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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党的女儿做党的女儿

2016-11-10田华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6年9期
关键词:党费名利斗争

作为一名从革命根据地走过来的文艺老兵,我永远忘不了,是党把我这样一个不懂事的农村小姑娘托上了革命文艺的大舞台。

12岁那年,在观看了晋察冀军区抗敌剧社演出的话剧《我们的乡村》之后,感受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的铿锵节奏,我报名参加了八路军抗敌剧社,成了儿童舞蹈队的一员。从那时起,我就觉得自己找到了母亲,找到了家。

1958年,根据作家王愿坚小说《党费》改编的电影《党的女儿》开拍。

《党的女儿》讲的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红军实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后,李玉梅在与党组织失去联络的情况下,始终忠于党的事业,不顾自身安危坚决与白匪斗争的故事。当时,导演林农看过我演的《白毛女》,对我充满激情的表演比较认可,就让我来饰演主角李玉梅。相似的革命斗争经历,给了我扮演李玉梅有利的条件,但由于当时不了解南方人民的生活习俗,开始创作时,我感到比较吃力、忐忑。毕竟生活是创作的源泉。所幸我在参加全国第一届人大会议时,结识并采访了来自江西兴国的妇女代表刘友秀和范秀英。她们参加过苏区对敌斗争,详细给我叙述了红军长征前后苏区发生的各种情形。介绍中,她们还情不自禁唱起兴国山歌来,“哥哥出门当红军,斗笠背在背中心。祝福哥哥打胜仗,消灭敌人不留情……”这一切,让我真实感受到当年白色恐怖下的斗争情景:红军为什么要转移,李玉梅她们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后是怎么坚持斗争的,最后又是怎样牺牲的……我只要一合上眼,就是刘友秀、范秀英和李玉梅这三个人的形象,也会想起我参加革命的经历,我觉得一下子抓住了李玉梅这个人物的精髓,有了非常强烈的创作冲动,很快投入到了紧张的拍摄之中。

时隔58年了啊!我们《党的女儿》创作集体的每个日夜、每个场景、每句台词,以及所有的大小细节,我都历历在目。电影中三次党小组会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第一次,李玉梅和两个女党员在山洞里学党章,选小组长,决心在与党组织失去联络的情况下继续斗争;第二次,她们开会决定发动群众,将暴尸在村头的革命烈士遗体安葬起来;第三次,她们决定为没盐吃的游击队筹集腌菜,以这种特殊党费的形式表达对组织的深厚情感……这些都让我深深地意识到,每一个党员就应这样,无论在何种艰难的情形下,永远保持对党的坚定信念和忠诚。

这部影片公映后引起很大轰动,以至于后来成为红色经典中的代表作品。当时很少写影评的茅盾先生破例发表了《关于〈党的女儿〉》的评论文章,评价“田华塑造的李玉梅形象是卓越的。没有她的表演,这部电影就不能给人以那样深刻而强烈的感染”。

我16岁就投入到了党的怀抱,对于“党的女儿”形象,我个人感觉不是在表演,而是一种真情的流露。了解我的人曾评价说,这是“党的女儿”演《党的女儿》。我认为这是最大的激励、鼓舞和鞭策。

演《党的女儿》,做“党的女儿”,这是我几十年叮咛自己的一句心语。李玉梅与我水乳相融、交织在了一起。电影《党的女儿》上映后,大家评价很高。但这不是我演得好,而是剧本好,是王愿坚的小说好,是导演导得好,是整个摄制组付出心血的结晶,更是一代共产党人牺牲的壮烈和崇高的精神感动和教育了观众。参加革命后,我身边的战友牺牲了无数,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他们,也不能忘记他们。我时刻告诉自己,要继承他们的遗志,任何时候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逝去的先烈。

这么多年来,党教给我两个词,一个是人民,一个是感恩。人家送给我两句话:人在名利中,心在名利外。名利都是身外之物,只有为人民服务,才是永恒的。今年是党的95岁生日,我也88岁了,做“党的女儿”已经72年。我要一辈子都做“党的女儿”,做党的女儿应该做的事;一辈子对党忠诚,给党争光,不给党抹一点点黑,永远听党的话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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