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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妻

2016-11-14刘娟

连云港文学 2016年1期
关键词:二舅小张

刘娟



拐妻

刘娟

1.我,陈秀

第一次见到小张时我十八岁,正读师范。师范学校在县城里,我家在乡下,我每周回家一次。那时的师范可不像现在,毕了业要自己像苍蝇一样乱撞找接收单位,那时的师范是包分配的,考取师范就成了以后可以吃财政饭的公家人。自从我上了师范,爸爸妈妈对我的态度就有了很大变化。以农民精明的眼光,看到我很可能会成为他们年老时的依靠。喝庆祝酒时爸爸酡红着脸对我说,秀,以后找个好女婿,你爸你妈也能跟着沾沾光。第一次听到爸爸这样亲昵地叫我,我的皮肤都起了鸡皮疙瘩,浑身不自在。在那以前我是不招待见的,难得看到他赏给我一个笑脸。

那天我回到家刚把自行车在南屋停妥,妈妈就把我拉到一边,我还以为她又要瞒着弟弟妹妹们塞给我好东西吃呢,却不是,她神神秘秘地对我说:“小张来了。”我好奇地望向北面的堂屋,隐约看到板凳上坐着一个粉红的身影。“快去看看吧。”母亲说着随手在我挎包里塞了一把高粱饴。有高粱饴出场,看来家里来稀罕客了。

小张看起来比我小,充满稚气,脸又小又白,臀部小得只有她自己的巴掌大。她穿着红色褂子,蓝色裤子。她把小褂角掖在裤腰里,她那么瘦,裤腰显得松肥,似乎只要她一吸肚子裤子就能掉下来。

“顶多十七岁吧。”我跟妈妈说。

“谁知道呢?她自己都说不清。”妈妈回答我,她怀疑小张脑瓜子有问题。那天妈妈脸上一直带着让我说不出含义的笑,也许是欣慰,也许是别的。

我看不出小张脑子有毛病,因为她的眼神是忧愁的。在我有限的见识里,脑筋有问题的人大多不知道什么叫忧愁。

在锅屋里我和妈妈一起做饭,她在锅上炒,我在下面烧火。其实这个活早就不需要我做了,我之所以做是为了一份回忆。我是个有很深怀旧情绪的人,小时候我是家里的火头军,天天在灶前烧火,人食猪食都是我烧。当时干的时候满腹怨气,长大了温习起来却别有一番味道。

我妈做饭手忙脚乱。她不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做待客菜比较吃力,客人多的时候,她常常忙得响屁哄哄,却半天整不出一桌像样的菜。那天幸亏只有小张一个人。

菜闷在锅里烀着的时候,妈妈告诉我,小张是我二舅从村部会计老徐的儿媳妇手里花三千块钱买来的。我二舅买她来是留给自己当媳妇的。我听了很震惊,我二舅是一个老光棍,我还以为他买个女孩子是留等他老得不能动时或者生病时能照顾他给他端个茶倒个水什么的,没想到是留给他生儿育女的。妈妈说三千块钱是二舅所有的积蓄,全落进了老徐儿媳妇的腰包。当时三千块钱是一笔大数目。我没想到那么穷酸的二舅还能拿出三千块钱。

推算起来我二舅当时的实际年龄可能是四十出头,但看上去像老头子,头发又长又乱,多年未洗过似的。肮脏的胡子纠结在一起。最不堪的是嘴里只剩下稀稀朗朗的三四颗牙齿,而且布满黄斑,像被狗屎染过。早早掉牙是他们姓王家人的遗传。我妈妈也是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几乎掉光了牙。我们几个孩子曾经暗地里抱怨过我爸,怎么娶了我妈这样的女人,牙不好,脾气又暴躁,还有点懒。我妈在五十岁时装了满口假牙,那时我已结婚,我妈到我新家,我觉得眼前的人既熟悉又陌生。明明就是我妈,但确实变了一个人。我心里直觉怪怪的。由此推想那些整容的人虽然变年轻漂亮了但也给熟悉的亲人带去了生疏感。我二舅一直没有换假牙,不知他是怎么想的。现在他快有70岁了吧,那几颗烂牙挺能撑的。

我爸上班,我二舅成了我家免费的长工,家里有脏活累活我妈都找我二舅干,基本上随叫随到。比如晒粮食扛笆斗,割麦栽稻。晒粮食总是选择太阳最毒的时候,这样才能晒干晒透,不生虫子。我家的粮仓在东屋,每次晒粮食都要用笆斗把粮仓里的粮食扛到大门外麦场上,倒在铺好的塑料布上。那时我扛完粮食还要坐在麦场边看鸟雀,防止它们来偷吃。毒毒的日光晒得我昏昏欲睡。我觉得自己快被烤化了。我考上师范以后,我妈就不叫我干这活儿了。

