如对气象局、科技局等单位的巡察整治,切实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无例外、无死角、无缝隙。

(三)“治”的措施博得了普遍接受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过去的革命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党的领导,现在的建设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关键也在于党的领导。”所以,治国必先治党。同时,他还说过“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因此,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针对党的现实问题,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提出了一些管党治党的有效措施,博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接受。

一是以“八项规定”等整治作风赢得了党心民心。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承诺从政治局做起,下大决心改进工作作风。随后,各级党委(党组)上行下效,大力开展整治违反“八项规定”活动,陆续出台了类似“八项规定”的反对“四风”的文件,并成立各级巡视(察)专门领导小组,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既打影响恶劣的“大老虎”,又拍群众身边的“小苍蝇”,推动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和党的作风的重大好转,把握住了反腐败的先机和主动权。

二是以规范权力等完善制度树立了规矩标准。2012年6月,中共中央部署开展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通过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000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筛查,共梳理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并且完善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而且,进一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已经初步完成。通过制度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规范了各级党委(党组)的权力,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重新树起了党内的规矩和纪律,使党的治理进入了全面依规治党的新时代。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挑战

(一)认识上存在误区是最大瓶颈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由纪委在唱主角,这既推动了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也导致了我们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片面认识,认识上的存在的误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大瓶颈。

一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简化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甚至弱化为反腐败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继承和发展,它的内涵和外延比党风廉政建设更加丰富,强调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它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督责任很好地融合地起来了,不仅包括“治”,还蕴含着“管”,“管”才是本质、才是常态。所以,我们各级党委(党组)不仅要重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还要重视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真正把党组织的每一个党员都锻造为一块“钢”,而不是简单地把党员往外“装”。

二是把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内化为纪委(纪检)或机关党委的专门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委(党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绝大部分工作依旧由纪委或机关党委在承担,把主体责任内化为纪委(纪检)或机关党委的专门责任,有些党员同志甚至认为巡视(巡察)是纪委的工作,而非党委的工作,弱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地位,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把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同化为党委(党组)书记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或者说是“首要责任人”,但不是“全部责任人”,各级党委(党组)的班子成员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是,在实践中,部分党委(党组)的班子成员却忽视了自己的管党治党责任,没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很好地进行融合,导致自己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偏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虚化为非政绩考核责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主体责任就是责任体系,就是刚性责任,就应该列入目标考核范围。但是,各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主要模式仍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工作方法单一。而且,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光说不练,没有抓出实效,看到成效。

(二)考核上难以量化是最大的绊脚石

当前,要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别无他法,主要靠考核,考核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第一推动力。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考核不像过去的政绩考核或目标考核,其最大的困难就是量化考核难,成为了加强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最大的绊脚石。

一是考核内容具有定性的特点,本身就难以量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同于单纯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能简单地以查办多少案件,处置多少党员等为依据进行考核。因为,这种考核是一种偏否定性的考核,大多数时候是用来判定考核的不合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本身应该是一种偏肯定性的考核,要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行为不出事为依据进行考核。所以,我们有些地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考核就异化为“挂牌子、做资料、迎检查”,但是这却与实际工作相脱离,内容也相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而导致难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考核对象具有个体化特征,标准难以统一。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考核办法是关键。但是,我们的考核却存在着“一锅煮”的现状,没有贴近各个地区或部门的工作实际,比如,有些地方的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或低文化水平的党员较多,就难以像机关党员一样去提交学习心得、学习笔记等;有些农村老党员较多,就难以按照考核的要求去经常性地开展党务活动。没有分门别类地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一把尺子不能量到底,难以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扇门”,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是考核方式缺乏创新,倚重指标体系。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党委(党组)不仅沉浸于考核,而且沉迷于简单的量化考核。所以,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时候也就习惯性地走向了落实“硬件设施”的方向,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党员和党组织的活动阵地。但是,也陷于了对党员或党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体系化建设,忽视了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作风形象、政治规矩管控。党员的自豪感和存在感正在严重弱化,存在感仅体现在“七一”表彰、评先评优、缴纳党费等环节,普通党员难以发挥作用。党建工作标准化也主要体现在硬件的标准化,是看得见的标准化,但真正需要加强的却是看不见的标准化,软件的标准化,虚功实做比较难。

