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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中的和谐社会解读

2016-11-23蒋茜

人间 2016年24期
关键词:自然自由庄子

摘要:作为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庄子通过《庄子》艺术描绘出了一幅和谐和会的景观,其中既包括社会状态的描写,和谐社会中理想的领导者以及人们生活状态的憧憬。通过这三个方面,构建出全方位的,从整体到局部,从外在场景到内在精神状态的和谐社会。本文以《庄子》为基础,通过社会场景、社会领导者以及人们生存状态三个层面解读庄子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解。

关键词:和谐;自然;自由;社会景观

中图分类号:B22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8-0009-03

和谐社会是人类一直寻找的理想生存状态,在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上,我国也不断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而对于什么是和谐社会,说法不一,其中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就是社会学中的:“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由此可见,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人们各得其所,其核心在于人。

我国历史上就已经多次提出和谐社会的构想,其中庄子对于和谐社会的描述,不仅仅包含了社会场景、领导者等不同层面,更详细阐述了和谐社会下人们各得其所的生存状态。

一、《庄子》中和谐社会场景的描述

理想的社会场景,一种是通过想象的描述,庄子在《逍遥游》《齐物论》等多个篇章中已经描述过这种无所依待,实现精神自由的场景,但是这种场景更具有个体化倾向,而不能成为整体社会景象,因此需要通过借鉴以往典型社会场景的方式给予更明确的,更符合大众需求的景象描述。庄子选择尧舜禹三代的场景作为典型化场景描述,首先就诸子百家的理论看,那一时期的社会场景已经被作为理想化社会,得到一致的认可,其次,尧舜禹实行无为而治政治手段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这与庄子的政治观念相融合。

庄子的和谐社会理念中,超脱了儒家学说的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层次,直接进入到大同社会的场景。这个社会场景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整体和谐的社会状态,如《盗跖》中提到的“至德之世”,庄子描述的整体和谐社会状态,与孔子口中的大同社会一般,人们自得其乐,摆脱规矩的束缚,再无利益关系。另一个则是人们生存状态的归于自然。庄子认为的社会规范是具有一定的弊端的:“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谓知也。”,并进一步提到,“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鉤绳而弃规矩,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再毁灭人为的规定后,“削曾史之行,钳杨墨之口,攘弃仁义,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彼人含其明,则天下不铄矣;人含其聪,则天下不累矣;人含其知,则天下不惑矣;人含其德,则天下不僻矣。彼曾、史、杨、墨、师旷、工倕、离朱、皆外立其德,而以爚乱天下者也,法之所无用也。”庄子的个人理想境界,表现出有劳有得,丰衣足食,精神愉悦自然的场景。

庄子对于理想社会的描述,表现出整体社会和谐,再无征战杀伐,勾心斗角的利益之争,是一个希望人们安居乐业,各得其所的“自然”的社会。

二、和谐社会的领导者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对于上古尧舜等帝王表现出一致的敬仰,表现出希望回到这些人统治的时代,或者统治者效仿这些圣贤治理国家。庄子在《胠篋》中举出容成氏到尧舜禹等十几个君王治理天下的案例,“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牺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庄子将上古时代的社会称之为“至德之世”,并且提出“若此之时,则至治已”,表现出对于这些人以及他们行为的肯定。在对于尧舜的态度中,庄子以虚构的故事表现出来:“故昔者尧问于舜曰:‘我欲伐宗、脍、胥敖,南面而不释然,其故何也?舜曰:‘夫三子者,犹存乎蓬艾之间。若不释然,何哉?昔者十日并出,万物皆照,而况德之进乎日者乎!”。通过问答的方式,一方面表现出即使是尧也具有迷茫的时刻,而瞬则充当为尧“解惑”的角色,直接提出“释然”的“德治”方式。这种借助古代贤者表现出自身观念的方式,是建立在对于他们的行为的肯定的基础上的。

春秋战国时期为诸侯争霸的乱世,社会景象可以用民不聊生形容,这个时候需要一种理想的社会场景作为吸引,使学说的接受者能够看到实行政治方案后的明确目标,需要以一些典型人物以及事迹作为引导,使理论的受众感受到这一学说的可行性。以尧舜禹以及其他古代先贤作为推崇对象,大赞那一时期的社会场景,一方面尧舜禹等贤君在春秋战国时期具有非常多的神话传说,不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国君都对其具有非常好的印象,还有一些国君喜欢以其自比,以突显出自身的鲜明。因此选择他们符合当时的社会需求。另一方面,尧舜禹的治理政策中,比较少进行人为的干预社会生活,较少存在利益的纷争,这与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动荡形成鲜明对比,更能够体现出导致社会动荡的原因,也容易通过对比得出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因此不论是推崇礼治的儒家,还是推崇道法自然的庄子,对于尧舜禹时期以及人物都比较认可。