只要我二舅到场,我们就省下了一半力气。二舅和我妈最忙最累,热得汗流浃背,他们都脱去了汗衫,赤裸着上身。我妈的大长奶子在胸前荡来荡去,我们都熟视无睹。现在回想起来觉得真是不可思议。

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我二舅长期的邋遢,农村的水沟到处都是,家里也有压井,用水不要钱,他为什么就不能把自己好好地洗一洗?梳头发理胡子能花多长时间?也不怪我爸瞧不起他,经常不给他好脸色,跟他说话总是没有好声气。我妈多次在我们面前抱怨我爸瞧不起她娘家人。我们都装作没听见。

想到眼前花朵一样的小人儿和那样邋遢的男人睡在一起,我心里生出类似悲凉的感觉,尽管那男人是我二舅,为我家做牛做马。

那天我主动跟小张搭话。她几乎不开口说话。偶尔说几句我却听不懂。她到底是来自云南还是四川贵州,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妈妈是告诉过我的,我忘记了。村子里有不少从那三个地方来的女人,我懒得去分清。

我问了几个问题,小张只听懂一个,她把名字写在我递给她的一张作业纸上:“张春花”。我盯着这个大众化的名字,觉得它和我的名字“陈秀”一样土气俗气。

虽然她告诉了我她的名字,但仍然不跟我一起玩。她站在较远的地方,好奇地看我,可能不明白为什么其他姊妹都干活唯独我却可以像个傻瓜一样玩?她不会知道这是我考取师范后才得到的特权。这特权以前只有两个弟弟有。没有这个特权时,我放学一到家就开始干活,家里活田里活都干,比我家的狗还要辛苦。我并不是一个懒人,但我害怕稻田里的蚂蟥和稻叶里包裹的大青虫。那时都是用手拨开稻叶捉住大青虫装进瓶子里回家喂小鸡,大青虫身上那种怪味道黏在我手上,久久不散。怎么洗也洗不干净,那味道好像已经钻进我的骨头里。我被恶心得吃不下去饭。

“你小学毕业?”我问小张。

她茫然地看着我,可能没听懂我的话。

“你认识老徐的儿媳妇李翠华?”说过我就后悔了,我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小张听懂了,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在一个女孩脸上突然现出深仇大恨的样子是很吓人的,我不敢开口了。

我见过李翠华,一个很洋气的女人。听说她父母在老家镇上开照相馆,李翠华和母亲吵嘴离开家被人贩子盯上了拐回来卖给了老徐家,虽是拐卖的,但老徐家在当地的经济条件还算不错,老徐的儿子徐佳才长得也不错,李翠华很满意。因为满意干劲儿也高。成了老徐的儿媳妇以后,她回了几趟娘家,也拐回来几个姑娘,狠赚了一笔。她用这些钱买了猪崽,办起了小型养猪场。后来小张找老徐儿媳妇讨要过那三千块钱,说也想买猪崽喂。那时的小张已经生下一个娃,我二舅放松了对她的看管,她可以在村里自由走动。老徐儿媳妇当然不会给。她劝小张:“你不用那么辛苦的,老王比你大那么多,疼还疼不过来呢,哪还舍得让你喂猪?腌臜死了。”没讨到钱,小张嗫嚅着不走。老徐儿媳妇嫌小张耽误了她干活,往猪圈外推她,“快回去吧回去吧,你现在掉进福窝里了,老王把你当成小祖奶奶供着,吃喝端到你手里,你什么活儿都不用干,哪像我整天忙得鬼打屁。”两手空空回到家的小张躺在床上绝食,慌了神的我二舅用筷子拨拉着鸡蛋面送到小张嘴边,哀求小张吃一口,“你要是饿死了,叫我怎么活?”

