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最严禁娼令越禁越“娼”盛
2016-11-11
新传奇 2016年36期
清代最严禁娼令越禁越“娼”盛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娼妓最为繁盛的时期,也是禁娼法律规定最为严厉的一个时代。当时的禁娼令已严到了“斩决”与株连的地步,但整个社会却依旧“娼”盛。最严禁令为何压不住盛行的“娼”风?

晚清妓女旧照
各类娼妓风行,恬不为怪
清代除了普通意义上的妓院青楼外,也有一些有特殊的娼妓:
官妓:官妓与礼乐制度有关。清初从京城到各地均曾有官妓存在,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9:“国初官妓,谓之乐户……郡中城内,重城妓馆,每夕燃灯数万,粉黛绮罗甲天下。”到康熙时,基本废除。
船妓:船妓既有以船为家,并以船为其营业场所的,也有坊院娼妓在船上娱乐客人,形成一种地方特色的娼妓种类的。清代此类船妓极盛,沿海地区如广东、福建等地皆有之,内地如南京、扬州等地,也极负盛名,为清代妓女之一大宗。
家妓:多半是艺妓之属,是大户人家养来用于娱乐的,如招待客人时唱戏陪酒,节庆时,自家人唱戏娱乐等。一些地方民间的“赶店”之俗,从性质上来看,应该是属于私妓的一种,但又比较特殊,它不同于一般妓院、青楼,实际只是交通要道之地,以家中年轻妇女招待过往行人的一种作法。
梨园色艺:梨园,为人们对戏班的一种通称,但在清代,其与娼妓业也有一定关联。清代戏曲颇盛,唱戏的女伶,也容易成为富豪权贵们追逐的对象,有一些本身也兼事淫业,成为娼妓中的一种。不过其间风流浪漫的内容又多于一般青楼妓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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