三、和谐社会下人的状态

(一)对于“内圣外王”的个人状态的追求。

“内圣外王”作为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最先是孔子提出的。在个人内在休养中,孔子提倡“为仁由己”,通过自身达到修养成为品德高尚的人,最终在道德榜样的作用下实现“天下归仁”;在修身的基础上,儒家提倡实现“治人”的目的,“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庄子继承这一观念,并明确提出“内圣外王”的概念,“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庄子在对于自身的休养中,追求自身生命状态的和谐。“余立于宇宙之中,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烯;春耕种,形足以劳动;秋收敛,身足以休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遥于天地之间而自得”。在庄子的“内圣外王”理念中,传出“克己复礼”,“仁者治人”的思想,“内圣”要求做到“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熏然慈仁,谓之君子”;“外王”是作者的政治理想,它表现为:“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可以发现,庄子所在的战国时期,传统的关于是否维护周王朝统治的争论已经失去意义,拯救天下,关注社会的大范围思想状态开始收缩,这一时期的思想家在关注社会人生的同时,开始表现出内省的特点。如庄子在《天下》中所说,“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因此庄子的“内圣外王”的焦点更多的在于“自好”。“而今也以天下惑,予虽有祈篙,其庸可得邪!”。在这种天下整体陷入困惑的阶段,人们的本性,社会的前进方向都已经迷糊不清,这个时候,保持自身的清醒,看清天下形势,将自然运行规律以及社会发展规矩表现在人们面前,将人们从困顿的思想境地中解救出来,才能最终实现真正的“内圣外王”,实现和谐社会下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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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和谐社会中的天人关系。

在对于天的理解中,庄子主张崇尚天性。在《庄子·养生主》中,公文轩见右师载曾惊“天与?其人与?”,而回答“天之生是独也,人之貌有与也”,说明天是天然存在的,非人力可以雕琢,人为的东西是可以效仿的,并非独一无二。“天”与“人”的关系便是是否可以加以人力修饰的关系。在《庄子·秋水》中,庄子加强对于天的思考,提出天到底是什么,人又是什么的问题,并说,牛马出生便是四只脚,这边是天,将牛马进行修饰,给马带上缰绳,将牛的鼻子穿上孔,这便是人;超出人的能力范围之外的,便是天;天是人不可能更改的,而在人的能力范围之内,则是对于天进行有限的雕琢。庄子认为,人的最高德性在于与天相和,其推崇自然,反对以人的行为对于天进行干预。在《庄子·应帝王》中,具有“尽其所受乎天,而无见得,亦虚而已”的句子,在《庄子·秋水》中也强调不要以人的行为干预天,“无以人灭天”。这里,庄子的天与道是具有一定的类似之处的。庄子在《庄子·知北游》中,强调天地之间自然具有“大美”,因此需要“故圣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这里将天作为主宰万物的标准,通过“无为”而顺天,达到“大圣”的境界。在《庄子·渔父》中,庄子提出“法天贵真”的说法,将天作为形势的准则。另外庄子在《庄子·天运》《庄子·齐物论》《庄子·养生主》等多篇涉及到人与自然观念的文章中,提出注重天性的同时注重人性,不对于人进行过分的约束,避免违背人的天性。

庄子理念中,天具有决定人类命运的必然性,“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就无事实之事,徒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之乐不能过也”,这种必然性是不可逃脱的,在很多看似人为的事情下,实际是天性使然,“备物以将形,藏不虞以生心,敬中以达彼,若是而万恶至者,皆天也,而非人也”。因此庄子主张遵循“天性”,“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二,义也”,庄子的“戒”与孔子的“畏”都是在认识天命自然之后的选择,是顺应自然,而反对以人力扭转自然,逆天改命的表现。

庄子理解中的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中,成为人作为客体,具有非常多的局限性,《庄子·大宗师》中说:“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庄子·德充符》中也有“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的句子,表现出对于自然变化无常的认知,对于生命中各种境遇的无可奈何。庄子进一步提出,自然的主观性并非有意识的,“受命于地,唯松柏独也正,冬夏青青;受命于天,唯尧舜独也正,幸能正生,以正众生。”天可以给与人类灾祸,也可以给以人类富乐,这些在造物者的眼中并没有差别,因此,命的客观性不含有福祸喜乐的差别,“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命也夫!”在承认命的同时,不评论天地的公正与否,表现出达观的精神。