2.我是张春花

我十五岁时嫁给了陈秀的二舅,说准确点,我是被人贩子李翠华卖给了陈秀的二舅,因为我的奶子比同龄人大,会被人家误以为是十六七岁。老王因为花了几乎全部的血汗钱,所以对我格外珍惜。他疼我宠我。他的样子就像有钱人花大价钱买了一个宝贝,整天捧在手里爱不释手。而不像有的男人那样,把买来的媳妇当成畜生使唤。老王的三千块钱都被李翠华装进了钱包,我连看都没看到。他们交易的时候我还在蒙头大睡,梦到李翠华给我找了一个体面的工作。我是初中生,临来时李翠华说,初中生可以找到一个像样的工作。那时候初中生还是比较稀罕的,不像现在一钱不值。当我一觉醒来找不到李翠华面前却站着一个胡子拉碴的流浪汉模样的男人时我惊呆了,以为自己又接着做梦了。我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生疼,才知道是在现实中。那男人就是老王,他告诉我,我是他的人了,他花钱买下了我。你买我干吗?我问老王,那时我还不知道世上有拐卖妇女这件事,你为什么要买我?老王臊红了脸,吭吭哧哧地说买我做媳妇,给他生养孩子。他的话像炸弹一样击中我,我眼前一黑,竟一下子晕了过去。醒来后我给老王跪下,磕头如捣蒜,求他放了我。我说如果他放了我,回家后我会让我父母还他这笔钱。我心里想,虽然我家里很穷,但我父母也会想方设法凑钱还老王的,因为我如果在老家嫁人我父母是可以得到五千块钱彩礼钱的。如今我被拐卖他们连一个子儿都得不到。听到我让父母还钱的话,老王笑了,他说他不是傻子,说放了我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放了你,我那三千块钱就是打水漂了。那可是用我的手换来的。你看看我的手,还像人手吗?以前它可不是这样,以前它光溜溜的,说不上白,却也不算黑,现在变成驴屎色了。我是个捡垃圾的,成天跟脏东西打交道。那些灰尘钻到我的肉里钻到我的骨头里了。”老王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悲伤,看来他很在意他的手被搞脏。他说,因为手脏他索性破罐子破摔,连脸也不好好洗了,“这样它们看起来就一致了,单单看到手那个样子,我会难受的。”他的想法真是荒唐,不像一个大人的想法。老王用自己的手捋了一下头,立即拉下来一撮头发,他以此证实他的手粗糙到了什么地步,“它都能用来削土豆皮了。”后来当我认命做了老王的媳妇后,领教了他手的锋利,简直跟刀片似的,抚摸我的皮肤时,只感到一阵刺拉拉的疼痛。

老王起初怕我跑掉,把我当成宠物狗,走哪带哪,就差在我脖子上拴根链子了。我站在他身边,闻到他身上的馊味。他的衣服都被汗水泡出味道来了。后腰以上白花花一片汗碱。他的鼻毛很长,龇出鼻孔,上面沾着一点鼻屎。他的眼角从来没干净过,总是沾着白色或黄色眼屎。在集镇上他买了很多好吃的点心,还给我买了两条花裙子。我穿上花裙子,好看得把我自己都吓一跳。我想起了钱胜梅。钱胜梅是我的同班同学,她是校花。她的头发自来卷,我们叫她绵羊头,那一头绵羊头显得她好洋气,她喜欢在脸上抹粉,抹得很多,因此她的脸又香又白。我还记得在教室里睡午觉的时候,钱胜梅像条尸体一样直直地躺在课桌上。五十多岁的班主任走过来走过去都要在钱胜梅的裆部摸几下。我觉得穿上花裙子的我变得和钱胜梅一样漂亮。而老王看上去比我的班主任还老。老王的问题主要是脏脏脏。

我不恨老王,恨李翠华。李翠华比我大三岁,在老家的时候我们一起玩过。没玩过几次,她家在镇上开照相馆,我偶尔去镇上买点好吃好玩的碰到过她。我会偷偷攒点零花钱,给自己买糖啊橡皮筋什么的。我爸爸爱喝酒,他喝的都是便宜的散酒,经常差遣我去商店沽酒。我爸爸一见到酒,脑子就有点迷糊,发现不到我少退还几分钱。我用那钱买糖吃,躲在草垛根吃或揣在怀里一个人去割草的时候掏出来吃。嘴巴里含着糖的时候,是我觉得活着最有滋味的时候。那甜甜的味道能跑进我的骨头里、我的脑子里,让我骨头变酥,脑子变轻。脑子一轻,就浑身变轻。

