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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取消“辱国议员”资格

2016-11-16凌德

环球时报 2016-11-16
关键词:梁振英基本法资格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本报记者 苏静

香港高等法院15日就特区政府提起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两名辱国候任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宣誓违反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两人议员资格被取消。连日来,被港人称为“青政双丑”的梁、游二人以及其他少数议员在立法会议员宣誓时刻意加入辱国和“港独”字眼,在香港和内地引起民众极大愤怒。对于这次判决,香港各界纷纷表示支持。香港舆论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的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为这次司法判决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这次判决明确表明,违誓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震慑一些口是心非、表里不一者不敢再肆意“播独”,最大程度压缩“港独”空间。一些爱港团体也对另外十多名在宣誓时插入“自决”或“港独”字眼的议员提出司法复核,要求取消他们的议员资格。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他身为特区首长,有责任与特区政府全面切实执行人大释法。他说,“港独”和其他分裂国家的主张,是极少数人的 15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取消两名“辱国议员”梁颂恒、游蕙祯的议员资格。大图为香港立法会 主张,但政府不能掉以轻心,不能姑息,绝不允许“港独”势力进入政治体制。

法院判决对“港独”势力“当头棒喝”

针对香港立法会青年新政候任议员游蕙祯及梁颂恒的宣誓风波司法复核,香港高等法院15日下午3时半正式作出裁决。法庭裁定政府一方胜诉,并宣告梁游二人于10月12日宣誓时的行为已“构成忽略或拒绝宣誓”,故两人当日已失去立法会议员资格,立法会主席也无权再为两人监誓。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当天公布的判词称,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7日行使《基本法》第158条赋予的权力,正式颁布对《基本法》第104条含义的解释,该解释对香港所有的法庭均具有约束力,而法庭应落实该解释。

对高等法院的判决,香港各界纷纷表示支持。立法会主席梁君彦15日下午在记者会上表示,法庭拥有最终的判决权,立法会尊重法庭裁决,秘书处将在21日内刊发公告宣布启动悬空议席补选。

香港商台15日称,立法会民建联和工联会党团都表示欢迎法院裁决。民建联主席李慧琼称,裁决彰显公正及公义,希望能够平息争议,让议会和社会重回正轨。民建联及工联会都要求立法会秘书处及行管会主席,追讨梁颂恒及游蕙祯已领取或预支的薪金。工联会议员郭伟强说,期望政府跟进另一名议员刘小丽的资格问题。

香港《大公报》15日发表社论认为,通过今日高院执行释法决定,作出梁游两人宣誓无效、失去就任资格的裁决,对“港独”活动无疑是“当头棒喝”,特区立法机关不容用作“播独”平台,“港独”分子更休想混进权力架构,危害“一国两制”和特区与中央关系。高院有此一判,市民可以放心。

香港“01”网站称,法庭这次裁决前,有法律界及政界人士认为,法院不会干预立法会内部事务,并以2014年梁国雄案为例,称当时原讼及上诉庭均拒绝受理案件,认为这次法庭最多只会订立原则性方向,取消议员资格的责任会“交予立法会主席”。不过,法庭裁决却打破了“这一惯例”,判词提到“尽管立法会主席或秘书有附带责任及权力,但在有实质需要时去判定一项誓言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法庭对本案有争议的事宜有最终裁决权”,进一步确认了法庭的“终极裁判”角色。

香港网络媒体“巴士的报”称,高院判梁颂恒、游蕙祯在宣誓官司中败诉,并判两人要支付诉讼费和政府律师费的4/5。熟悉法庭情况人士估计,这次的诉讼费和政府支付的律师费可能高达1000万元港币,因此梁、游可能要负担800万元。报道称,梁、游二人不但要交出已经申领的185万元议员薪资,另外还要赔律师费,他们发的这一场议员梦,成本实在太高。

对于香港高等法院此次的判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对环球网记者表示,这次香港法院的判决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精神。法庭判决还强调,不管释法与否都会这么判,这证明香港法院在维护基本法方面也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态度,彰显了法律的权威,这也值得肯定。莫纪宏还称,香港高院上述的宣判结果意味着梁、游议员席位“悬空”,立法会补选工作将要展开,至少有两个立法会席次需要进行补选。

“自决派”担忧会步梁、游后尘

对于高等法院的判决,梁、游二人仍不死心。高等法院裁定梁、游二人议员资格被取消后,出庭领取判词的游蕙祯声言,早前政府的小动作及全国人大释法等是向法庭施压。没有出庭的梁颂恒在出席树仁大学活动时则称,他并不对自己的宣誓行为感到后悔。

