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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障对策

2016-11-19赵帅廖根为

犯罪研究 2016年4期

赵帅 廖根为

内容摘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已逐渐成为国家安全战略重点,然而我国现阶段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技术上,缺乏完善有效的脆弱性评估体系,安全技术应用水平较低;法律上,相关规定较零乱,缺乏专门性法律规定。为此,技术上应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法律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保护力度;思想道德上应加强建设;监管上加强主体责任义务,完善分期多级的交互监管机制。

关键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技术保障;法律保障;保障对策

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信息,其自身无法单独存在,它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存储在一定的硬件设施上。电子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也依赖于物理的计算机基础设施,这些设施是数据安全运行的承载体。其中,部分硬件基础设施及其运行系统的安全性尤显重要,若其遭受破坏,将对国家安全、社会经济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权益将产生不可预估的影响。对于这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如何重点保护,事关国家安全,对其专门研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基础设施已逐步实现信息化,这些信息基础设施一旦遭受破坏,其对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危害无法估量,因而应对其给予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ritic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CII)一直都是各国网络安全战略的重点,甚至是国家安全战略的组成结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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