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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之间也应该恪守权利边界

2016-11-09唐映红

小康 2016年21期
关键词:张靓颖母女成年人

唐映红

母亲和女儿从心里都应该有一条“界线”,这是两个成年人之间应该有的权利边界,不过,开启幸福的母女关系的钥匙却掌握在成年女儿的手上,心智成熟是通向幸福的必经之路。

近日,歌手张靓颖结婚事件的“神逆转”令公众大跌眼镜。先是张靓颖与男朋友准备11月结婚的婚讯传开后,张靓颖母亲张桂英通过某娱媒高调发布公开信反对女儿的婚事,并直斥准女婿是“人渣”、“骗财”、“骗婚”;而且已经通过法院起诉准女婿,扬言将控制户口本,令女儿结婚不成。嗣后没几日,在张靓颖生日party上,一家三口同台合影,其乐融融,丝毫看不出前几日俨然鱼死网破的母女对决。

不过,张靓颖母女之间拎不清的关系却并不是她们所独有的。尽管张靓颖母女之间有着她们家庭的特殊性,但张桂英对女儿生活的横加干涉,以及女儿在母亲和未婚夫间的委曲求全却反映了某种普遍性。

抛开导致这种母女关系的因素不谈,显然这种错位、越位的母女关系并没有令双方感到满意和愉悦。母亲为女儿的生活“操碎了心”,总是忧心忡忡女儿生活的点点滴滴;而女儿则因母亲的强势干预而苦恼难解,挣扎、反抗无力,屈从、隐忍不甘。这种母亲不满、女儿也不满的母女关系成了许多家庭的困扰。女儿成年后的母女关系,本质上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人际关系,互相尊重、平等互动应该是成年人之间人际关系应有之常态。别说是母女关系,任何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只要违背尊重与平等互动的原则,都将令关系双方陷入困扰,蹈向冲突。如果说母女关系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尽管关系双方陷入困扰、蹈向冲突,也只能硬着头皮忍着,血浓于水的亲情,以及“孝”字所蕴含的“老”凌驾于“子”上的伦理规训,往往成为母亲有恃无恐、女儿百忍成钢的桎梏。

从积极心理学角度,人际关系中的不平等,以及隐忍、不满,都是不幸福的表现。幸福的母女关系,应该反映在母女双方从认知上都对关系中的对方感到认可、满意;从情绪上母女双方都从关系中体验到积极、舒适、愉悦。

那么,怎样的母女关系才能使母女双方都感到满意呢?说起来很简单,母亲面对成年女儿,应该尊重女儿的生活选择和方式;而女儿也应该意识到自己作为成年人,当然有权利选择和决定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母亲和女儿从心里都应该有一条“界线”,这条“界线”就是两个成年人之间应该有的权利边界。只有母亲和女儿都能意识到并且恪守这条权利边界,母女关系才有可能令双方感到满意,并且令双方感到愉悦。

比较麻烦的是,中国长期以来的社会文化以及其他特异性的社会现实的情境,令中国的母亲往往意识不到自己与成年女儿之间应该有这么一条“界线”。在许多中国母亲朴素的观念里面,女儿是自己的骨血,是自己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她当然是“属于”自己的。绝大多数中国母亲都不会把成年后的女儿视为独立的有自己应有之生活权利的成年人。她们干预女儿的生活选择,就像给自己腿上的伤口贴上创可贴一样自然。

看起来,要试图令中国式母亲主动地调整自己的观念和心态来适应成年后的女儿,基本上是缘木求鱼。那么,改变的钥匙就不在母亲这儿,而在成年后的女儿那里。

女儿成年后的母女关系,与女儿未成年时的母女关系有着本质不同。后者不言而喻是由母亲来主导的,而且抚育未成年女儿的过程使母亲自然而然就习惯了用主导性、支配性的方式来对待女儿。前者则不应该再是母亲主导,而应该由成年女儿来主导母女关系,只有女儿成长、成熟后,才能引导母亲的成长、成熟,让母亲逐渐适应和习惯有主见的成年女儿。

概言之,开启幸福的母女关系的钥匙在成年女儿的手上。只有成年女儿摆脱在母亲面前的“儿童”心态,能率先地厘清自己的生活权利边界在哪里,在与母亲的互动中积极沟通,而不是挣扎、冲突,才有可能营建出令母女双方都感到满意和愉悦的幸福的母女关系。

道理是这样,做起来,可也没那么容易。没办法,心智成熟是一条要勇于突破自我的路径。

(作者系心理学者、自媒体人、高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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