我偷吃糖块如果被人发现,被逼问钱从哪儿来的,我就撒谎说是路上捡到了钱。我弟弟嫉妒我,有一段时间天天跟着我,妄想捡到钱,最后因为没捡到钱心生恼恨。他像尖鼻子的狗一样闻我嘴巴里的糖味。后来每次在路上吃完糖我都要用路边沟里的水拼命漱口,往手心里哈气,闻闻有没有甜味。我不会和弟弟分享糖,他在家里已经占尽便宜,好吃好喝的爸爸妈妈都留给他,他在我面前边吃边炫耀,把我馋得直流口水。为了泄愤,我经常半路偷喝瓶子里的酒,时间长了我染上了小酒瘾,有时在家里也偷喝。我喜欢喝过酒那种晕乎乎飘乎乎的感觉。那次被李翠华骗,就是在我喝过酒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发生的。那天我偷喝了几大口酒,把自己搞得像腾云驾雾。在镇子上碰到李翠华。她看到我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我看到她我的眼睛也一下子亮了。她身上的水红色连衣裙太漂亮了,她走过来的时候,就像一片彩霞落到我面前。在我眼里她就像仙女一样好看。李翠华说,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她指着自己身上的裙子说,漂亮吧?我们这地方没有卖的。那个地方有。又从包里取出一把花花绿绿的糖块塞到我手里说吃吧。那些糖块包装非常洋气,也特别好吃。我边吃糖边听李翠华讲那个地方的好。李翠华说那个地方工作非常好找,不需要花费什么力气就能拿到很高的工资。我相信了李翠华,决定跟李翠华去那个地方。反正家里也没人疼我,妈妈经常因为我把菜炒糊了打我,爸爸经常因为我没把他的衣服洗干净骂我,弟弟经常无缘无故揪我小辫子,更可气的是,我疼得眼泪直流,一旁的爸爸妈妈还幸灾乐祸地笑,好像我被弟弟欺负在他们眼里是很好玩的事情。

老王第一次跟我做的时候,意外地发现我不是处女。不过他没有因此不高兴。他说他对是不是处女无所谓。处女怎么啦?又是嫌疼又是流血的,麻烦死了,还不如不是处女利利索索就进去了。老王说。老王什么都不隐瞒,什么都跟我说。他说他睡过一个处女,是个女疯子。那个女疯子衣衫不整在集市上游荡。他买了一碗面条给她吃。等她吃完把她引到一个僻静的墙角,睡了她。没想到她竟是处女。女疯子像被宰的母猪一样大叫,血流了一腿,吓死他了。他睡过几个老妇女,她们有的是丈夫性无能,有的是丈夫得了传染病不能行房,有的是贪图几个零钱,还有的是贪图免费使唤他干农活。栽一亩稻要给干活的人五块钱,有的家庭主妇舍不得出钱,就主动提出用身子抵账。

因为老王那么坦诚,我也就不隐瞒他了。我告诉他,我在婴幼儿时就知道男人是什么样子了。我四爷,我亲亲的四爷,我爸爸的亲弟弟,在我小的时候经常抱我哄我,像一个慈爱的长辈,他让我坐在他的腿上或肚子上,把鸡巴掏出来给我当玩具玩。在我八岁的时候,他把鸡巴插进了我的身体。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的身体有一个秘密的洞。我四爷后来又插过我几次。自从我发现他偷我们家的鸡蛋后,我就不给他插了,因为我讨厌小偷。我四爷经常去我家的鸡窝里偷鸡蛋。我拦阻他,他凶恶地看着我,举起一把凳子说要把我敲死。我吓得要哭出来。怕归怕,我还是不给他偷鸡蛋,我说我要告诉爸爸。他是很怕我爸爸的。听到这话,他撂下板凳,悻悻地走了。他再想插我的时候,我就拒绝他了,我忘不了他要敲死我时狼一样凶狠的眼神。他癞皮狗一样缠着我,说,女人如果不给男人插,长大了就不能生孩子。一副真心实意为我着想的样子。我不为所动。他缠了我几回之后,就放弃了。他盯上了我堂妹。我堂妹七岁,是我二爷的女儿,是他亲二哥的女儿。他也经常抱她,让她玩他的鸡巴。虽然我没亲眼见过,但我猜他肯定插过我堂妹,还有我三爷家的小堂妹,他也肯定插过。我奶奶生了四个儿子。爷爷奶奶辛劳一生让前三个儿子娶上了媳妇,最小的四儿子长大时,他们已经很老了,连自己吃饭都很难,哪里还有钱给儿子讨媳妇?最小的儿子只有打光棍。在我老家,老幺做光棍太多了。老幺奸污亲侄女的事也太多了。老幺做这件事除了满足性欲,还有对哥哥们的报复心理。哥哥们大多比较自私,只顾着过自己的小日子,不问弟弟的事,把钱袋捂得紧紧的,不给弟弟一毛。就像我爸爸,每天都要喝一点小酒,他小弟想闻点酒味都闻不到。

