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铁路一哥”到阶下囚
2016-11-22上官新华何家欢
检察风云 2016年11期
上官新华 何家欢

如果不是东窗事发,沈阳铁路局房屋开发公司总经理王广敏已经开始颐养天年了。坐拥千余万元资产,在国企挂职执行总经理,每天奥迪专车接送,年薪50万元,各种大宅任意住,闷了就攥着大把的钱到自己在海南购买的别墅住两天,生老病死都享受厅级待遇而无后顾之忧……这样的晚年生活,岂不美哉?而如今,这个美梦变成了年逾花甲身陷囹圄的噩梦。2016年1月8日,辽宁锦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王广敏贪污受贿案作出判决,王广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红极一时的“铁路一哥”到身陷囹圄的阶下囚,这个叱咤风云的总经理走过了一条怎样的贪腐之路?
特殊举报
2014年3月,一封特殊的举报信摆到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郭德育检察长的案头。这是沈阳铁路局以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的形式向检察机关举报,在沈阳铁路局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举报信称沈阳铁路局房屋开发公司总经理王广敏从1999年开始代表沈阳铁路局清讨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此期间,王广敏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私自减免该公司的部分债务,并将清欠回来的房屋偷偷变卖……
此时,辽宁铁路检察改制刚刚完成,铁路检察机关与铁路局的关系由原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变成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但铁路检察机关为铁路大局服务的宗旨没有改变。面对这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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