15日晚,梁、游二人举行记者会,宣称不满意法庭裁决结果,将于16日提出上诉,并会以上诉为由向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政府悬空两个议席。游蕙祯在记者会上称,法庭裁决的客观效果是“政权凌驾于民主之上”。她称已经写信给英国政府,称“中国政府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希望英国政府给予关注,不会不了了之”。写有“留得青山在,哪怕无柴烧”等字样。

对梁、游这种向洋主子诉苦告状的把戏,香港舆论颇为不屑。香港时事评论员陈凯文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裁决的重要性不仅是针对梁、游二人,而是同时警告反对派,任何在形式或内容上拒绝承认“一国两制”中的“一国”原则,就不能当议员。反对派一直批评人大释法,更怂恿香港法院无视人大释法,但法庭这次裁决却明确表明,法院遵从人大释法,并且有责任遵从。

除了梁、游二人外,以“龟速”进行宣誓的刘小丽等在宣誓中“加料”的议员近来接连面对市民团体申请司法复核的诉讼。上周,香港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向高等法院提出复核,要求法院宣告梁国雄、罗冠聪等8名议员宣誓无效,14日“爱港之声”成员陈嘉伟针对11名在宣誓中“加料”的议员向法院提出复核。

香港“01”网站称,梁、游宣誓风波扰攘一个月,法庭最终裁定两人议员资格被取消,这一判决也将成为法庭日后审理类似案件的判例。根据判词,法庭没有引用人大释法文本,反而着重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裁定两人属于“拒绝宣誓”,并剥夺两人议员资格。事到如今,其他十多名被司法复核的泛民议员,是否会步梁、游后尘,成为整件事的后续焦点之一。目前至少13名“自决”派议员被入禀挑战宣誓有效性,包括多名本土自决派议员如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朱凯迪、邵家臻等。若按照此案例,以极慢语速宣誓的刘小丽,将会首当其冲,成为下一个被取消资格的高危分子。至于其他数名在誓词“加料”的立法会议员,均有可能被法庭裁定为“拒绝宣誓”,不排除会步梁、游后尘而丢失议席。

香港媒体呼吁重启23条立法

这次人大释法和法庭判决“只是解决了立法会层面反‘港独’的问题,社会上的‘港独’问题如何处置,仍然有待解决”。香港广东社团总会荣誉主席兼首席会长王国强接受媒体采访时仍对“港独”忧心忡忡。

面对中央重手遏“独”,“港独”分子近日竟公开与“台独”、“疆独”“藏独”“蒙独”等“四独”勾结。据港媒报道,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日前飞往日本东京,出席流亡海外“蒙独”分子大会,并扬言“要早日使‘成为事实’”。游蕙祯在人大释法当日飞往台湾,“台独”政党“台联”当天公开发声支持梁、游。近期的事态发展正说明“港独”分子想要孤注一掷,与其他“四独”相互勾连,企图将“五独”连成一线,互相支持。

《香港商报》15日称,“港独”不会因为这次人大释法和香港法庭判决而消退,香港遏止“港独”、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仍存在空白和缺陷,凸显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迫切性。制裁分裂国家行为的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一日不启动,香港一日没有遏止“港独”的有力武器,国家安全和港人的福祉就不可能得到全面保障。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认真考虑,不能一拖再拖。

香港特首梁振英15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被问到法庭审判时表示,政府原则是依法办事。当被问到会否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梁振英说,根据基本法第23条,港府应自行就叛国罪及分裂国家行为立法,“应”即代表香港有责任立法。

香港媒体15日还刊登了内地新华电视“香港传真”对梁振英的专访。梁振英表示,《基本法》赋予香港的是“高度自治”,而非“完全自治”。《基本法》各章各节都体现中央对香港的权力。他强调,绝不允许“港独”势力进入香港的政治体制,特别在公务员就政治问题的表态上,“我们毫不含糊”。

香港《星岛日报》15日发表评论称,香港不能一再任由“港独”分子借机生事,扰乱地区秩序与稳定。人大释法是从立法会内部对“港独”势力进行遏制,但“港独”乱港多时,各界饱受其害,单从立法会内无法根除“港独”之害。因此基本法第23条立法成为迫切之举。评论称,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遏止极端分离人士侵蚀香港根本利益,还地区长治久安、还港人安居乐业,同时防止激进势力一再乱港,误导年轻人走上违法、分离与叛国这条不归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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