面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庄子表现出乐天知命的态度,“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

(三)和谐社会中的伦理关系。

春秋时期,社会混乱,这个时候依赖仁义治理社会能够起到救急的作用,但是这种仁义道德不过是人们失去基本的生存条件后的无奈之举,“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因此,实行仁义礼乐是在道德不存,性情不在以后的方法,而不能恢复道德与性情,甚至一些时候是对于人的天性破坏。以仁义道德作为社会伦理标准,希望借此达到和谐的社会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混乱的状况。

庄子认为,在天下大乱的状况下,过于提倡仁义,反而会导致“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提倡仁义这一观念并没有错,但是过于强调仁义,对于仁义的理念加以固定的行为标准,则人们根据认知的价值理念去追求仁义之名,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这反而破坏了人的天性,与孔子最终提倡的仁义理念背道而驰。

庄子在《徐无鬼》中,以尧作为例子,如果尧以仁义作为标准,过于追求仁义,则会导致“后世其人与人相食与”,因为只有真正处于仁义之心,其行为才具有利于社会及他人的一面,没有诚心而借助仁义为工具,只能导致人类相残。

用仁义作为衡量社会伦理的标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便是仁义标准下的不公平现象,所以仁义的理念可以改善人们暂时的生活环境,但是赋予仁义具体的标准,则会具有蛊惑人心的功效,反而会导致利益相争。

在儒家观念中,以“孝”为名,人为地划分出阶级差异,这已经改变了人们自然平等的生存状态,“仁义又奚连连如胶漆,索而道乎道德之间为哉,使天下惑也”。通过孝悌的观念,礼乐的行为来规范人们,就像用规矩等处理木材,最终使木材合乎使用的标准,但是已经丧失了天性,这就和用孝悌礼乐思想规范人心一般,人心在被规范的同时,已经丧失了本性。人在丧失本性后,或者陷入迷惑的境地,或者走入另类扭曲的极端。

按照庄子的天道观念,天地运行是具有自己的规律的,人的存在也具有其本性,以孝悌划分等级,已经扭曲了万物存在的“常然”,这样的效果如何姑且不论,其目的是什么呢?如果是为了便于管理人们,为统治者服务,那统治者本身便是牺牲他人达到自己目的的,是不仁的,这样的人,不应该获得百姓的爱戴。另一方面,使百姓失去本性,属于违背其天赋予的权利,自然界中的事物都具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如《庄子·应帝王》中所说,鸟高飞、鼠深穴,以躲避戕害,人也是具有这样的本性的。伯乐发现良马,对其“烧之,剔之,刻之,锥之”,这种行为看似使马成为便于乘骑的千里驹,但是对于马自身是不利的,最终只能导致马挣脱缰绳,并因此使其产生天性中本没有的诡谲的特点。这样做,看似是马的错误,实际上如果没有伯乐违反马的天性,有怎么会有马的反抗呢?因此,以等级划分人们,以规矩管理人们,也不应该成为同时标准的。

庄子提出“确乎能其事者而已矣”,也就是在遵循人们天性的前提下,不给予额外的束缚,不扰乱人们的内心,使人们能够依照自然本性生活。

总结

通过分析《庄子》中对于和谐社会场景、理想的领导者以及人们的生存状态的描写能够发现,在庄子看来,和谐社会最大的特点就是实现全面的自由。人们安居乐业,统治者无为而治,人们追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保证自身的天性不被改变,最终实现所有人最佳的生存状态。这种和谐社会的构想对于后世具有重要的影响,自汉代以后,庄子对于和谐社会的描述,包含了社会与个人不同状态的应对之道的“无为”与“自然”观念在融合统一的过程中开始深入人心。就大的方面来说,汉初以这种观念实现了“文景之治”,这个时候社会安定,“邦有道”,知识分子纷纷入世,依靠向国家进言献策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并通过言论的实施惠及民众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就小的方面来说,东汉末年三国争战,再次出现如春秋战国一般的混论局面,可谓“邦无道”,士大夫阶层采取“独善其身”的方式,退而悟道,谈论天地人生,实现内心世界的安定,并出现了如“竹林七贤”一般的传奇般士大夫阶层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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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蒋茜(1989.06-),女,汉族,广西桂林人,硕士研究生,暨南大学,研究方向:文艺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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