(三)形象上危及自身是最大的中梗阻

当前,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考虑问题不从大局出发,不注重长远利益,甚至从部门或地区的局部利益出发,关注眼前利益。所以,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过程中,有比较浓厚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捂住问题不张的意愿比较强烈,怕引火烧身,怕追究单位及自身责任,怕影响单位形象,所以,形象上危及自身是最大的中梗阻。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拔出萝卜带出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敢于担当,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在精神,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实行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甚至通过一些小问题的查处掀开了一些大盖子,查处了一系列大案要案,有效遏制了腐败易发高发的态势。所以,一些地区或部门的党委(党组)就在这场反腐败的战争中有所退缩和害怕,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怕影响单位形象。所以,有的党委(党组)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者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担任治病救人“医生”少,感同深受的“好人”多。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无论是过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还是现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都对地方或部门党委(党组)的影响非常深刻,是各项考核的关键指标,甚至经常扮演着“一票否决”的角色,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我们的一些党委(党组)就存在有对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不配合,对发现的案件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妨碍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必然会得罪人。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既然承担主体责任,就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谋一域而活全局。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路径

(一)补思想认识的课,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加强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外延是关键和基础,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是前提和保证。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党委(党组)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因此,必须补思想认识的课,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

一要补抓主体责任就是抓首要政绩的课。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一些地区的政绩考核存在着唯GDP论英雄的状况,出现了“数字出官”或“官出数字”的状况;一些地区的政绩考核存在着唯稳思维,出现了稳定压倒一切的怪胎。所以,各级党委(党组)就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谋发展、求稳定上,用乱了党的招数,忽视了党的建设,放松了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导致一些领导干部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地片面地追求个人政绩和形象工程,荒废了自己的主责主业。因此,我们必须对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者进行补课,要让他们切实明白抓主体责任就是抓首要政绩,主责就是首责。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要强化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担当。要切实帮助党委(党组)书记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只有坚持抓书记、书记抓,才能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同时,还要让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要补抓主体责任就是抓党的领导的课。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级党委(党组)就是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的领导核心。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各级党委(党组)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的业务工作上,着重体现为抓“事”,而忽视了对党对各项事业的核心领导,忽视了抓“脑”的工作。如何巩固和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主要就是通过抓“脑”来实现,而不是通过抓“事”来完成。所以,才会导致我们一些地区出现集体性塌方式的腐败窝案和大案要案,才会导致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对党不负责,在党不言党、在党不忧党、在党不护党,才会出现局部地区政治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才会出现一些地方党的形象和党的地位受损的情况发生。因此,我们必须让各级党委(党组)明确抓党建就是抓业务,就是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就是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就是对党负责,在工作方方面面都注重全面从严治党,在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体现党的领导。

三要补抓主体责任重在严实长常的课。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更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这份主体责任中有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党纪处分、组织调整,直至立案审查,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都要由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但是,目前,落实主体责任呈现出上冷下热、层层递减的趋势,特别是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到位、理解不够全面、行动缺少自觉,有的甚至认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与党委无关,甚至有些人迷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说法,忽视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长效机制的建设探索,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因此,必须让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日常管理和经常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结责任体系的网,进一步精准定位责任考核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包括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也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责任,还包括纪委的监督责任,它是一个责任体系,既包括各个责任主体的点,还包括了各级责任传导的线,只有精准定位好各个责任的点和线,才能按照工作要求去传导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才能切实悬好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利剑,进一步严肃落实责任追究。