我说的话老王全听懂了。他先前说的话我也都听懂了。老王不是一个急性子的人。他在买下我半年后才要我。不是不想,是不忍。他怕我吃不住疼。半年时间,足够我俩学会听懂对方的话。老王听我说完,笑了,眼角皱纹缩在一起。脸上沟沟也多了。他从父辈笑成了爷辈。我心里一阵刺疼。他说不嫌弃我,说早知道我不是处女买下我当夜就把我睡了。他为此非常懊恼,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半年时间。“半年呐。”他叹息着,“知道我这半年是怎么熬过来的吗?放着一盘子油滴滴的肥肉不能吃,那是什么滋味!心里抓挠得想撞墙啊。”看他的样子,一点不仇恨我四爷糟蹋了我,倒遗憾白白浪费了我四爷替他开好的路。为了弥补半年的损失,他索性关起门来,不分白天黑夜操了我一星期。这一星期除了上厕所出过大门,大多数时间呆在床上,饿了渴了就吃冷馒头喝白开水。最后,他虚脱了,面色死灰。他有气无力地说:“就是死了也值了。”我也面无人色,半死不活,还是强撑着说出一句话:“你以后洗洗干净吧。”

村里人都说老王捡了大便宜,三千块钱买了一个黄花闺女。他们经常挤眉弄眼问老王房事的感觉。他们可能以为老王之前是童男子吧。老王只嘿嘿笑,什么都不说。大家看老王笑成那样,就明白了,知道老王心里美着呢。有人逗老王:“你那根老棍儿能进去么?小张可是个花骨朵儿。”老王夜里边干我边把这话转给我听。“嘿嘿,他哪里知道你早都熟透了。”他的样子很得意,好像意外捡了便宜。是的,我早都熟透了,老实说,我还从中得到了快感。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从被抚摸中得到了快感。我四爷盯上我堂妹们之后不再理睬我,我还用手摸过自己。

村里男人看我的眼光越来越邪乎,那目光我是懂的,他们想操我。他们中大多数比老王年轻体面,穿得人模狗样的,只有极少数比老王年龄大,但看起来比老王年轻干净。老王确实太邋遢了,是这个村有名的邋遢鬼。一开始劝他时,他还能收拾收拾,时间一长又变回老样子。我也泄气了,由他去。也不给他洗脏衣服,因为他的衣服实在太脏,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他也从不洗脚,臭烘烘的,熏得我头晕。那些想勾搭我的男人都把自己收拾得香喷喷的,人五人六的。如果人贩子当初把我卖给他们,我心里会好受点。因为我不想太委屈自己,所以当他们把我拖到暗处占我便宜时,我也就半推半就依了他们。我从每个人身上取一点好,然后在想象中撮合成一个人,这样我就拥有了一个合格的丈夫。

有时会被老王发现,如果是村干部,老王就用商量的口气跟那个男人说:“以后别干了,好不好?自家盘子里也有菜,是不是?谁的菜就是谁的,吃别人的菜不好。”如果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村民,老王就说:“骑别人的驴子屁股舒服吗?以后不要这样了。”老王是个好脾气的人,谁都不得罪。有那自觉的,就不再骚扰我,那脸皮厚的,就挑老王出远门的时候来敲门,我不开院门,就爬墙头,操我的时候,居然用同情的口气说:“我比老王年轻多了,也比老王干净多了,你跟老王那头脏猪干这事,怎么不嫌恶心?”这话说到我心里去了,我流了几滴眼泪。

五年时间里我给老王生下一女一男。女孩叫王小菊,男孩叫王小军。谁也没想到要饭花子一样的老王能儿女双全。小菊小的时候老王经常把她放在筐里挑着,另一头筐里装他捡来的垃圾。小军小的时候老王骑车带着他,车后座两旁的筐里分别装着小军和垃圾。老王靠种地和捡垃圾养家糊口。小菊长大后,老王鸟枪换炮,开起了电动三轮车,车里装着他买来的垃圾。

