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的实践路向及其经济伦理意义
2016-11-17张燕王露璐
船山学刊 2016年5期
张燕 王露璐
摘要:
孙中山在践行其“民生主义”理论的过程中,提出“平均地权”“节制资本”“振兴实业”等具体经济措施,并重视慈善救助事业。这些经济措施蕴含着丰富的经济伦理意蕴,对富国强民、促进社会公平,弘扬博爱精神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对当代中国各项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与参考价值。
关键词:民生主义;平均地权;节制资本;振兴实业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纲领中最重要的经济纲领,也是其“三民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他在不同场合、不同语境下对民生主义的相关阐述中确立了以“民生为本”的经济伦理思想内涵。对此,他还设计了一系列经济制度以付诸实践应用,即以“平均地权”解决土地收益分配不公问题,彰显分配正义;以“节制资本”预防资本垄断,促进社会公平;以“振兴实业”作为富国强民的主要手段,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并重视慈善救助事业,弘扬博爱精神。
一、“平均地权”,彰显分配正义
“平均地权”这一提法最早见于1903年。孙中山在东京建立青山革命军事学校时,制定的入校誓词即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①1905年,孙中山将该誓词内容作为中国同盟会总章的政治纲领。由此,“平均地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经济制度确立下来,这也成为孙中山民生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重要实践内容之一。土地问题向来是和国计民生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他看来,土地应该是人民共同拥有的公共财产。然而,在当时的中国,一方面,地主大量占有土地,农民几乎没有土地,地主不耕作,不在土地上劳动却能获得大量的资源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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