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迪绘画作品的现象学分析
2016-11-21蔡惠萌
文艺论坛 2016年6期
○蔡惠萌
莫兰迪绘画作品的现象学分析
○蔡惠萌
在20世纪的意大利画家中,莫兰迪是具象绘画范畴沉思者中最杰出的例子。他曾明确地描述自己是“一个艺术的信仰者,为艺术本身的追求而非在艺术中寻找宗教社会公理与国家荣耀之事。艺术并非服务其他目的,而是在艺术工作本身,没有比这信念更贴近于我了。”①这并不意味着他的绘画是缺乏理性思辨基础的。从莫兰迪的道白可以看出他是有“真理观”的画家。他懂得区分图像的真理与概念的真理。莫兰迪的艺术实践与胡塞尔的现象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前者通过视觉感官,后者通过概念论证,皆试图“回归到事物本身”,可谓殊途同归。
一、直觉——观看的方式
1990年,现象学奠基之作胡塞尔的《逻辑研究》第一卷出版时,莫兰迪已经开始了他对世界的直觉。“直觉”是胡塞尔现象学方法论的一种方式,回归事物本身,“现象的本质”即“纯意识”借人的直觉自我呈现出来,意识的本质就是本质的直觉。胡塞尔在他致霍夫曼斯塔尔的信中写到:“现象学的直观与纯粹艺术的美学直观是相近的”。②两者都“要求严格排除所有存在性的执态”。其含义是:美术直观与现象学直观都要排除任何对于对象的存在预设,比如认定这个现象是物理现象,那个是个心理现象;或这个只是个体,那个是普遍者,等等,而只就现象的纯粹显现方式来直接地观察它、理解它。胡塞尔认为艺术美一定要摆脱任何显现之外的存在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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