3.我,陈秀

我师范毕业的时候,被分配到一所乡村小学教书。我对这所学校太熟悉了,因为它就坐落在我住的村里,我小学阶段就是在那里度过的。我心里很不甘。我的学习成绩多好啊,我跟那些高中生一样辛苦,三更灯火五更鸡,而别的同学都忙着谈恋爱,什么都不会,考试的时候跟白痴似的,就知道扯我的考卷去抄答案。我那样辛苦为的是学校保送我上大学或者毕业时分配进城里学校。毕业半年后我才知道我当年的男同桌被保送上大学了。我有点意外。这位男同桌会拉小提琴,会勾搭女同学,会花样滑冰,极少摸书本。学习成绩在班里排名倒数。听说他送了礼。我还傻乎乎的以为凭成绩保送的呢。我慢慢知道那些分配进城里的同学也都是有门路的。他们中大多数都是师范学校里的活跃分子,平时痴迷于唱歌跳舞吃喝玩乐,学习成绩一塌糊涂。

我爸爸看上去比我还失落。我猜想他的金龟婿梦破灭了。像我这种在乡下教书的女孩如果想嫁城里男人,只能找工人或给领导开车的司机。这种人能有什么前途?爸爸当过大队书记,见过一些趾高气扬的司机。爸爸表面对他们客客气气的,心里却是另一回事,他说再受宠也不过就是个车夫,在古代就是抬轿子的,出息能大到哪里去。

学校居然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一年级还在门东旁,四年级还在办公室西边。还记得我小学入学第一天自己来报到,摸不着头绪,一头闯进了四年级教室。

学校里用的还是老式教学法,填鸭式教学,老师们听说过一些新式教学法,但只是听说,不知道具体怎么弄。他们不像城里老师,有进修学习的机会。用的还是传统的教学工具,一块黑板,一个粉笔擦,几支粉笔,一本教科书。

学校分配我教小学一年级语文,兼职班主任。和我配班的数学老师姓张。见到张老师我吃惊不小,她竟然是小张!张春花,我的二舅妈。小张告诉我原来的数学老师请产假了,学校让她来代一段时间课,毕竟她读过初中。当时初中毕业生做代课教师的很多。

没想到一年级那么难教,那些孩子太活了,跟一帮猴子似的,上课时乱哄哄的,我不得不提高嗓门,三天下来我嗓子就哑掉了。我想请假都不能请,因为老师太少,没人补你的空缺。我又是班主任,一年级的班主任几乎是包班,除了数学课剩下都是班主任的,音乐美术思想品德甚至连体育都由班主任带着。画画我还能将就,马马虎虎在黑板上画几笔,让孩子们跟着照猫画虎。思品课好弄,直接讲语文,体育课就是带孩子玩。不好弄的是音乐,我自小就五音不全,上课时我只好讲故事给同学们听。

我发现小张真的热爱这份临时工作,课余带着孩子们又唱又跳。而我一开始就抱着应付的心理。类似被流放的沮丧情绪让我浑身充满负能量,孩子们害怕我远离我,相反小张像一块吸力强大的磁石吸引着孩子们。那个数学老师产假期满来上班之后,学校没有辞退小张,把她留下来教全校的思想品德。在校领导看来思想品德课是个人就能教,识字就行,别读错别字就行。

4.我是张春花

一年深秋我又去找李翠华要那三千块钱。这次我是瞒着老王的。我知道老王的心思。他视李翠华为恩人,对她感恩戴德。

李翠华已经不喂猪了,她的猪场倒闭了。倒闭的原因是她养的那些猪一头接一头生病死掉。听说病死的猪都被她贱卖给了城里路边烤肉摊。李翠华为此大哭了一场。她办养猪场的钱有一部分是借的,债主经常上门要账,她的日子很不好过。我想这是报应。

看到我李翠华眼都直了,好像是我让她那些猪生病似的。我确实诅咒过她的猪,但我不认为诅咒真能起作用。如果真能起作用,我会第一个诅咒李翠华死掉。李翠华用刀子一样的目光狠狠在我脸上挖了一下,她认为我这时候来要账是落井下石,她说我一点儿都不讲老乡情面。这句话让我感到十分意外,原来她还知道这世上有“老乡情面”这个东西。这四个字从她嘴里吐出来只让我感到无比滑稽。我瞅了瞅她,遭受重创的李翠华此时姿色全无,我说,我又不是你养的猪你凭什么卖我?你要么把那钱还给老王要么寄给我爸妈,是我爸妈把我养大不是你李翠华把我养大。

李翠华突然神经质地笑起来。我怔怔地看着她,不明白她笑什么。等她笑完我指着她身边的女孩子说,要是人家卖了你闺女你心里是什么滋味?女孩子是李翠华的女儿,十二岁了,脸上一团鲜红。

