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旅游者权利知多少
2016-11-21王嘉兴
中国防伪报道 2016年10期
文 王嘉兴
法律解读
以案说法:旅游者权利知多少
文 王嘉兴
旅游产品知情权
案例:前段时间,张女士计划带一家人到东南亚旅游。她到一家旅行社张贴“条条线路送保险”宣传单,便高兴地报了名。可她在与旅行社订立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并没有出示保险合同。在张女士的追问下,旅行社才告知投保的是旅行社责任险。
说法:旅游法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比如,游客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事先说明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旅游目的地需要旅游者注意的法律规范和风俗习惯,发生紧急情况需要救助的注意事项等。
要求履约权
案例:吴小姐曾参加某旅行社从济南出发的海南双飞四天特价团。报名时旅行社承诺“游览五指山、万泉河”,结果这些变成“遥望”和“远眺”,根本没有在旅游景点细细游玩。吴小姐随后提出赔偿要求。
说法:旅游法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还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投诉索赔权
案例:前不久,李某随旅行团到苏州游玩途中遭遇车祸。当李某要求赔偿时,被组团社、地接社和客运公司三方踢起皮球。李某无奈将两家旅行社都告上法庭。
说法: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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