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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具体财税问题的探讨

2016-11-10朱伯妃

财会学习 2016年19期
关键词:企业

文/朱伯妃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具体财税问题的探讨

文/朱伯妃

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的出台,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改增后,企业将面临如何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和财税管理来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以确保企业的平稳过渡发展。

营改增;财税管理;应对措施

本次“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面向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从事税收改制行业的财税人员基本以往未涉及增值税。本次营改增对房地产、建筑行业既是争取实现税收减负的契机,同时对企业自身的财税管理也是极大的挑战。企业应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2009年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新购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自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截止2015年底,营改增试点已覆盖了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2016年5月,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营改增已覆盖全行业,营业税税目已消失。

2009-2016年度期间,国税总局一直坚持“营改增”税制改革,并逐步完善,最终落实到位,有其必要性。

(一)优化税收结构,取消重复征税

增值税作为重要的税种之一,在整个税收体制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由于营业税的问题还尚未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导致出现了增值税抵扣链条被破坏、重复征收等问题,打破了税收体制的正常次序,同时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和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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