李翠华眼光直直地瞪着我,说,张春花你他妈真没良心,你现在还有男人疼,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听不懂她的话。李翠华说,徐佳才把我蹬了,把我们娘俩都蹬了,他不要我们了,和一个狐狸精私奔了,现在孩子正发高烧,我连带她看病的钱都没有。她又骂自己是蠢猪,不该花钱养那些猪,除了把自己操劳得不像个女人外,还欠了一屁股债。我应该用那些钱去大吃大喝游山玩水看电影逛戏院,我养哪门子猪呢,我脑子里真是进猪屎了。

看来这个钱是要不回来了。临走时我警告李翠华,记住你欠我三千块钱,人不死帐不烂,你早晚得还这笔钱,不然我告你拐卖人口。李翠华不屑地瞅了我一眼说,哼,我拐卖人口是人贩子不假,老王还是强奸犯呢,买人的和卖人的一样犯罪晓得不?你愿意你家孩子爸陪我一块坐牢?

“强奸犯”三个字在我脑子里挫了一下,走在路上我反复琢磨它。回想我的性经历,我不得不承认,我四爷和老王都没有强奸我。他们采用的都是温水煮青蛙的办法。在我的大脑还混混沌沌的时候,我四爷就把他的鸡巴塞到我的手里当玩具玩。在我看来它和妈妈的奶子没有区别,和其他小棍棍没有区别,他插我的时候我也只是当成一种游戏。我不知道那些行为是猥亵和奸污,直到上了初中我才明白事情的真相。当时有一个住宿的女同学半夜里上厕所被人强奸了,下身出了很多血,事情闹得很大,强奸她的人被判了无期徒刑。这件事在我脑子里盘桓了很久。最让我疑惑的是她的流血。在我的记忆里我四爷插我的时候我并没有流血。这件事成了一个谜。我真的没流过血,没疼痛过。也许我的处女膜早就被我四爷的手指捅破了,早在我有记忆之前,那段记忆对我来说完全空白。那时我会是多大呢?半岁?一岁?而老王最初只是看守我,睡觉的时候用狗链把我拴在床上,白天出去干活带上我,眼睛时不时盯着我,只要看出我想偷跑就停下手里的活死死地盯住我。我想我是跑不过他的。虽然老王对我态度温和但我知道他是绝对不可能让我跑掉的。他可是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买了我,我就是他的财产了,我就是他置办的一样家产。我亲眼见过一些村民为了不让自己人财两空把买来的女人关在黑屋子里,哪怕是关成神经病也要关,对待偷跑的女人更是狠命地打,打瘸了腿、打掉半条命也在所不惜,总之,不能人财两空。有一家买来的女人真的跑掉了,那家的老太婆受不了人财两失的打击上吊自杀了。我要想跑成除非我能还老王三千块钱。最初我一趟趟跑去向李翠华要钱就是为了赎回自己。后来我看要钱无望偷跑无望就认命了。关键还是老王把我当成孩子一样疼着惯着呵护着,在老家哪有人对我这样好哇,老王对我太好了,我像一头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的小猪罗,浑身懒洋洋的,不想跟命反抗了。我要做的牺牲不过就是忍受老王的脏。强奸我的人也是有的,但不是老王,是那些村民,其中包括和我同龄的男孩子,他们受了黄色录像的刺激,亢奋得两眼充血,捉住我就扒裤子,急吼吼地进入,他们这些小混混一点不怕老王,老王的大声呵斥他们充耳不闻。事后老王不怪我只怪他们,嘱咐我躲着他们。怎么躲?他们有时直接跑到我家里来,不管我正在干啥,按倒就干。有的村干部和他们一个德性,想干啥干啥,一点不怕老王。老王是个息事宁人胆小怕事的人,从来没找谁算过账。买人属于违法行为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在我印象里公家好像还没惩罚过买人的,只惩罚过卖人的。卖人的都是大骗子,死一千次一万次都是应该的。买人的人情况就复杂了,像徐佳才,其实不买也能找到像样的媳妇,可是当会计的他爸老徐认为买人更划算,别的不说光彩礼一项就免了。李翠华也是真心喜欢徐佳才,心甘情愿地跟他。这种买有惩罚的必要吗?老王买人是出于无奈,没办法的办法,他买了我把我当人待,好好伺候着,俗话说“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我的心被他软化了,说起来人在哪里不是生活,再说孩子都有了,女人还能怎么样?自己跑了孩子怎么办?既然生下孩子就有义务把他养大吧,没娘的孩子太可怜了,一辈子顶着耻辱。很多被拐的女人都是为了孩子才留下来的。老李媳妇是个高中生,刚买来时死犟死犟的,生下孩子后就变了,说什么“生了孩子就跟判了死刑一样”。女人没生孩子前心还是活的,还想着逃跑,巴望着有一天过上新生活,有了孩子心就死了,死透了,这里面除了母爱原因,女人心软原因,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样的女人没出路了,找不到好男人嫁了,哪个好男人会瞎眼找一个有孩子有被拐卖经历的女人?一朵鲜花被糟蹋成臭狗屎还有谁稀罕?没人稀罕只能认命跟着眼前的男人过。公家惩罚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有啥好?我不希望老王被惩罚,他要是真坐牢了,指望我那点代课工资我和孩子只能天天喝稀饭。