一要定好责任关键点。调研发现,我们的一些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有“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的现象,重业务轻党建;也有一些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成为了行政正职的副手,不能独立自主地开展党建工作。所以,要理顺党政关系,进一步党政分离、简政放权,理清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一把手的关系,建立完善党政之间相互制约监督机制,限制行政权力滥用,创作条件支持党委(党组)书记正确履职、积极履职,旗帜鲜明地明确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党委(党组)书记异化为行政正职或弱化为行政副职。此外,还要将党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按照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量化,科学明确其他班子成员和纪委书记的职责,使他们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要连好责任传导线。当前,各级党委(党组)拧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用力、级级下压,确保了各级党委(党组)履好职、尽好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取得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显著成效。但是,有些地区的党委(党组)也存在着“上面九级台风,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存在着简单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状况,存在着以“词汇创新冒充工作创新”的情况。因此,要连好责任传导的线,建立健全各级责任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明确下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重在认真落实,防在形式主义创新,以实际成效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检验。

(三)组党务人才的队,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能力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但是,目前各级党委(党组)的党务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呈“棒槌”形状态,老“大”不“小”;知识结构呈“伞骨”状分布,散而不专;能力结构呈“篱笆”式格局,参差不齐;机制结构呈“胡同”样命运,“出”生“入”死。这些严重影响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水平,因此,必须要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管党治党水平。

一要切实抓好机关党务干部配备的源头。人才是第一资源,没有好的人才就难以有好的党务工作。要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切实发挥工委在机关专职党务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考察推荐作用,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务干部特别是党委专职书记、副书记产生的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配备党务工作者。同时,要充分考虑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知识状况,要配足配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使他们能干事、好干事、干好事。

二要切实调动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干劲。党务干部队伍是我们党的政策主张的组织者、宣传者和实践者,是广大党员的具体管理者,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地调动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党务干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党务干部的进步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发展的空间。要把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同等对待,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不同的平台同样的竞争。要重视党务干部的工作、尊重党务干部的工作,不能把党务干部的务“虚”工作虚化、淡化。

三要从制度上切实保障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权益。要不断完善制度,着力提升机关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为党务干部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要逐一对照机关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强化机关党组织的责任落实机制。要建立机关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定期交流的长效机制。要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从而促进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切实增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活力,推进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轮岗交流学习制度,促进干部既懂党务,也懂业务。

四要从培训上切实提高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能力。要加强机关党务干部的培养,努力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素质,切实把机关党务干部培养成为综合素质优秀的复合型人才。要突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关于党务干部定期轮训的要求。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通过举行知识讲座、短期培训、现场学习交流、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拓宽党务干部的培养渠道,努力增强机关党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探索建立党务干部培训档案机制,把党务干部培训和一般干部教育培训相区别,为党务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参考。

(四)树带动示范的旗,进一步营造赶超责任氛围

榜样是最好的说服,示范是最好的引领。当前,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过程中特别需要榜样的说服和示范的引领,尤其是需要经得起人民、实践和时间检验的榜样,因此,必须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示范旗帜,带动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营造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是要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人。“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党的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的一项有力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我们自古以来就强调,“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当前,我们党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就与我们的一些党委(党组)的用人标准失偏有关,片面地“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忽视了对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的考察,在选人用人上出现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按照党章的要求,更加突出“德”的价值,尤其是政治标准的分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真正发挥“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的引领作用,形成一个影响一批,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二是要夯实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班子。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前,我国有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分别按照地区和生产单位管理着8700多万名党员。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党组织空壳化的现象,在一些城市非公经济或者地区出现了党组织虚无化的问题。党组织全覆盖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而且一些党组织重处分轻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党务的活动形式也比较单一,大部分以开会为主,但只能吸引50岁以上的党员,很难吸引年轻党员参与党务活动,更难让党的政策、路线、方针入脑入心。

参考文献:

[1] 近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002.

[2]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N].人民日报,2015-10-22:003.

[3] 刘云山.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关键是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J].中国纪检监察,2014(23).

[4]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5(7).

[5] 宁楠孔.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落实主体责任[J].共产党人,2015(19).

[6] 黄玉国.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郴州“嘉禾模式”为例[J].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4).

[7] 李甫生,黄玉国. 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的路径选择[J].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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