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亲”“清”两相宜
2016-11-25文/劳骥
中华魂 2016年6期
文/劳 骥
政商“亲”“清”两相宜
文/劳 骥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谈到营造良好经济生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创建新型政商关系时,明确指出,“新型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概括起来说,我看就是‘亲’‘清’两个字。”
“亲”“清”两字,言简意赅、切中肯綮,指向明确、规矩严明,可谓政商的纪律守则与勤廉标尺。对于清除政商关系中的阴霾,促进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不必讳言,一个时期以来,囿于我国目前的市场竞争环境还不够公平合理,在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产资源转让等方面潜规则盛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高级干部热衷于“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不仅严重污染了经济发展生态,影响了经济的高速发展,让经济发展出现畸形,而且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障碍了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十八大以来,我国查办惩治的数以百计的“老虎”与数以千计的“苍蝇”,多数就是栽倒在官商勾结、互相利用的恶劣“政商关系”上。这个惨痛教训不可不察。
“亲”是同心、同向,是一种合力。“清”是红线、底线,是一把标尺。“亲”体现出命运共同体意识与共建共享理念,“清”则袒现出纯洁、干净、公正的政商互动关系品质。
党员领导干部“亲”商,就是对企业家要坦诚交往、真诚服务、排忧解难,增强亲和力和认同感,使服务理念落地、落细、落实,尽心尽力支持企业发展,做到“亲商、富商、安商”;“清”,就是要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交往有道、公私分明,确保市场有序竞争,在阳光施政中赢得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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