5.我,陈秀

如今距离我师范毕业已经二十多年,我所在的小学二至六年级撤并到镇里的中心校,原来的村小当作教学点保留了下来,教学点里只有幼儿园和一年级学生,没有老师愿意留在教学点,大家都想进中心校,中心校财政投入多,校舍漂亮,设施也较齐全,待遇也好,最主要的是离县城近。因为身份的原因小张理所当然留在了教学点。小张工作劲头还蛮足,除了教文化课,还领着孩子们唱歌跳舞画画。村里有天来了一个搞社会调查的大学生,他看到了草地上的一群孩子围着圈儿唱歌跳舞,就随手用手机拍了下来,发到了微博上,引来了一些点击量,大学生觉得有点意思,干脆走进那个教学点,找到小张,做正式采访。小张讲课时的激情洋溢给大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激情照亮了教学点的简陋。大学生很感慨,他觉得如果他那些贪图都市繁华的同学流落到这个地方肯定连死的心都会有。当他从学生家长嘴里听说小张是被拐卖来的女人后内心受到了更大的触动。他精心拍摄了一组图片发到网上,特别强调指出小张是个被拐卖的妇女,“曾经饱受痛苦和屈辱,但她为了渴望知识的眼睛选择了原谅、放下,选择了投身大爱事业。”他称小张为“史上最美女教师”,热情歌颂小张的高尚人格,歌颂小张的伟大。一个闪闪发光的小张站立在了世人面前。

这个帖子引起舆论大哗,有人说:“学校条件如此简陋谁之过?让被拐卖妇女站起来撑起一片天,叫那些教育官员情何以堪?”有人说:“从一摊血污里提炼出感动,既无真正的同情,也无半点公义。”大多数的网友认为应该解救被拐卖妇女,严厉打击非法拐卖人口行为。有极少数人甚至提出买方更要严打,理由是没有买方哪个还去拐卖人口,买方才是罪恶之源,严打买方才是减少拐卖人口犯罪的根本。这种反应完全背离了大学生发帖的初衷,他没想到帖子引起的不是一片赞歌,而是熊熊怒火。网友的火气那么大,简直把他震呆了。

网上的言论引起了省“打拐办”的注意,“打拐办”主任迅速做出反应,发微博称: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

6.我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吗

现在的解救对我已经没有任何用了,时间不可能倒流到二十多年前,我不可能回到十五岁。

我的“解救已经太晚,当事人买家不得已而为之”的回应遭到了网友们的不理解,有网友说我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说我走的路是我自己选择的。我专门查了那个陌生的词,原来它是一种心理疾病,也叫“人质情结”,指的是受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在情感上依附于加害人。明白了这一点后我起初很愤怒,觉得说这话的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把他放在一个没有自由的环境里,他会怎么样,他不走那样的路又能走什么路。当一个女人生下孩子,她其实已经没有选择,没做过母亲的人永远不会明白这一点。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人和人之间要相互理解是非常困难的,人和人之间的隔阂不亚于人和牲畜的隔阂。我想告诉那些认为我生了心理疾病的网友们,我走过的路是这样的,首先是被骗,晕头晕脑的相信了李翠华的鬼话,然后是被拘禁,完全被老王限制了人身自由,几乎是寸步难离,再往后就有了孩子,到了这个阶段就不用别人看管了,孩子牵扯着娘的心,牵扯着娘的脚,能走也走不了了。还有一点要说明的,那就是老王对我好,比爸妈对我都好。虽说都是小恩小惠,但点点滴滴是暖人心的。最让我难忘的是,好几回我便秘,拉不下屎,痛苦不堪,老王竟然用手指头帮我一点点抠屎。他粗糙的手指头伸进我肛门的一瞬间,我的眼泪流下来了。还是那句老话,“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要怪就怪人是有感情的,人不是铁石做的。

真正让我始终念念不忘的是李翠华还欠我们家三千块钱,我希望政府能帮我要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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