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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强令孩子退学打工,母亲能否诉请变更抚养关系

2016-11-11

新农村(浙江) 2016年10期
关键词:生活教育

父亲强令孩子退学打工,母亲能否诉请变更抚养关系

编辑同志:

两年前,父母离婚时,13岁的我被法院判决随父亲共同生活,母亲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之后,父亲所开办的公司破产,不仅脾气越来越暴躁,还不时对我非打即骂。近日,又基于家庭生活日益困难,以我是女孩,读得再多的书也无用为由,强令我退出初二学业,并虚构年龄让我去附近一家工厂打工。无奈之下,我曾向生活条件好得多的母亲求助。母亲同意接受我与其一起生活,也愿意继续供我读书,但父亲却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凭,认为我既然随其共同生活,决定权自然在他,母亲无权干涉。请问:母亲能否请求法院变更对我抚养关系?

读者:小燕

小燕读者:

你母亲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一方面,你父亲的行为违法。《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也指出:“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其第十三条则更加明确地表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退学。”你父亲明知你属于未成年人,明知你尚处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却为了一己之私,不顾你反对,强行让你退学,无疑既是对自身抚养教育义务的违反,也是对你受教育权利的剥夺。

另一方面,你母亲可以据此诉请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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